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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裝箱車輛收費政策調整 實施首日秩序平穩收獲點讚

發布時間:2017-03-07 09:43:31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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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進一步減輕企業(ye) 負擔降低企業(ye) 成本的若幹意見》(浙政辦發[2016]152號),2017年3月1日起,浙江省調整完善寧波舟山港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總體(ti) 費率按遞遠遞減原則進一步降低。該收費政策調整一方麵對進出寧波舟山港指定收費站的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車公裏費率根據不同距離(以100公裏和進出省際邊界劃分)按遞遠遞減原則,分別按全省基本費率的70%、60%、50%執行(原政策為(wei) 不論運距長短均按70%執行);另一方麵對車貨總質量超限10%以上(不含10%)的集裝箱車輛按普通貨車計重收費,加大違規車輛成本,遏製超限運輸。

2月中旬省政府批準同意具體(ti) 調整方案後,全省交通運輸係統迅速行動,緊急部署政策調整相關(guan) 工作。一是省交通運輸廳會(hui) 同省物價(jia) 局、省財政廳聯合召開政策調整工作部署會(hui) ,介紹說明政策調整具體(ti) 方案,要求各地迅速做好政策調整相關(guan) 準備工作、確保政策調整平穩實施。各市交通運輸局(委)、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省道路運輸協會(hui) 、寧波市集裝箱協會(hui) 和寧波舟山港集團參會(hui) 。二是提前廣泛宣傳(chuan) 。省、市各級各單位通過各種新聞媒體(ti) 、微信公眾(zhong) 號提前發布信息,在各高速公路情況板顯示政策內(nei) 容,製作10餘(yu) 萬(wan) 份宣傳(chuan) 手冊(ce) 在收費站發放給每位集裝箱車輛駕駛員,並深入物流基地、運輸企業(ye) 、集裝箱協會(hui) 、港口等發放宣傳(chuan) 手冊(ce) 、宣傳(chuan) 政策內(nei) 容。三是3月1日實施首日,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增派現場人員力量並提供谘詢服務,路政部門加強收費現場巡查值守,寧波、舟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領導均到一線指導督促。

由於(yu) 前期宣傳(chuan) 等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到位,3月1日新政實施首日全省各收費站現場秩序良好,政策調整平穩過渡。根據初步統計,首日全省約40%的集裝箱車輛享受了收費標準按遞遠遞減原則進一步降低的優(you) 惠,過往司機紛紛點讚;共對200輛超限運輸集裝箱車輛(占當日集裝箱車輛總數的0.7%)實行了計重收費,車輛司機均表示事先已知曉政策調整,對計重收費沒有異議。該政策措施預計年減輕集裝箱車輛通行費成本約1億(yi)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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