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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中國(蚌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5-05 15:12:46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皖政辦秘〔2023〕14號

蚌埠市人民政府,省有關(guan) 部門:

《中國(蚌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組織實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4月3日

中國(蚌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

為(wei) 加快推進中國(蚌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根據《國務院關(guan) 於(yu) 同意在廊坊等33個(ge) 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複》(國函〔2022〕126號)精神,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ti) 要求

(一)發展定位。

1.聚焦“特色產(chan) 業(ye) +跨境電子商務”定位,圍繞新能源、新型顯示、智能傳(chuan) 感器、生物化工四大產(chan) 業(ye) 集群和汽車零部件、紡織、玻璃製品等本土特色優(you) 勢產(chan) 業(ye) ,打造跨境電子商務標杆企業(ye) 和產(chan) 業(ye) 集群,推動外貿和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數字化升級。

2.聚焦“開放平台+跨境電子商務”定位,加強平台融合,疊加安徽自貿試驗區蚌埠片區、國家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等開放平台優(you) 勢,在業(ye) 態融合、模式創新、監管服務等方麵為(wei) 全省乃至全國跨境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3.聚焦“區位優(you) 勢+跨境電子商務”定位,搶抓長三角一體(ti) 化發展及甬蚌合作機遇,發揮蚌埠市皖北地區和淮河流域中心城市、生產(chan) 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全國供應鏈創新與(yu) 應用示範城市優(you) 勢,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主體(ti) 、人才和資金等要素跨區域流動,全麵提升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競爭(zheng) 力和影響力。

(二)主要目標。

2023年到2025年,蚌埠市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每年實現倍增,力爭(zheng) 2025年超過40億(yi) 元;到2027年,全市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超過80億(yi) 元,其中納入海關(guan) 跨境電子商務監管代碼項下統計進出口額達到35億(yi) 元,集聚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e) 300家以上,其中年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1000萬(wan) 元以上企業(ye) 超過50家,市級以上跨境電子商務產(chan) 業(ye) 園區超過4個(ge) 。

二、建設任務

(一)建設兩(liang) 大平台。

1.線上綜合服務平台。依托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B型)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完善升級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台。推動商務、市場監管、海關(guan) 、稅務、外匯管理、郵政等有關(guan) 單位數據互聯互通,推動政府部門、金融機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e) 、物流企業(ye) 之間信息共享,在通關(guan) 、退(免)稅、結匯、金融、物流等環節為(wei) 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e) 提供一點接入、一次申報、一站式在線服務。

2.線下產(chan) 業(ye) 園區平台。打造“一區雙核多園”空間布局。“一區”指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包括蚌埠市全域,涵蓋區內(nei) 注冊(ce) 的各類市場主體(ti) 。“雙核”指依托蚌埠中恒商貿城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融合示範區,依托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B型)建設跨境電子商務海關(guan) 監管作業(ye) 場所。“多園”指依托省級跨境電子商務產(chan) 業(ye) 園區安徽蚌山跨境電子商務產(chan) 業(ye) 園構建輻射全市的跨境電子商務孵化服務中心;以各縣(區)及各類園區等為(wei) 載體(ti) ,建設符合當地產(chan) 業(ye) 特色的跨境電子商務產(chan) 業(ye) 園區,重點加快淮上經濟開發區(專(zhuan) 業(ye) 化工)、淮上區(醫藥)、龍子湖區(新型材料)等國家級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及懷遠縣省級外貿轉型升級基地(汽車零部件)建設,打造產(chan) 業(ye) 貿易高度融合的跨境電子商務產(chan) 業(ye) 集群;協同發揮固鎮縣精細化工、五河縣紡織服裝和自行車、禹會(hui) 區新型顯示和新能源、蚌埠高新技術產(chan) 業(ye) 開發區新型顯示和汽車零部件、蚌埠經濟開發區智能傳(chuan) 感器等產(chan) 業(ye) 優(you) 勢,批量化推動傳(chuan) 統外貿企業(ye) 向跨境電子商務轉型升級。

(二)建立六大體(ti) 係。

3.信息共享體(ti) 係。依托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台,統一信息標準規範、信息管理服務,打通金融、海關(guan) 、稅務、外匯管理、物流等相關(guan) 單位信息交流渠道,提供信息技術支撐,促進信息流、資金流、貨物流“三流合一”。

4.金融服務體(ti) 係。推動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機構、電子商務平台、外貿綜合服務企業(ye) 在融資、支付、結算、保險等環節開展合作,鼓勵相關(guan) 機構針對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cang) 等業(ye) 態模式開發個(ge) 性化、場景化、多元化的融資產(chan) 品、出口信用保險及資信評估等業(ye) 務。

5.智能物流體(ti) 係。引進一批大型物流企業(ye) ,培育一批本地物流企業(ye) ,依托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台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構建物流智能信息係統、倉(cang) 儲(chu) 網絡係統、運營服務係統,為(wei) 跨境電子商務相關(guan) 市場主體(ti) 提供物流狀態查詢、物流資源配置等可驗可測可控的全程服務。

