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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事公約或誕生北京規則

發布時間:2012-10-17 09:42:47 網絡

國際海事委員會(hui) 第40屆大會(hui) 10月15日在北京舉(ju) 行。船舶司法出售國際承認公約草案將力爭(zheng) 在會(hui) 上獲得通過,定名為(wei) 北京規則。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副委員長華建敏出席大會(hui) 開幕式並發表演講。華建敏表示,構建和完善與(yu) 國際立法和慣例相一致的法律環境,對於(yu) 推動行業(ye) 發展尤其重要。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探索建立更有效的世界航運法律製度,增加發展中國家的代表性和發言權,平衡各方關(guan) 係,促進各方更廣泛地參與(yu) 並在更廣泛層麵上統一海上立法。

據介紹,此次會(hui) 議的主要議題包括通過船舶司法出售國際承認公約草案,修訂國際救助公約、約克—安特衛普規則等,同時還涉及扣船公約、跨境破產(chan) 、南北極法律問題、海商法鑽井平台、鹿特丹規則、海事仲裁、海上保險、船員問題、海盜等相關(guan) 前沿議題。

我國是法院扣押和拍賣船舶數量較大的國家。2008年,國際海事委員會(hui) 正式成立了船舶司法出售問題的國際工作組,由中國海商法協會(hui) 副主席李海擔任組長。中國海商法協會(hui) 專(zhuan) 門成立了工作組研究這一議題,以爭(zheng) 取對我國最有利的公約條款。船舶司法出售國際承認公約草案如能在此次大會(hui) 上獲通過並被廣泛接受,將會(hui) 在很大程度上統一締約國在這方麵的法律規則,這將促使我國法院扣押進而出售船舶的效力獲得廣泛的國際認可。

近年來,關(guan) 於(yu) 修訂《1989年救助公約》的呼聲開始日漸高漲,原因在於(yu) 該公約在財產(chan) 救助與(yu) 環境救助關(guan) 係的處理方麵,仍然以財產(chan) 救助為(wei) 中心,將環境救助置於(yu) 從(cong) 屬地位,不能滿足日益迫切的海洋環境保護需要,同時也暴露環境救助適用地域範圍過窄等問題。我國支持並積極參與(yu) 該公約修訂,並在公約修訂中充分表達獨立意誌。

本次會(hui) 議另一項重要議題還包括修訂約克-安特衛普公約,這是一個(ge) 規範共同海損理算的國際慣例。中國海商法協會(hui) 為(wei) 此成立了工作組,針對2004年約安規則的適用規則、救助報酬等提出了相應的修改意見,已報國際海事委員會(hui) 。

據悉,國際海事委員會(hui) 是促進海商法統一的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海事委員會(hui) 大會(hui) 每四年舉(ju) 辦一次,由來自世界各國或地區的海商法協會(hui) 代表以及相關(guan) 國際組織的代表出席。本屆會(hui) 議是該委員會(hui) 成立115年來首次在中國舉(ju) 辦。來自48個(ge) 國家和地區的海商法協會(hui) 負責人、法官、學者、律師、工商界代表和12個(ge) 國際組織的代表約400人出席了本屆大會(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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