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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局通知申報首批國家級糧食現代物流示範單位

發布時間:2012-11-14 10:20:52 中國政府網

關(guan) 於(yu) 申報第一批國家級糧食現代物流示範單位的通知國糧辦展〔2012〕2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糧食局,中國儲(chu) 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糧物流集團公司、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為(wei) 加快推進糧食現代物流發展,規範糧食現代物流園區建設,提高糧食現代物流水平,加強對國家級糧食現代物流示範單位(以下簡稱“示範單位”)管理,按照《國家級糧食現代物流示範單位管理暫行辦法》(國糧辦展〔2012〕13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要求,國家糧食局決(jue) 定開始啟動示範單位的遴選工作,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原則

(一)自願申請,擇優(you) 選擇。凡符合《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已建、在建糧食物流園區項目單位自願申請,從(cong) 中擇優(you) 選取。

(二)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示範單位的評定結合主要跨省糧食物流通道和國家級糧食物流節點建設發展,綜合考慮區位特性、功能配套、總體(ti) 能力、運營效果、社會(hui) 經濟效益等因素,體(ti) 現在國家宏觀戰略布局上的重要作用,在糧食物流園區項目的建設和發展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優(you) 勢與(yu) 特色。

(三)嚴(yan) 格標準,提升水平。示範單位應具有規範的管理製度與(yu) 申報審批製度,通過采用新倉(cang) 型、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實現糧食儲(chu) 、運、裝、卸的“四散化”,通過現代化的糧食流通信息技術向規範化、集約化發展。

二、遴選標準

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示範單位分為(wei) 通道類、技術類和其他類等3大類,其中技術類包括鐵海聯運、鐵路內(nei) 河聯運、公鐵聯運、公路(散糧汽車)運輸、信息化等5類;其他類包括維穩保供、產(chan) 學研結合、綜合等3類。

各類示範單位的遴選標準請參照《管理辦法》有關(guan) 規定。

三、申請程序及材料

(一)申請程序。申請示範單位的企業(ye) ,按《管理辦法》的要求向所在地的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或中央計劃單列企業(ye) )提出書(shu) 麵申請。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或中央計劃單列企業(ye) )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結合本省(本單位)實際進行初步篩選,報國家糧食局審定。國家糧食局組織專(zhuan) 家評審和現場考察,對符合要求的企業(ye) 頒發資格證書(shu) ,並進行掛牌。

示範單位按類別實行統一命名掛牌,資格證書(shu) 和標牌由國家糧食局統一印製,有效期為(wei) 5年,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不得偽(wei) 造、塗改或轉讓。有效期屆滿前3個(ge) 月內(nei) 須按程序提出延續申請。

(二)申請材料。企業(ye) 書(shu) 麵申請應包括法人代表承諾書(shu) 、企業(ye) 基本情況說明、主要專(zhuan) 業(ye) 人員情況表、企業(ye) 財務狀況說明,園區總平麵示意圖、企業(ye) 營業(ye) 執照和稅務登記證複印件、企業(ye) 資信證明複印件、資產(chan) 負債(zhai) 表和損益表複印件、從(cong) 業(ye) 人員職業(ye) 資格證書(shu) 複印件等材料。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首批示範單位的遴選工作計劃在2012年底前完成。請於(yu) 2012年11月20日前將申請單位名單及申請材料報送國家糧食局流通與(yu) 科技發展司。

(二)請結合本通知及《管理辦法》有關(guan) 要求,認真做好示範單位的初審和篩選工作。本次每省(區、市、單位)報送的申請單位數量原則上控製在5家以內(nei) 。

(三)第二批示範單位的申請和遴選時間另行通知。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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