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發改服務〔2021〕135號
各區、市人民政府, 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有關(guan) 部門, 市直有關(guan) 單位:
為(wei) 全麵落實國家、省有關(guan) 部署,加快推動先進製造業(ye) 和現代服務業(ye) 深度融合(以下簡稱“兩(liang) 業(ye) 融合”)發展,助推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有關(guan) 措施通知如下。
一、突破發展工業(ye) 互聯網
1. 遴選“工業(ye) 賦能”場景示範項目,圍繞“5G+工業(ye) 互聯網”“人工智能+工業(ye) 互聯網”等重點領域,對市級新認定的工業(ye) 互聯網平台、智能(互聯)工廠、數字化車間或自動化生產(chan) 線,分別給予300萬(wan) 元、100萬(wan) 元、50萬(wan) 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2. 對納入市工業(ye) 互聯網平台服務商名錄、年度服務本地企業(ye) 50家以上且該部分服務收入不低於(yu) 1000萬(wan) 元的企業(ye) ,按照該部分服務收入的20%給予獎補,單個(ge) 平台服務商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wan) 元。(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二、大力發展服務型製造業(ye)
3. 對經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全國製造業(ye) 單項冠軍(jun) 示範企業(ye) 、培育企業(ye) ,分別給予100萬(wan) 元、50萬(wan) 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4. 支持中小企業(ye) 在設計、製造、管理等關(guan) 鍵環節,推進數字化普及、網絡化協同、智能化提升等方麵改造升級,對企業(ye) 年度內(nei) 在網絡、工業(ye) 軟件、係統集成等方麵完成投資50萬(wan) 元以上的竣工(上線)項目,按照投資額的20%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200萬(wan) 元。(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三、加快發展生產(chan) 性服務業(ye)
5. 探索建立和完善提升一批推動生產(chan) 性服務業(ye) 與(yu) 先進製造業(ye) 融合發展、產(chan) 學研用合作的市級技術創新中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6.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工業(ye) 設計中心認定的企業(ye) ,分別給予500萬(wan) 元、50萬(wan) 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采購符合我市產(chan) 業(ye) 發展導向的工業(ye) 設計服務的製造業(ye) 企業(ye) ,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wan) 元補助。(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7. 對注冊(ce) 為(wei) 企業(ye) 獨立法人並獲準建設的國家級、省級製造業(ye) 創新中心,按其實際投資額的25%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wan) 元、500萬(wan) 元的配套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四、建設生產(chan) 服務型物流樞紐
8. 在產(chan) 業(ye) 發展規劃中加強物流業(ye) 、製造業(ye) 有機銜接,統籌做好生產(chan) 製造設施以及物流樞紐、鐵路專(zhuan) 用線等物流基礎設施的規劃布局和用地用海安排,相關(guan) 內(nei) 容納入國土空間規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9. 支持大型工業(ye) 園區新建或改擴建鐵路專(zhuan) 用線、倉(cang) 儲(chu) 、配送等基礎設施,吸引第三方物流企業(ye) 進駐並提供專(zhuan) 業(ye) 化物流服務。(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郵政管理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10. 鼓勵有條件的製造企業(ye) 剝離物流資產(chan) 成立獨資或合資物流企業(ye) ,符合條件的按照有關(guan) 規定享受財稅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11. 鼓勵企業(ye) 針對家用電器、電子產(chan) 品等廢舊物資構建線上線下融合的逆向物流服務平台和回收網絡,促進資源循環利用以及逆向物流、再製造的發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五、積極推動產(chan) 銷一體(ti) 化
12. 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優(you) 惠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13. 鼓勵製造企業(ye) 在青島設立銷售總部,符合條件的享受總部經濟政策扶持,促進產(chan) 銷專(zhuan) 業(ye) 化管理。(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14. 定期發布《青島市創新產(chan) 品推薦目錄》,並在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台開設專(zhuan) 區,對目錄內(nei) 產(chan) 品進行展示和銷售。(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六、推廣柔性化定製服務
