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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聯合發文整治違規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

發布時間:2021-06-10 09:24:31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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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交通運輸部微信公眾(zhong) 號消息,近日,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聯合印發通知,深入開展堅決(jue) 整治違規設置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工作。通知指出,堅決(jue) 整治違規設置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實現違規設施和卡點全麵清除、保留設施和卡點全麵公示、新增設施和卡點全麵規範、安全監管措施全麵創新,不斷改善道路通行條件,保障道路貨運物流暢通,促進貨運行業(ye) 健康穩定發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指出,堅決(jue) 整治違規設置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實現違規設施和卡點全麵清除、保留設施和卡點全麵公示、新增設施和卡點全麵規範、安全監管措施全麵創新,不斷改善道路通行條件,保障道路貨運物流暢通,促進貨運行業(ye) 健康穩定發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專(zhuan) 項整治工作堅持以下原則:堅持依法嚴(yan) 治。嚴(yan) 格按照有關(guan) 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違規設置的堅決(jue) 拆除取締,依法保留的精準分類管理,新增設置的嚴(yan) 格審批把關(guan) ,確保路網暢通。

堅持標本兼治。從(cong) 全局高度和發展角度,既立足當前、解決(jue) 突出問題,又著眼長遠、健全長效機製,統籌推進專(zhuan) 項整治工作,兼顧安全監管和服務便民。

堅持社會(hui) 共治。加強部門協作,強化社會(hui) 監督,不斷完善政府主抓、部門協作、縱橫協調、全民參與(yu) 的共治格局,確保整治到位,防止“反彈回潮”。

堅持創新慧治。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jue) 問題,不斷推進技術、管理和服務創新,強化部門數據資源共享,增強遠程精準監管能力,提升路網管理服務水平。

通知要求,強化全路網複核。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在2020年專(zhuan) 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對照“六個(ge) 必須”標準,以省級匯總清單為(wei) 基數,以審核係統PC端為(wei) 載體(ti) ,分別組織本行業(ye) 相關(guan) 單位開展“回頭看”,對本省份公路和城市道路既有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開展拉網式、地毯式複查,確保不漏一處、不留隱患,重點核查五個(ge) 方麵內(nei) 容:是否對違規設置的設施和卡點做到應拆盡拆;是否對依法保留的設施全部設置公示牌;是否存在違法新增或恢複設置設施和卡點等“反彈回潮”現象;是否存在拆除限高限寬設施後又違規設置檢查卡點的情況;是否存在虛報瞞報、弄虛作假、消極怠工、拒不配合的情況。根據複核結果,更新省級匯總清單,形成問題清單。

要強化全清單整治。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設置、誰清理”的原則,分別對照問題清單,全麵組織清理整治,切實做到“五個(ge) 堅決(jue) ”:堅決(jue) 拆除未依法設置公示牌或設置主體(ti) 不明確的限高限寬設施;堅決(jue) 整治違法新增或恢複設置設施和卡點的行為(wei) ;堅決(jue) 糾正設施拆除後又違規設置卡點的行為(wei) ;堅決(jue) 查處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的單位或個(ge) 人;堅決(jue) 曝光消極怠工、拒不配合的單位或個(ge) 人。

同時,強化全社會(hui) 監督。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指導相關(guan) 單位,按要求繼續做好省級匯總清單公示工作,接受全社會(hui) 監督。要共同細化行業(ye) 檢查、協會(hui) 評估、公眾(zhong) 舉(ju) 報、通報抄告、反饋評價(jia) 等“五個(ge) 機製”(見附件3),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明察暗訪等活動,檢查整治結果。充分發揮行業(ye) 協會(hui) 、貨運企業(ye) 、貨車司機等監督作用,通過隨機抽檢、實地查看方式,評估整治效果。在依托本行業(ye) 現有服務監督、投訴舉(ju) 報渠道的基礎上,引導公眾(zhong) 使用全國統一的投訴舉(ju) 報小程序,及時受理投訴舉(ju) 報,一經發現違規設置問題,對於(yu) 本行業(ye) 的,要按要求嚴(yan) 肅查處,絕不姑息;對於(yu) 其他行業(ye) 的,及時抄告相關(guan) 部門核實處置,確保群眾(zhong) 投訴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結果可評價(jia) 。

通知指出,強化全過程規範。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guan) 技術要求,指導相關(guan) 單位切實做好公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規範設置工作,對於(yu) 依法保留但不符合要求的,要進一步完善和規範;對於(yu) 在現有公路上確需新增的,要按照相關(guan) 規定設置;在公路設計階段設計的,要遵守有關(guan) 規定,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yan) 格落實“三同時”製度。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研究建立公路變更城市道路路產(chan) 路權和養(yang) 護責任移交製度,合理確定公路和城市道路邊界,梳理移交路段清單,明確公路繞城路線,規範移交程序,優(you) 化限行限速管理,統籌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公路幹線暢通。各地公安部門要按照有關(guan) 要求,進一步優(you) 化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管理,最大限度便捷貨車通行。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及時提供空氣質量監測站點信息,配合交通運輸、公安、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部門做好相關(guan) 工作。

通知要求,強化全鏈條創新。各地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道路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積極推行“互聯網+監管”,準確記錄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位置、權屬信息,科學合理布設電子抓拍、不停車檢測、視頻監控等技術監控設施,構建現代路網監控網絡,加快推進部門數據交換和共享,提升大數據分析應用和遠程精準監管能力。積極探索與(yu) 第三方導航平台合作,強化限高限寬設施提示,防止誤闖引發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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