6.信用服務體(ti) 係。依托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台和企業(ye) 信用信息公示係統,整合跨境電子商務基礎數據,鼓勵行業(ye) 主管部門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檔案,實現分類監管、部門共享、有序公開,逐步解決(jue) 假冒偽(wei) 劣商品和商家誠信缺失等問題。

7.統計監測體(ti) 係。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方法,對納入海關(guan) 跨境電子商務監管代碼項下統計的進出口額、一般貿易方式通關(guan) 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e) 對企業(ye) 測算數、跨境郵快件數進行全口徑統計監測。

8.風險防控體(ti) 係。明確海關(guan) 、稅務、外匯管理等有關(guan) 單位監管職責,建立多部門、跨區域風險管理和防控體(ti) 係,探索建立風險信息采集、評估分析、預警處置機製,有效防控非真實貿易洗錢的經濟風險,在產(chan) 品安全、貿易摩擦、主體(ti) 信用、數據存儲(chu) 、支付交易等關(guan) 鍵流程和節點開展風險識別、評估、預防和處置,確保安全規範、風險可控。

三、重點舉(ju) 措

(一)開展市場主體(ti) 引育行動。

9.集聚頭部企業(ye) 。建立跨境電子商務政企對話直通車製度,落實市、縣(區)領導掛點聯係企業(ye) 機製,在政策扶持、市場開拓、運輸保障等方麵提供“一企一策”幫扶。針對汽車零部件、化工、新型顯示、玻璃製品、紡織品等優(you) 勢產(chan) 業(ye) ,借助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和外貿綜合服務平台,開展業(ye) 務培訓、品牌培育、營銷活動,培育麵向全球市場的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ye)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國際國內(nei) 知名跨境電子商務平台、物流服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ye) 和跨境電子商務賣家。

10.提升企業(ye) 實力。推動蚌埠製造商和境外零售商、消費者直接對接,發展企業(ye) 對企業(ye) (B2B)、企業(ye) 對消費者(B2C)、工廠對消費者(M2C)等模式,實現產(chan) 品向個(ge) 性化、定製化營銷轉型升級。招引產(chan) 品品類符合跨境電子商務終端消費特性的生產(chan) 型企業(ye) ,舉(ju) 辦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e) 與(yu) 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生產(chan) 型企業(ye) 等共同參與(yu) 的產(chan) 銷對接會(hui) ,鼓勵企業(ye) 參加國內(nei) 外重點展會(hui) ,融合線上線下資源拓展訂單獲取渠道。推動“品牌出海”,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e) 申報“安徽出口品牌”,提升“蚌埠製造”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

(二)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融合發展行動。

11.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組合出海。在蚌埠中恒商貿城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產(chan) 業(ye) 園區,加快市場采購貿易出口商品展銷中心建設,推動玻璃製品、服裝紡織等本地優(you) 勢商品以及皖南茶葉、阜陽柳編、安慶毛刷等省內(nei) 名優(you) 產(chan) 品入駐展銷中心。招引外貿綜合服務企業(ye) ,支持中小企業(ye) 利用跨境電子商務方式接單、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

12.提升“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信息化服務水平。推動省內(nei) 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台、外貿綜合服務平台、國內(nei) 外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台與(yu) 市場采購貿易聯網信息平台互聯互通,為(wei) 企業(ye) 采購交易、物流履約、金融結算等方麵提供全方位服務。

13.提升“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便利化水平。加快市場采購貿易前置組貨倉(cang) 建設,推進市場采購貿易省內(nei) 組貨全國通關(guan) 一體(ti) 化,探索“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兩(liang) 種貿易方式的貨物拚箱轉關(guan) 運輸,使用電子關(guan) 鎖實現智慧監管。創新實施“網上訂貨、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海關(guan) 監管方式代碼1039)通關(guan) 、海外倉(cang) 分撥”協同貿易機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貨物共用共享海外倉(cang) 資源。

(三)開展硬件基礎夯實行動。

14.推動海外倉(cang) 高質量發展。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e) 聯合傳(chuan) 統外貿、物流等各類企業(ye) 在區域全麵經濟夥(huo) 伴關(guan) 係協定(RCEP)成員國、歐美地區等熱門市場采用自建、合建、租賃等方式共建公共海外倉(cang) 。依托現有海外倉(cang) 資源培育公共海外倉(cang) ,支持符合條件的海外倉(cang) 企業(ye) 上線“海外智慧物流平台”,支持發展成熟的公共海外倉(cang) 企業(ye) 申報省級公共海外倉(cang) 。

15.建設重要功能區域。積極申建蚌埠綜合保稅區,依托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B型)等現有保稅監管場所,招引知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項目,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網購保稅進口(海關(guan) 監管方式代碼1210)等業(ye) 務,建設皖北地區跨境電子商務進口分撥中心、進口產(chan) 品消費中心等。

