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03-20 09:18:26 經濟參考報

交通部稱全國收費公路虧(kui) 661億(yi) 被指有誇大之嫌
銀行貸款年限與(yu) 公路收費期限不匹配,業(ye) 內(nei) 稱——
全國收費公路虧(kui) 損有誇大之嫌
交通部發布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整體(ti) 虧(kui) 損661億(yi) 元。“661億(yi) 元這個(ge) 數字誇大了全國收費公路的虧(kui) 損狀況,因為(wei) 銀行貸款年限與(yu) 公路收費期限不一致,導致每年的還本金額高於(yu) 收費公路按收費年限來算的成本。”交通部相關(guan) 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收費公路是現金奶牛,有充沛的現金流。一條收費公路規定收費25年或30年,是考慮了融資成本、還本付息、運營維護成本、物價(jia) 上漲等多方麵因素,然而收費公路收費期滿交通部門仍將收費,這使得《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變得極不嚴(yan) 肅。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上至交通部下至地方交通廳意欲延長收費年限的重要借口就是入不敷出、經營虧(kui) 損,這其實有誇大成分。
2004年發布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隨著大批收費公路收費期滿,交通部開始修規為(wei) 繼續收費提供法律依據。2013年,交通運輸部組織起草了《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征求意見稿)》。其中新增部分是,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chang) ;高速公路因改建擴容增加投資需調整收費年限的,可依據本條例有關(guan) 規定重新核定;還貸、經營期滿後,除由公共財政承擔養(yang) 護費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滿足基本養(yang) 護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則收取通行費,收費年限可按照公路的兩(liang) 個(ge) 大修周期進行核準。
《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統計公報》顯示,2013年度,全國收費公路收支平衡結果為(wei) 負661億(yi) 元,即整體(ti) 虧(kui) 損661億(yi) 元。其中,政府還貸公路虧(kui) 損560億(yi) 元,經營性公路虧(kui) 損101億(yi) 元;高速公路虧(kui) 損618億(yi) 元。
銀行貸款是公路融資的主要方式。《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3年底,全國收費公路累計建設投資總額為(wei) 54432億(yi) 元 (不含已取消收費公路)。截至2013年底,全國收費公路累計債(zhai) 務性資金投入為(wei) 37556億(yi) 元,占收費公路累計建設投資總額的69.0%。在累計債(zhai) 務性資金投入中,銀行貸款35160億(yi) 元,其它債(zhai) 務2395億(yi) 元,分別占累計債(zhai) 務性資金投入的93.6%和6.4%。
在收費公路各項支出中還本付息占了大頭。《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統計公報》2013年度,全國收費公路通行費收入為(wei) 3652億(yi) 元。全國收費公路支出總額為(wei) 4313億(yi) 元。其中,還本付息支出3147億(yi) 元,占當年通行費收入的86.2%。這相當於(yu) 每收取10元的通行費,有8.62元用於(yu) 償(chang) 還債(zhai) 務本息,1.07元用於(yu) 公路養(yang) 護,0.59元用於(yu) 稅費支出,1.25元用於(yu) 運營管理,其他支出0.29元。整體(ti) 收支平衡結果為(wei) 負1.82元。
“收費公路虧(kui) 損被誇大了。銀行貸款、發債(zhai) 期限都在15年以內(nei) ,而收費公路的收費年限一般都是25年到30年。這兩(liang) 個(ge) 期限不匹配,但是在每年還本的時候是按照平均融資年限來還的,相當於(yu) 提前還了後10年的本金,也可以說,還完銀行貸款後,刨除運營維護費用,收費公路的通行費收入就是淨利潤,那麽(me) ,對於(yu) 政府還貸公路應該考慮的是降低通行費標準。”上述交通部相關(guan) 人士表示。
事實
高速路虧(kui) 損,老百姓埋單
近年來,針對收費公路,雖然公眾(zhong) 質疑聲浪很大、“取消收費”呼聲高,但各地交通部門多會(hui) 采用延期收費的方式繼續“還債(zhai) ”,理由則多為(wei) “貸款沒還清,還有巨額的養(yang) 護費”。然而,專(zhuan) 家此前曾估算稱,如今全國高速公路一年收費在4000億(yi) 元以上,利潤超過金融、房產(chan) 行業(ye) 。不過,多數高速公路似乎每年都會(hui) “哭窮”稱虧(kui) 損嚴(yan) 重,而這些虧(kui) 損則多以收取過路費的形式讓普通百姓埋單。
高速公路還清貸款遙遙無期,一方麵是因為(wei) 背後存在貓膩。此前審計署多次對收費公路項目的審計顯示,高速公路收取的車輛通行費被擠占挪用、違規減免、大量用於(yu) 工資、福利支出、閑置滯留等問題十分突出,也就是說,各地高速公路每年收上去的錢,隻有一部分用於(yu) 還貸,其他大量用於(yu) 養(yang) 人和利益輸送,這樣的還貸速度可想而知。
另一方麵,許多高速公路,其實早就還清了貸款。以廣深高速為(wei) 例,當初投資114億(yi) 元,截至2012年已累計收費超過410億(yi) 元。類似收費數額遠遠超過投資金額的個(ge) 案在國內(nei) 比比皆是,但由於(yu) 各地普遍實行“統貸統還”的辦法,將還貸公路收取的部分通行費用於(yu) 其他收費公路項目建設,這就導致了高速公路還貸越還越多的怪現狀,這些錢最終轉嫁給民眾(zh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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