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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求快遞藥品現場查驗 禁止郵售處方藥

發布時間:2012-09-05 11:27:13 京華時報

北京市藥監局、市郵政局日前聯合發布通告,即日起快遞人員發現郵寄藥品,將現場核實藥品信息,發現問題及時舉(ju) 報處理。

處方藥不得郵售

根據《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藥品寄遞行為(wei) 嚴(yan) 厲打擊利用寄遞渠道銷售假劣藥品違法行為(wei) 的通告》,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不得采用郵售、互聯網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眾(zhong) 銷售處方藥。醫療機構配製的製劑不得在市場上銷售,同樣也不得通過郵寄、互聯網等渠道銷售,隻能在醫院內(nei) 部通過醫生處方銷售。

北京市藥監局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在打擊製售假藥行為(wei) 的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媒體(ti) 發布一些虛假的藥品銷售信息,跟患者取得聯係以後,通過郵政、快遞的形式向患者寄遞假劣藥品。

本次《通告》要求,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和醫療機構在依法向相關(guan) 機構寄遞藥品特別是大宗藥品時,須向郵政管理部門核實郵政、快遞企業(ye) 的資質,並做好相關(guan) 記錄。以此避免合法藥品流入非法渠道,擾亂(luan) 市場秩序。

同時,郵政、快遞企業(ye) 應建立並嚴(yan) 格執行收寄驗視製度,並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相關(guan) 業(ye) 務人員職責,嚴(yan) 把收寄關(guan) 。在收寄藥品特別是大宗藥品時,應向藥監部門核實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和醫療機構的資質。

培訓快遞員辨藥

市藥監局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目前市藥監局已經同郵政局聯合組織對郵政工作人員、快遞企業(ye) 工作人員進行了專(zhuan) 業(ye) 培訓。教他們(men) 在接收寄遞物品的時候,發現是藥物,如何判斷是否為(wei) 處方藥,如何識別藥品生產(chan) 經營和使用單位的資質,如何鑒別假劣藥品等,一旦發現問題將及時舉(ju) 報,以此進一步打擊藥品渠道售假。

對於(yu) 假劣藥企通過非法渠道銷售的問題,市藥監局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這是目前打擊的重點,特別歡迎群眾(zhong) 舉(ju) 報線索,一旦查實將與(yu) 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執法,嚴(yan) 厲打擊,並對舉(ju) 報人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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