16.完善物流體(ti) 係。提升蚌埠港要素集聚能力,推進蚌埠港內(nei) 陸集裝箱碼頭項目建設,吸引國際航運企業(ye) 入駐。推動寧波舟山港參與(yu) 蚌埠港建設運營,推進兩(liang) 港之間集裝箱航線開通。提升鐵海聯運通道能力,協調上海港、寧波舟山港等港口加強空箱調運。提升中歐班列運行能力,穩定“蚌西歐”“蚌合歐”班列運行。

(四)開展營商環境優(you) 化行動。

17.加強跨區域合作。搶抓長三角一體(ti) 化發展及甬蚌合作機遇,依托長三角跨境電子商務聯盟等合作平台,加強與(yu) 寧波等先進跨境電商綜試區資源對接及交流合作,支持寧波等地龍頭企業(ye) 在蚌埠設立分公司、本地化服務機構或團隊。支持蚌埠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e) 使用寧波等地企業(ye) 海外倉(cang) 。鼓勵蚌埠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e) 在寧波等地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飛地”園區。

18.優(you) 化海關(guan) 監管模式。強化海關(guan) 監管作業(ye) 場所服務功能。提升通關(guan) 效率,對不涉及出口征稅、出口退稅、許可證件管理,且單票價(jia) 值在人民幣5000元以內(nei) 的一般出口商品,采取“清單核放,匯總統計”方式辦理報關(guan) 手續。鼓勵B2B出口商品通過公共服務平台向相關(guan) 管理部門進行一次性申報。推動符合條件的商品實行自報自繳、審核後置的稅收征管方式。實行“稅款擔保、集中繳納、代扣代繳”通關(guan) 模式,提高進口貨物“提前申報”比例,非布控查驗貨物抵達口岸後即可放行提離。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試點政策,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業(ye) 務,根據企業(ye) 信用等級實施差異化通關(guan) 管理措施,對誠信企業(ye) 實行優(you) 先辦理、簡化審核和較低查驗率等便利措施。

19.推動稅收征管模式創新。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ye) 開展退(免)稅無紙化申報。對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內(nei)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ye) 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符合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對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內(nei) 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ye) 試行核定征收企業(ye) 所得稅辦法。

20.推動外匯監管模式創新。支持更多銀行按規定憑交易電子信息為(wei) 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e) 辦理收付匯業(ye) 務。從(cong) 事跨境電子商務的企業(ye) 可將出口貨物在境外發生的倉(cang) 儲(chu) 、物流、稅收等費用與(yu) 出口貨款軋差結算。出口至海外倉(cang) 銷售的貨物,匯回的實際銷售收入可與(yu) 相應貨物的出口報關(guan) 金額不一致。境內(nei) 國際寄遞企業(ye) 、物流企業(ye) 、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ye) ,可為(wei) 客戶代墊與(yu) 跨境電子商務相關(guan) 的境外倉(cang) 儲(chu) 、物流、稅收等費用,代墊期原則上不得超過12個(ge) 月。從(cong) 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境內(nei) 個(ge) 人,可通過個(ge) 人外匯賬戶辦理跨境電子商務外匯結算。

21.推動金融服務模式創新。幫助有條件且有融資需求的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cang) 及配套服務企業(ye) 對接使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等國家級基金。推動在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jia) 結算。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適合跨境電子商務需求的金融產(chan) 品和服務,依托企業(ye) 跨境電子商務業(ye) 務信息,為(wei) 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信用貸款、應收賬款融資、出口退稅賬戶質押融資、信保保單融資等方麵支持,拓展企業(ye) 融資渠道,提升企業(ye) 抗風險能力。

22.加強人才培育和行業(ye) 組織建設。發揮市場引導和政策驅動作用,吸引跨境電子商務高層次人才和高端創業(ye) 團隊,建立有助於(yu) 培育、留住跨境電子商務本地人才的服務體(ti) 係。加強與(yu) 安徽財經大學、安徽科技學院、蚌埠學院、蚌埠工商學院、安徽電子信息職業(ye) 技術學院等高校以及知名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培訓機構的合作,開設跨境電子商務培訓班,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e) 急需的創業(ye) 型和實用技能型人才培訓基地。發揮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的橋梁紐帶作用,成立市級跨境電子商務相關(guan) 行業(ye) 組織,提供政策宣傳(chuan) 、活動對接、人才培訓、調查研究等服務,加強與(yu) 國內(nei) 其他跨境電商綜試區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的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誌任組長,定期研究重大問題,統籌協調重大事項,有效推進各項任務落實。明確機構承擔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和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二)完善配套政策。完善市級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配套支持政策,加強對龍頭企業(ye) 招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e) 培育、跨境電子商務產(chan) 業(ye) 園區創建等方麵支持,重大事項實行“一企一策”,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產(chan) 業(ye) 做大做強。各縣(區)、開發區結合自身實際出台相應配套政策。

(三)強化責任落實。製定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階段性工作計劃,明確各階段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分工。加強對各責任單位的工作指導和跟蹤問效,強化結果運用,確保蚌埠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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