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联系方式

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聯合會(hui) 快訊 > 物流標準 > 正文

《電子商務逆向物流通用服務規範》等三項近日發布國家標準解讀

發布時間:2023-12-05 16:14:32 標準化工作部

關注华体会登录界面

2023年11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發布了三項物流國家標準,包括修訂的《托盤術語》(GB/T 3716—2023),新發布的《電子商務逆向物流通用服務規範》(GB/T 43290—2023)和《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cang) 運營管理要求》(GB/T 43291—2023),以下介紹了三項國家標準的製定背景、主要技術內(nei) 容和標準實施發布的重要意義(yi) ,供廣大物流工作者了解。標準的詳細內(nei) 容可登錄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官網全文瀏覽,或全國書(shu) 店、網上商城購買(mai) 。

★《電子商務逆向物流通用服務規範》國家標準

一、標準製定背景

隨著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市場中退換貨的比例也越來越大,行業(ye) 平均退貨率在15-20%,直播電商甚至一度高達60%,其帶來的逆向物流體(ti) 量不斷增大,由此發展出專(zhuan) 業(ye) 化的電子商務逆向物流服務。當前,從(cong) 電子商務平台、到電子商務銷售商、生產(chan) 廠商等,都愈發關(guan) 注逆向物流服務的規範性發展。但目前我國逆向物流服務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服務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電子商務逆向物流中消費者處於(yu) 主導地位,退換貨維修等逆向物流產(chan) 生的地點、時間、商品數量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各服務主體(ti) 缺乏協同作業(ye) ,容易產(chan) 生處理時間滯後、產(chan) 品進入錯誤的環節等問題。

二是電子商務消費者的體(ti) 驗差。消費者在退換貨過程中,可能因為(wei) 無法查詢到逆向物流信息、處理中發生返貨品破損責任不清等問題,與(yu) 物流服務商、電子商務銷售商、電子商務平台等產(chan) 生糾紛,導致服務體(ti) 驗感差。

三是電子商務逆向物流帶來的價(jia) 值有限。目前,返貨品的二次利用率不高,對企業(ye) 而言逆向物流是成本單元,帶來的價(jia) 值有限。

在此背景下,製定《電子商務逆向物流通用服務規範》國家標準將規範電子商務逆向物流服務發展,提升電商企業(ye) 和消費者的滿意度。

二、標準主要內(nei) 容

GB/T 43290-2023規定了電子商務逆向物流通用服務的基本要求、服務方案、作業(ye) 與(yu) 服務、信息服務、標識與(yu) 追溯、投訴與(yu) 反饋、服務評價(jia) 與(yu) 改進的要求,適用於(yu) 物流服務方提供的B2B、B2C等電子商務模式下的電子商務逆向物流服務。

首先,本標準對於(yu) 從(cong) 事電子商務逆向物流服務的企業(ye) 提出了基本要求,包括應具備的製度、人員、設施設備和信息係統,並提出電子商務逆向物流服務方應為(wei) 客戶設計服務方案。

其次,本標準明確了逆向物流服務的作業(ye) 流程,從(cong) 物流服務商受理返貨需求、生成逆向物流服務單開始,到電子商務返貨品從(cong) 物流服務商的倉(cang) 庫出庫為(wei) 止;提出了流程中每一環節的服務內(nei) 容要求,包括受理、收集、運輸、交接、預分類、檢查、檢測、分類、儲(chu) 存、包裝、出庫等。

最後,本標準規定了信息服務、標識與(yu) 追溯、投訴與(yu) 反饋、服務評價(jia) 與(yu) 改進的要求。特別是,根據逆向物流的特點(可能會(hui) 進行二次銷售等再利用)加入了追溯管理,提出了對返貨品進行全過程追溯標識,宜遵循一物一碼原則進行標識,以便追溯返貨的來源和去向。

三、標準實施意義(yi)

一是改善電子商務逆向物流的服務質量。通過合理的服務作業(ye) 流程,降低因返貨雜亂(luan) 無序產(chan) 生的問題;通過逆向物流信息服務提供的數據進行服務質量評價(jia) ,促進電子商務逆向物流服務商不斷改進服務流程、提升服務質量。