15. 在高端裝備、智慧家居、紡織服裝等我市傳(chuan) 統優(you) 勢行業(ye) ,大力推廣模塊定製、眾(zhong) 創定製、專(zhuan) 屬定製等個(ge) 性化定製,通過按需設計、按需製造、按需配送,滿足用戶個(ge) 性化需求。(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16. 推廣大規模個(ge) 性化定製平台、全球化批量生產(chan) 定製平台、細胞單元生產(chan) 等製造模式,引導具備條件的骨幹企業(ye) 建立個(ge) 性化定製平台,鼓勵柔性化製造企業(ye) 參與(yu) 行業(ye) 標準製定。(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17. 發展在線定製化設計,建立數字化設計與(yu) 虛擬仿真係統,創新個(ge) 性化設計、用戶參與(yu) 設計、交互設計,豐(feng) 富產(chan) 品和服務供給。(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七、加快5G建設應用
18. 支持5G基站建設,免費開放辦公場所、公共交通樞紐及大型公共服務區域等公共設施資源。對新建並開通運營的5G園區,在基站及配套設施建設費用、運行用電費用等方麵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19. 推動通信管道共享開放,推進公共設施向5G基站、管線、機房等開放,支持免收基站租賃、資源占用等費用。(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八、打造新型汽車產(chan) 業(ye) 生態
20. 在全市範圍內(nei) 有序開放道路、機場、港口作為(wei) 智能網聯車輛示範應用場景,推動無人化、智能化車輛廣泛應用。(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21. 對懸掛綠色牌號的新能源汽車,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實行政府定價(jia) 管理的同一公共停車場(不含住宅小區停車場)或同一條道路上的收費停車泊位以及青島國際機場停車場內(nei) 停車,每天免收首個(ge) 2小時停車費。其中,實行計次收費的公共停車場或道路停車泊位確無計時設施的,免收首次停車費(不超過4小時)。其他區(市)按照上述標準製定本轄區內(nei) 停車服務收費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
22. 出台支持公共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購車市民個(ge) 人車位建設充電樁的指導性文件,整體(ti) 規劃住宅小區、醫院、商場超市等公共區域充電樁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23. 對新成立投資10億(yi) 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車關(guan) 鍵零部件(電池、電池成組、電機、電控)、燃料電池電堆模塊及係統、智能網聯等重大項目,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獎補;對新成立投資5000萬(wan) 元及以上、10億(yi) 元以下的,按照設備投資額20%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ge) 項目的補助金額不超過2000萬(wan) 元。(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九、創新用地保障模式
24. 探索功能適度混合的產(chan) 業(ye) 用地模式,同一宗土地上兼容兩(liang) 種以上用途的,依據主用途確定供應方式,主用途可以依據建築麵積占比或功能重要性確定。(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25. 符合產(chan) 業(ye) 和用地政策,具備獨立分宗條件的宗地可以合並、分割。(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26. 對利用原有土地建設物流基礎設施的製造業(ye) 企業(ye) ,在容積率調整、規劃許可等方麵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27. 對提高自有工業(ye) 用地容積率用於(yu) 自營生產(chan) 性服務業(ye) 的工業(ye) 企業(ye) ,依法按新用途辦理相關(guan) 手續。(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28. 鼓勵金融機構結合職能定位,按照商業(ye) 化原則,向“兩(liang) 業(ye) 融合”發展企業(ye) 和項目提供適應其生產(chan) 和建設周期特點的中長期融資,穩妥開展並購貸款業(ye) 務,積極支持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保監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29.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chan) 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ye) 可持續前提下,探索開發數據資產(chan) 等質押貸款業(ye) 務。(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大數據管理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保監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30. 鼓勵金融機構加強與(yu) 融資租賃、股權投資等非銀機構之間的深度合作,通過創新融資租賃、研發貸、投貸聯動等產(chan) 品或服務,積極對接製造業(ye) 企業(ye) 的中長期融資需求。