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印發《關(guan) 於(yu) 促進網絡貨運行業(ye) 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關(guan) 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關(guan) 於(yu) 促進網絡貨運行業(ye) 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印發給你們(men) ,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安徽省交通運輸廳
中共安徽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hui) 辦公室
中共安徽省委金融委員會(hui) 辦公室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ui)
安徽省公安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廳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統計局
安徽省數據資源管理局
安徽省總工會(hui)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徽監管局
2024年3月14日
關(guan) 於(yu) 促進網絡貨運行業(ye) 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
為(wei) 進一步支持和規範網絡貨運行業(ye) 發展,促進貨運物流降本提質增效,結合我省實際,製定以下措施。
一、穩妥推進試點。穩妥推進網絡貨運平台代開發票試點工作,強化試點經驗總結和試點成果轉化應用,為(wei) 試點推廣創造良好條件。(牽頭單位:合肥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支持安慶市迎江區推進基於(yu) 網絡貨運的“十四五”省級服務業(ye) 改革創新試點建設。(牽頭單位:安慶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
二、規範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機構進一步加強對網絡貨運企業(ye) 的信貸支持,引導保險機構、融資租賃公司與(yu) 網絡貨運企業(ye) 合作,提供多元化的服務和產(chan) 品。鼓勵網絡貨運企業(ye) 與(yu) 金融機構共享數據,依托省綜合金融服務平台有效歸集場景數據,推動提升金融服務觸達效率。(牽頭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徽監管局,配合單位:省委金融辦、省交通運輸廳、省數據資源局、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
三、拓展服務領域。強化網絡貨運政策指導和服務,鼓勵網絡貨運企業(ye) 通過數字化、智能化等方式,將網絡貨運優(you) 勢由公路拓展到鐵路、水路、航空運輸等領域,積極發展多式聯運,推動行業(ye) 降本提質增效。(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合肥鐵路辦事處、省民航機場集團、省港航集團)發揮交通運輸新業(ye) 態協同監管聯席會(hui) 議機製作用,建立重點企業(ye) 聯係製度,遴選一批網絡貨運企業(ye) 作為(wei) 重點聯係對象,加強交流研討和業(ye) 務培訓,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提升政企服務水平。(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四、加強數據監測分析。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監測分析機製,督促網絡貨運企業(ye) 按照“應傳(chuan) 盡傳(chuan) ”原則,如實、實時、準確上傳(chuan) 運單信息至省網絡貨運信息監測係統,對監測數據問題較多的企業(ye) 進行重點督導,提升企業(ye) 數據的合規性和運單上傳(chuan) 率。定期匯總分析全省網絡貨運發展狀況,為(wei) 經濟運行提供參考。(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統計局)
五、建立質量信譽評價(jia) 體(ti) 係。製定網絡貨運企業(ye) 質量信譽評價(jia) 標準,定期向社會(hui) 公布評價(jia) 結果。建立分級分類監管體(ti) 係,推進評價(jia) 結果與(yu) 政策支持、行業(ye) 監管、市場準入等方麵的聯動應用,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製度。探索建立網絡貨運企業(ye) 第三方評估機製,提高評價(jia) 的質量和效果。(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
六、強化部門協同共治。依托安徽省大數據平台,推動網絡貨運信息與(yu) 稅務、市場監管等數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實現網絡貨運業(ye) 務流、信息流、資金流、票據流、貨物軌跡流等數據“五流合一”,提升數字化監管水平。建立健全跨部門協同監管機製,通過大數據分析、聯合檢查、雙隨機抽查等方式,依法查處網絡貨運經營者虛構交易、運輸、結算信息以及虛開發票、利用壟斷地位排斥和限製競爭(zheng) 、危害網絡信息安全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和平台各市場主體(ti) 、從(cong) 業(ye) 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落實網絡和數據安全保護義(yi) 務,保障網絡和數據安全。(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數據資源局、省稅務局、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
七、探索企業(ye) 退出機製。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網絡貨運企業(ye) 線上服務能力的監督管理,發現不再具備線上服務能力條件的,及時報請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查實後依法取消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督促網絡貨運企業(ye)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chan) 管理製度,落實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平台企業(ye) ,嚴(yan) 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等有關(guan) 規定予以處理。(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八、加強新就業(ye) 群體(ti) 服務。持續推動網絡貨運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加入工會(hui) ,及時解決(jue) 合理訴求,切實維護新就業(ye) 群體(ti) 的合法權益。擴大“司機之家”覆蓋麵,提升服務品質,進一步改善貨車司機停車休息等條件。(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總工會(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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