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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大連市促進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全麵振興新突破的若幹政策》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12-07 09:50:51 大連市人民政府

各有關(guan) 區市縣人民政府、先導區管委會(hui) ,市政府各有關(guan) 部門,各有關(guan) 單位:

《大連市促進東(dong) 北亞(ya) 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全麵振興(xing) 新突破的若幹政策》業(ye) 經大連市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務會(hui) 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貫徹執行。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31日

大連市促進東(dong) 北亞(ya) 國際航運中心和

國際物流中心全麵振興(xing) 新突破的若幹政策

為(wei) 促進大連東(dong) 北亞(ya) 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實現新一輪振興(xing) 和發展,提升港口聯通性,提升要素集聚能力,培育產(chan) 業(ye) 發展生態,鼓勵企業(ye) 做大做強,努力取得突破性建設發展成果,特製定以下政策措施。

1.鼓勵新增遠洋海運航線。對新開空白航區的國際集裝箱遠洋幹線並穩定運營,首年在我市港口掛靠不少於(yu) 40航次的,給予1000萬(wan) 元/航線的資金獎勵;次年及第三年在我市港口掛靠不少於(yu) 45航次的,每年給予1000萬(wan) 元/航線的穩定航線運營補貼。對新增麵向RCEP協定中的澳大利亞(ya) 、新西蘭(lan) ,以及印度、巴基斯坦區域的遠洋次幹線並穩定運營,首年在我市港口掛靠不少於(yu) 40航次的,給予500萬(wan) 元/航線的資金獎勵;次年及第三年在我市港口掛靠不少於(yu) 45航次的,每年給予500萬(wan) 元/航線的穩定航線運營補貼。(牽頭單位:市政府口岸辦,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2.鼓勵新增南北內(nei) 貿航線及外貿內(nei) 支線。對新增麵向國內(nei) 的南北內(nei) 貿航線以及符合大連大窯灣港啟運港退稅政策的外貿內(nei) 支線並穩定運營,首年在我市港口掛靠不少於(yu) 50航次,給予50萬(wan) 元/航線的資金獎勵;次年及第三年在我市港口掛靠不少於(yu) 50航次,每年給予50萬(wan) 元/航線的穩定航線運營補貼。(牽頭單位:市政府口岸辦,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3.支持發展集裝箱水水中轉業(ye) 務。對以大連港為(wei) 中轉港,開展環渤海集裝箱水水中轉業(ye) 務的承運人,以每年環渤海支線實際完成量為(wei) 基數,分3個(ge) 年度給予資金補貼,補貼標準為(wei) 首年90元/標準箱、次年70元/標準箱、第3年60元/標準箱。(牽頭單位:市政府口岸辦,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4.鼓勵船舶運輸企業(ye) 落戶和擴大運力規模。吸引船舶運輸企業(ye) 來連發展,對在大連開業(ye) 總運力達到2萬(wan) -5萬(wan) 載重噸、5萬(wan) 以上-10萬(wan) 載重噸、10萬(wan) 以上-30萬(wan) 載重噸、30萬(wan) 以上載重噸的船舶運輸企業(ye) ,分別給予50萬(wan) 元、80萬(wan) 元、200萬(wan) 元、300萬(wan) 元一次性資金獎勵。鼓勵本市船舶運輸企業(ye) 新增運力,對新增0.5萬(wan) 載重噸以上的自有營運船舶,船齡10年及以內(nei) 的給予每載重噸100元的一次性補助,船齡10-18年(含18年)的給予每載重噸50元的一次性補助;從(cong) 市外以光租方式租入並經營的船舶獎勵標準按照50%執行。(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大連海事局、市財政局)

5.支持船舶運輸企業(ye) 擴大運輸生產(chan) 。對在我市注冊(ce) 且連續經營2年以上的年度水路運輸周轉量達到10億(yi) 噸公裏的船舶運輸企業(ye) ,按年度水路運輸周轉量增長幅度,同比增長達到5%-10%的,給予30萬(wan) 元獎勵;同比增長達到10%以上-20%的,給予120萬(wan) 元獎勵;同比增長達到20%以上的,給予200萬(wan) 元獎勵;對在我市注冊(ce) 且年度水路運輸周轉量達到10億(yi) 噸公裏的船舶運輸企業(ye) ,水路運輸周轉量連續三年同比增長幅度達到10%以上的,再給予100萬(wan) 元獎勵。(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6.支持航運服務企業(ye) 落戶和發展。對新落戶的船舶融資租賃、船舶技術服務(不含船舶修造)、船舶保稅供應等航運服務企業(ye) ,年度營業(ye) 收入1000萬(wan) 元以上,且地方直接經濟貢獻100萬(wan) 元以上的,在直接經濟貢獻範圍內(nei) 給予資金獎勵。新落戶企業(ye) 達到大連市總部企業(ye) 認定標準的,根據實繳注冊(ce) 資本分檔給予800萬(wan) 元-1600萬(wan) 元落戶獎勵。鼓勵國內(nei) 外知名航運研究院所、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認證機構等航運功能性機構來連發展。對具體(ti) 負責招攬引薦船舶運輸企業(ye) 、航運服務企業(ye) 及航運功能性機構來連的招商引資平台,連續3年給予招引來連企業(ye) 的直接經濟貢獻3%的資金獎勵。(責任單位:中山區政府,高新區、金普新區管委會(hui) )