(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保監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31. 支持供應鏈核心企業(ye) 在符合《保障中小企業(ye) 款項支付條例》相關(guan) 規定的前提下,簽發商業(ye) 承兌(dui) 匯票,鼓勵銀行對商業(ye) 承兌(dui) 匯票持有企業(ye) 進行貼現融資或抵押融資。積極引導和推動製造業(ye) 供應鏈核心企業(ye) 加入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探索應收賬款確權模式創新,支持製造業(ye) 供應鏈小微企業(ye) 應收賬款融資。(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保監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十一、強化人才基礎支撐
32. 開展產(chan) 教融合建設試點,納入產(chan) 教融合型企業(ye) 建設培育範圍的試點企業(ye) ,對其興(xing) 辦職業(ye) 教育符合規定的投資,按投資額30%比例抵免該企業(ye) 當年應繳納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33. 鼓勵職業(ye) 院校圍繞“兩(liang) 業(ye) 融合”完善課程設計,培育複合型人才。(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
十二、加快數據開放應用
34. 完善公共數據服務平台,聚焦數據應用共性需求,構建集成隱私計算、數據挖掘分析等功能的通用算法模型和控件庫,提供規範統一的大數據服務。建設“數字實驗室”,提供豐(feng) 富的數據資源和測試環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各類機構創新開發數據應用。建立健全平台製度規範,提高數據安全管控能力,探索開展市場化運營,提升平台活力。(責任單位:市大數據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35. 依托青島大數據交易中心,優(you) 化市場化數據資源交易服務機製,健全數據交易規則和製度,加強數據資源流通服務的安全管理和監督保障,初步建立安全有序的數據交易渠道。(責任單位:市大數據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36. 依托相關(guan) 行業(ye) 協會(hui) (產(chan) 業(ye) 聯盟)打造全市“兩(liang) 業(ye) 融合”綜合服務平台,加快建設全市工業(ye) 大數據平台,完善工業(ye) 基礎數據庫,推動各類平台資源互聯互通、數據開放共享,提高綜合服務平台運營能力。(責任單位: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大數據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十三、優(you) 化發展環境
37. 製造業(ye) 企業(ye) 的服務業(ye) 務用電、用水、用氣等采取與(yu) 一般工業(ye) 同價(jia) 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
38. 嚴(yan) 格落實國家電價(jia) 優(you) 惠政策,在政策範圍內(nei) 實施工商用電同價(jia) ,探索開展商業(ye) 用戶選擇執行行業(ye) 平均電價(jia) 或峰穀分時電價(jia) 試點。(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青島供電公司)
39. 鼓勵符合條件的服務型製造企業(ye) 按照規定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ye)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十四、推進國家試點
40. 製定城陽區“兩(liang) 業(ye) 融合”國家試點建設方案,推動創建“兩(liang) 業(ye) 融合”標準化示範試點,在創新管理方式、完善工作機製和創新用地、市場監管等方麵先行先試,探索可行模式路徑,加快行業(ye) 轉型升級。(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城陽區、嶗山區政府)
十五、加強服務保障
41. 發揮青島市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聯盟作用,促進製造業(ye) 和服務業(ye) 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跨界融合發展,加強行業(ye) 發展、市場開發、雙招雙引等方麵共贏合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42. 支持企業(ye) 、行業(ye) 協會(hui) 商會(hui) 、科研機構、高校等積極參與(yu) 行業(ye) 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編製,鼓勵將“兩(liang) 業(ye) 融合”相關(guan) 技術轉化為(wei) 先進標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有關(guan) 區、市政府及功能區管委)
上述政策措施依照規定程序、期限和實施細則辦理。
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ui)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青島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青島市交通運輸局
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青島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
2021年6月4日
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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