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將出台“營改增”過渡扶持政策實施細則
業(ye) 內(nei) 人士3月12日對記者透露,在上海營業(ye) 稅轉增值稅試點過程中,將對物流企業(ye) 稅負按新舊辦法進行衡量,如果企業(ye) 稅負增加,則將增加部分返還給企業(ye) 。具體(ti) 返還方式會(hui) 在即將出台的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此前,由於(yu) 物流企業(ye) 普遍反映稅負較改革前有較大增長,上海市有關(guan) 部門2月決(jue) 定,將在“營改增”過程中實施過渡性財政扶植政策。
“營改增”試點工作自1月1日起在上海啟動,物流企業(ye) 納入本次試點範圍。在操作過程中,企業(ye) 普遍反映稅負有所增加。
據2011年3月华体会登录界面對上海65家大型物流企業(ye) 的調查結果顯示,2008年至2010年三年年均營業(ye) 稅實際負擔率為(wei) 1.3%,其中貨物運輸業(ye) 務負擔率平均為(wei) 1.88%。在實行“營改增”試點後,貨物運輸企業(ye) 實際增值稅負擔率可增加到4.2%。
針對這種情況,上海市有關(guan) 部門2月發布的《關(guan) 於(yu) 實施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指出:“對本市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程中因新老稅製轉換而產(chan) 生稅負有所增加的試點企業(ye) ,按照‘企業(ye) 據實申請、財政分類扶持、資金及時預撥’的方式實施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
通知稱,由市與(yu) 區縣兩(liang) 級財政分別設立“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財政扶持資金”,專(zhuan) 項用於(yu) 對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企業(ye) 的財政扶持。
通知指出,財政扶持的對象是:在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以後,按照新稅製(即試點政策)規定繳納的增值稅比按照老稅製(即原營業(ye) 稅政策)規定計算的營業(ye) 稅確實有所增加的試點企業(ye) 。
通知提出,對由於(yu) 種種原因難以取得增值稅專(zhuan) 用發票的試點企業(ye) ,財稅部門將會(hui) 同有關(guan) 行業(ye) 協會(hui) 或工商聯建立協調評估機製,共同研究分析企業(ye) 無法取得增值稅專(zhuan) 用發票的具體(ti) 原因,區別不同情況,給予適當的過渡性財政扶持,並逐步予以規範,以保證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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