7.支持港航物流企業(ye) 盤活閑置資產(chan) 。對港航物流企業(ye) 利用閑置的土地、房屋、設備等閑置資產(chan) 促進港航經濟發展的項目,按實際投入的3%給予最高300萬(wan) 元的補助,並采取調整規劃用途、商業(ye) 配套比例、延長土地使用期等方式推動資產(chan) 盤活項目啟動。(責任單位:中山區政府,高新區、金普新區管委會(hui) )

8.支持航空運輸發展。繼續執行《大連市航空運輸業(ye) 發展專(zhuan) 項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恢複、新增、加密客貨運航線,旅客中轉航線等給予資金補貼。(牽頭單位:市政府口岸辦,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9.鼓勵造船企業(ye) 研發建造綠色能源船舶。對我市造船企業(ye) 建造並在我市投入運營的氫能船舶的,給予總造價(jia) 15%最高不超過l00萬(wan) 元資金補助。(牽頭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10.支持發展海鐵聯運。對普通海鐵聯運年重箱量超過一定規模的多式聯運經營人,給予200元/標準箱的獎勵。對年重箱量超過一定規模的冷藏班列經營人,在普通海鐵聯運補貼基礎上給予1000元/標準箱的獎勵。支持多式聯運“一單製”試點建設,對入選遼寧省“一單製”試點項目並驗收成功的試點企業(ye) ,給予100萬(wan) 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11.鼓勵物流企業(ye) 做大做強。對於(yu) 新入選全國物流50強、全國民營物流50強的企業(ye) ,分別給予200萬(wan) 元、100萬(wan) 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國家5A、4A、3A級的物流企業(ye) 和國家五星、四星、三星級的冷鏈物流企業(ye) ,分別給予30萬(wan) 元、20萬(wan) 元、10萬(wan) 元一次性獎勵;等級提升企業(ye) 給予補差獎勵。(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市財政局)

12.鼓勵大型電子商務中心倉(cang) 儲(chu) 項目落戶。支持電子商務企業(ye) 在連注冊(ce) 設置輻射東(dong) 北亞(ya) 地區中心倉(cang) ,中心倉(cang) 季度銷售達8萬(wan) 單的,對從(cong) 大連市發往省外各地(國內(nei) )的包裹,按季度給予5元/單的物流費用補貼。每家中心倉(cang) 企業(ye) 每季度物流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wan) 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郵政管理局、市財政局)

13.鼓勵航運保險快速發展。落實航運保險補貼政策,對注冊(ce) 在大連經營航運保險業(ye) 務並對地方經濟社會(hui) 發展作出貢獻的保險機構,且航運保險產(chan) 品經過銀行保險監管部門備案的,以2020年度航運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wei) 基準,對補貼年度超出基準的增量保費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為(wei) 增量保費的3%。(牽頭單位:市金融發展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大連監管局)

14.加大航運融資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在合規審慎前提下,根據航運物流和船舶租售的資金周轉特點,優(you) 化業(ye) 務流程,創新金融產(chan) 品,大力發展特色航運金融業(ye) 務,為(wei) 航運相關(guan) 企業(ye) 提供更多更優(you) 的融資服務。(牽頭單位:市金融發展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人民銀行大連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大連監管局)

15.培育和支持航運物流企業(ye) 上市。對我市擬在境內(nei) 首發上市的航運物流企業(ye) ,按照完成改製、輔導驗收、正式申報、發行上市四個(ge) 環節分別給予補貼60萬(wan) 元、60萬(wan) 元、180萬(wan) 元和100萬(wan) 元,最高補助400萬(wan) 元;在“新三板”掛牌的,完成掛牌後一次性給予補貼140萬(wan) 元;境外主板或創業(ye) 板上市,並實現融資1000萬(wan) 美元以上(含首發和非首發)的,一次性給予補貼400萬(wan) 元。(牽頭單位:市金融發展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大連證監局)

16.支持建立航運發展基金。在我市政府引導母基金框架下,鼓勵社會(hui) 資本出資組建相關(guan) 子基金,重點投向我市航運、現代物流、航運服務等產(chan) 業(ye) 項目。(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國有資本管理運營有限公司、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運營有限公司)

17.進一步強化市校合作。支持大連東(dong) 北亞(ya) 國際航運中心研究院做大做強,鼓勵大連海事大學在智慧航運、現代港航物流供應鏈、高端航運服務業(ye) 等方麵開展人才培養(yang) 、科學研究、科技成果轉化等活動。(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大連海事大學)

18.重大事項“一事一議”。對大連航運和物流產(chan) 業(ye) 發展具有重大促進作用的企業(ye) 、機構、協會(hui) 和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由市政府研究確定。

本政策有效期為(wei) 3年,相關(guan) 實施細則另行製定。政策有效期內(nei) 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guan) 政策調整變化的,從(cong) 其規定。本政策獎補資金由市財政、企業(ye) 注冊(ce) 地所在區(市)財政按現行財政體(ti) 製負擔,另有規定的除外。符合本政策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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