二是提高電子商務消費者的滿意度。物流服務商、平台、銷售商通過係統連接和數據共享,減少與(yu) 消費者的重複溝通,提升消費者體(ti) 驗感。

三是提升電子商務逆向物流的價(jia) 值。在檢查、檢測、分類環節中體(ti) 現電子商務逆向物流服務中可能產(chan) 生的價(jia) 值,並推薦對返貨進行賦碼,以增加其二次利用的可追溯性,促進返貨的再利用,落實綠色循環可持續發展理念。

★《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cang) 運營管理要求》國家標準

一、標準製定背景

2022年我國跨境電商進出口額已突破2萬(wan) 億(yi) 元,跨境電子商務作為(wei) 我國國際貿易的重要經濟運作方式之一,已成為(wei) 經濟增長的一個(ge) 最主要的推行力,推動“跨境電商+海外倉(cang) ”的融合發展是提升國際貿易質量的重要手段。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海外倉(cang) 等外貿新業(ye) 態發展。我國“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要“加快發展跨境電商、市場采購貿易等新模式,鼓勵建設海外倉(cang) ,保障外貿產(chan) 業(ye) 鏈供應鏈暢通運轉”。

海外倉(cang) 是確保跨境電商企業(ye) 訂單履約的重要選擇,依托海外倉(cang) 模式,可以大大加快交易貨物送達的時間,同時可為(wei) 電子商務企業(ye) 提供包括售後退貨等增值便捷服務。目前我國有近3000家海外倉(cang) 運營企業(ye) ,業(ye) 務範圍已輻射全球,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服務質量參差不齊、企業(ye) 運營無標可依等問題,主要體(ti) 現在:

一是部分海外倉(cang) 的基本配置低無法滿足電子商務委托業(ye) 務需求;二是部分海外倉(cang) 運營管理不規範,導致電子商務的履約效率不高,服務質量無法保障;三是海外倉(cang) 缺乏專(zhuan) 業(ye) 化物流複合人才;四是運營效率的低下,也導致海外倉(cang) 運營成本高居不下。本標準的製定可有效的規範海外倉(cang) 的基本服務和配套服務,提升對跨境電商訂單履約率,解決(jue) 跨境電子商務的“最後一公裏”瓶頸。

二、標準主要內(nei) 容

《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cang) 運營管理要求》國家標準旨在規範和提升我國海外倉(cang) 服務提供者運營管理水平及服務質量。標準規定了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cang) 服務提供者的基本要求,以及運營管理和管理保障要求,適用於(yu) 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cang) 服務提供者的運營管理。其中:

基本要求規定了海外倉(cang) 服務提供商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運營管理規定了應提供基礎服務要求,以及宜提供的履約配套、物流銜接、整合資源等增值服務內(nei) 容及要求,

管理保障規定了人員、設施設備、信息係統等服務保障要求,以及供應商管理、客戶管理、合規管理、合同管理、數據管理、安全與(yu) 應急管理等方麵的要求。

三、標準實施意義(yi)

在當前海外倉(cang) 快速發展形勢下,該標準的發布填補了該領域標準的空白,將有利的支撐海外倉(cang) 建設政策的落地,為(wei) 海外倉(cang) 運營提供技術支撐。標準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規範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cang) 運營管理,提升海外倉(cang) 的服務質量和服務能力,提高企業(ye) 運營效率,對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以及物流行業(ye) 的健康發展、提升國際貿易便利化具有重要意義(yi) 。

★《托盤術語》國家標準

一、標準修訂背景

在物流係統中,托盤是最為(wei) 簡單但又極為(wei) 重要的基本集裝單元和搬運器具,由於(yu) 其貫穿供應鏈始終的特性,在物流運作過程中有著舉(ju) 足輕重的作用。同樣,托盤標準也是物流行業(ye) 的重大戰略性技術標準,不僅(jin) 承載了推動上下遊物流設施設備標準化的使命,更關(guan) 係到包裝業(ye) 、製造業(ye) 、建築業(ye) 、運輸業(ye) 和服務業(ye) 等相關(guan) 行業(ye) 的發展。術語是托盤標準化體(ti) 係中最基礎的標準之一,GB/T 3716《托盤術語》國家標準於(yu) 1983年首次發布,2000年第一次修訂時等同采標了ISO 445:1996《Pallets for materials handling—Vocabulary》。此後,ISO 445於(yu) 2008年和2013年先後進行了兩(liang) 次修訂。為(wei) 與(yu) ISO 445最新版本保持一致,進一步規範我國托盤行業(ye) 用語,以提高托盤標準化水平,提升效率,促進行業(ye) 高質量發展與(yu) 國際物流合作,《托盤術語》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批準,列入了2021年的製修訂計劃,正式啟動第二次修訂工作。

