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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快遞須與電商簽承諾書!

發布時間:2015-04-13 09:23:35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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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2015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chan) 權和製售假冒偽(wei) 劣商品工作要點》,為(wei) 打擊電商、快遞領域的侵權假冒行為(wei) ,《要點》要求管理部門督促郵政、快遞企業(ye) 加強對電商企業(ye) 等協議客戶的資格審查,簽署不得寄遞侵權假冒商品的承諾書(shu) 。記者調查發現,現階段,快遞企業(ye) 和電商客戶簽訂協議時都會(hui) 承諾寄遞的物品不是危險品,但此類承諾基本不涉及商品真偽(wei) 和侵權問題。

國家出台此項政策,表明在電子商務市場上,快遞企業(ye) 作為(wei) 聯係賣家和買(mai) 家的線下紐帶,在買(mai) 家遭遇假貨欺詐時,應當承擔更多的義(yi) 務。

不過,記者發現,在目前的實際操作中,快遞企業(ye) 和電商之間並不會(hui) 簽訂此類承諾商品真偽(wei) 的承諾書(shu) 。

在谘詢了多家快遞公司後,記者了解到:目前電商和快遞企業(ye) 在簽訂協議時普遍都會(hui) 承諾郵寄的商品不包含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以確保運輸途中人員和消費者人身安全;但是並不會(hui) 簽訂諸如確保商品真偽(wei) 和不簽單知識產(chan) 權的承諾。

部分快遞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采取簽訂承諾書(shu) 的舉(ju) 措後,究竟如何真正確保快遞企業(ye) 在運輸貨物時運輸的不是假冒商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還需國家和各管理部門通過立法和相關(guan) 實施細則解決(j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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