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04-02 11:32:42 21世紀經濟報道

路漫漫其修遠兮,交通運輸部將上下而求索,而這一求索在中央對地方債(zhai) 和地方融資平台進行鐵腕整治之下,也麵臨(lin) 新的路徑轉換。
近日,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馮(feng) 正霖在中國浦東(dong) 幹部學院學員論壇上暢談了他對交通運輸投融資體(ti) 製改革的一些看法和總體(ti) 思路。
馮(feng) 正霖表示,發行政府債(zhai) 券將成為(wei) 建設政府債(zhai) 務性公路的唯一途徑。
原因是中央明確要求劃清政府與(yu) 企業(ye) 的邊界,政府債(zhai) 務隻能由政府及其部門通過債(zhai) 券方式舉(ju) 借,不得通過企事業(ye) 單位等舉(ju) 借,要剝離融資平台公司承擔的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zhai) 務。這意味著,公路交通建設實施多年的“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投融資模式將發生根本性改變,即由“交通運輸部門貸款”調整為(wei) “發行政府債(zhai) 券”。舉(ju) 債(zhai) 和償(chang) 債(zhai) 主體(ti) 從(cong)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調整為(wei) 省級人民政府,政府舉(ju) 債(zhai) 建設的收費公路債(zhai) 務餘(yu) 額和車輛通行費收入全部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
舊模式帶來巨大債(zhai) 務隱患
通過貸款建路,通過收費還貸,這一模式對中國公路建設居功至偉(wei) ,但其帶來的巨大債(zhai) 務隱患也日益明顯。
2015年初,交通部官網公布了《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統計公報》,公報顯示,截至2013年底,全國收費公路累計債(zhai) 務性資金投入為(wei) 37556億(yi) 元,占收費公路累計建設投資總額的69.0%。
在累計債(zhai) 務性資金投入中,銀行貸款35160億(yi) 元,截至2013年底,全國收費公路債(zhai) 務餘(yu) 額為(wei) 34308億(yi) 元。2013年度,全國收費公路還本付息支出占當年通行費收入的86.2%。2013年度,全國收費公路收支平衡結果為(wei) 負661億(yi) 元,即整體(ti) 虧(kui) 損661億(yi) 元。
今後,收費公路貸款的模式將終結,政府發行債(zhai) 券也將受到嚴(yan) 格的約束。馮(feng) 正霖表示,中央明確要求,各地一般債(zhai) 券和專(zhuan) 項債(zhai) 券的發行額度,實行限額管理。地方政府舉(ju) 借債(zhai) 務,必須報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hui) 批準,同時把債(zhai) 券的“借、用、還”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強化預算的嚴(yan) 肅性和剛性約束,並建立嚴(yan) 格的考核問責機製。
那麽(me) ,對於(yu) 已經存在的大量公路債(zhai) 如何解決(jue) ?馮(feng) 正霖表示,對企事業(ye) 單位舉(ju) 借的債(zhai) 務,凡屬於(yu) 政府應當償(chang) 還的債(zhai) 務,相應納入一般債(zhai) 務和專(zhuan) 項債(zhai) 務,特別是明確一些地方債(zhai) 務負擔過重的,可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債(zhai) 券置換,以降低利息負擔,優(you) 化期限結構。
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研究員李玉濤表示,中央地方債(zhai) 新規對收費公路貸款模式的終結,某種意義(yi) 上會(hui) 遏製住部分地方政府不顧經濟效益和償(chang) 還能力太過超前建設公路的趨勢,在預算硬約束和融資緊門檻之下,公路建設的投資資金能更好地用在刀刃上。
政府主導,民資補充
馮(feng) 正霖談了在新形勢下交通部門對於(yu) 未來融資和債(zhai) 務問題的思路:一要清理規範地方交通融資平台,加強與(yu) 財政和金融部門的溝通,抓緊對存量債(zhai) 務進行甄別清理,凡屬於(yu) 政府應當償(chang) 還的債(zhai) 務,納入財政預算統籌償(chang) 還的範圍。二要控製好政府債(zhai) 務風險,建立健全債(zhai) 務風險預警及應急處置機製,對項目自身運營收入不足以還本付息的債(zhai) 務,要通過注入優(you) 質資產(chan) 等措施提高償(chang) 債(zhai) 能力,要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zhai) 券置換等方式努力降低存量債(zhai) 務利息負擔、優(you) 化期限結構。三要確保在建項目後續融資,統籌各類資金優(you) 先保障在建項目續建和收尾,有貸款協議的應繼續按照協議提供貸款。同時,應認真研究過渡期有關(guan) 政策,確保交通運輸發展資金不斷鏈。
對債(zhai) 務問題高度重視積極防範並不意味著交通部門就會(hui) 停止公路建設的步伐,在債(zhai) 務性融資“關(guan) 門”的同時,政府投資和社會(hui) 資本引入的“門”也將打開。
馮(feng) 正霖表示,交通建設還需“政府主導”,這是由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公益性這一根本屬性決(jue) 定的。即使對一些有收益的政府公益性設施采取特許經營吸引社會(hui) 資本投資,也並不改變其公益屬性。所以,要繼續保持現有車購稅、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港建費等專(zhuan) 項資金特性,加大政府其他公共財政投入,確保專(zhuan) 項資金發揮最佳使用效益。
政府主導的前提之下,社會(hui) 資本也將作為(wei) 一個(ge) 積極的補充部分。
馮(feng) 正霖表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ye) ,將以特許經營的方式鼓勵社會(hui) 資本投入。投資者可以獨自或與(yu) 政府共同成立特別目的公司建設和運營合作項目。政府對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按照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jia) 、財政補貼等方式,遵循市場規則簽訂相關(guan) 合同,並嚴(yan) 格履行相應職責,但不承擔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的償(chang) 債(zhai) 責任。收費公路這種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ye) ,應當成為(wei) 政府與(yu) 社會(hui) 資本合作的重點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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