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公安部印發《關(guan) 於(yu) 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道路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部署各級公安機關(guan) 特別是交管部門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道路交通保通保暢工作,確保重點物資運輸暢通和人員車輛正常通行,切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為(wei) 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公安部強調,要按照“科學有序、依法依規”原則,積極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研究改進疫情防控交通管控措施,科學構建防控網絡,紮實做好疫情防控交通保障,維護社會(hui) 車輛正常通行。要嚴(yan) 格落實“五個(ge) 嚴(yan) 禁”要求,會(hui) 同交通運輸、衛生健康等部門,全麵摸排轄區主幹道路通行情況和疫情防控檢疫站點設置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黨(dang) 委政府報告,積極穩妥處置。確需封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要履行審批手續並安排專(zhuan) 人值守,確保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chan) 生活物資運輸車輛通行無阻。要提請和推動完善分類管控措施,對來自湖北等疫情重點區域的車輛,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現有規定妥善處置;對來自其他省份、或者車籍地為(wei) 湖北等疫情重點區域但長期異地行駛,未途經疫情重點區域的車輛,除對車上人員進行防疫測溫等必要查驗外,不得擅自設限、勸返。
公安部要求,要嚴(yan) 格落實疫情防控應急運輸各項交通保障措施,結合實際優(you) 化服務保障民生的措施。要向社會(hui) 公布應急運輸保障服務電話並確保24小時暢通,及時提供應急運輸服務,協調解決(jue) 駕駛人反映的困難問題。要會(hui) 同交通運輸部門設置專(zhuan) 用通道,完善相關(guan) 交通設施,保障應急運輸、民生物資運輸車輛優(you) 先通行。對應急運輸、民生物資運輸車輛輕微交通違法行為(wei) ,以教育警告糾正為(wei) 主,原則上不予處罰。要優(you) 化城市貨運車輛通行管理,便利應急運輸、民生物資運輸車輛進城,並適當放寬其他貨運車輛進城條件。要加強對醫院、貨運站場、配送站點周邊道路管控,增設重點運輸路線指示標誌,全力保障應急物資、民生物資在城市內(nei) 順利轉運、配送。要結合城市疫情防控形勢和群眾(zhong) 出行需求,科學評估本地小客車限行政策,向政府提出暫停限行措施的建議,原則上不采取“一刀切”式禁行措施。要針對疫情防控期間群眾(zhong) 居家防疫、停車需求上升等實際,積極提請政府采取免費開放公共停車場、減免路側(ce) 停車收費等措施,並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調整優(you) 化停車管理措施,最大限度滿足群眾(zhong) 停車需求。
公安部要求,要針對複工複產(chan) 交通流量回升的實際,紮實做好主幹公路保順暢保安全工作。要協調調整優(you) 化檢疫站點設置,增加力量、增設通道,通過複式檢測、分車型檢測、應用紅外設備檢測、提前采錄信息等措施,減少群眾(zhong) 等候時間。要加強對大中型客車、麵包車等重點車輛的巡查管控。對交通運輸部門組織的集中運送農(nong) 民工等群體(ti) 直通車,要加強沿途安全保障。要強化貨運駕駛人警示教育,嚴(yan) 格貨車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嚴(yan) 防貨車肇事引發事故。要充分發揮“兩(liang) 站兩(liang) 員一長”和農(nong) 村防疫安全員的作用,及時勸導糾正麵包車超員、貨車載人等違法行為(wei) ,穩定農(nong) 村交通安全形勢。
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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