二、標準主要內(nei) 容

GB/T 3716-2023《托盤術語》國家標準界定了單元載荷物料搬運用托盤相關(guan) 的通用術語及平托盤、帶有上部構件的托盤、托盤上部構件、托盤部件及特點、托盤配件、機械緊固件、托盤使用、托盤尺寸術語,適用於(yu) 托盤及其相關(guan) 領域的活動。

新發布的《托盤術語》共177條術語,與(yu) 2020版《托盤術語》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對42條術語進行了修訂,新增了64條術語,刪除了10條術語。主要的修訂包括以下幾個(ge) 方麵:

——第3章的通用術語部分,更改了2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額定載荷和有效載荷;增加了10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集中載荷、均布載荷、壓花式載荷、剛性載荷、最大工作載荷、安全係數、剛度、試驗載荷、極限載荷和失效。

——第4章的平托盤術語部分,更改了5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單麵托盤、擱物台、縱梁上有叉槽的托盤、縱梁板重疊托盤,以及任意進叉托盤;增加了8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平托盤、嵌套式托盤、不對稱托盤、翼托盤、單麵翼托盤、雙麵翼托盤、修複托盤和重組托盤。

——第5章的帶有上部構件的托盤術語部分,更改了箱式托盤和筒式托盤2個(ge) 術語和定義(yi) 。

——第6章的托盤上部構件部分,更改了圍板和托盤轉換裝置2個(ge) 術語和定義(yi) 。

——第7章的托盤部件及特點部分,更改了7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頂鋪板、頂鋪板組合件、底鋪板、水平板緣、中心板組、杯狀支腿和圓錐形支腿;增加了14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鋪板、垂直板緣、擋板、叉槽長度、叉槽定位、叉槽深度、叉槽圓角半徑、中心墊塊、側(ce) 麵中間墊塊、角墊塊、端麵中間墊塊、上部定位部件、筋條和網格結構。

——第9章的機械緊固件部分,更改了5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釘、回彎釘、螺旋式螺紋釘、扭花釘和螺絲(si) ;增加了5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光杆釘、卷釘、凹槽釘、金屬連接板、卡扣接頭。

——第10章托盤使用部分,更改了5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一次性托盤、重複使用托盤、自用托盤、可交換托盤和共用托盤;增加了子母托盤術語和定義(yi) 。

——第11章托盤尺寸部分,更改了3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長度、寬度和高度;增加了3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托盤尺寸、端麵、側(ce) 麵。

——原規範性附錄A中“單元貨物搬運術語”部分,調整了有效載荷和擱物台的位置;更改了6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單元貨物、塊式堆碼、堆跺高度、隔板、收縮膜、拉伸纏繞膜;增加了11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堆跺、堆跺寬度、堆跺深度、垂直堆碼比、托高比、上架、沿長邊置架、沿寬邊置架、捆紮帶、防滑襯墊、防滑膠帶的術語和定義(yi) ;刪除了塊式密集堆碼、可折式、折疊式和可套裝式4條術語。

——原資料性附錄B“滑板托盤術語”部分,更改了5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一次性滑板托盤、負載麵、可回收利用滑板托盤、可循環使用滑板托盤滑板托盤、滑板托盤;增加了12個(ge) 術語和定義(yi) ,包括:瓦楞紙板、橫向、滑板托盤深度、正麵、滑板托盤長度、縱向、最大裝載質量、標稱尺寸、滑板托盤厚度、滑板托盤寬度、翼板寬度和極限抗拉強度;刪除了單翼板滑板、對邊雙翼板滑板、臨(lin) 邊雙翼板滑板、三翼滑板、四翼滑板、加厚翼板等6個(ge) 術語。

三、標準實施意義(yi)

該標準的發布和實施一方麵可為(wei) 我國物流行業(ye) 對內(nei) 溝通和對外交流提供統一的規範性、通行性語言,指導我國托盤行業(ye) 各項標準製修訂及標準化科研工作,提升信息交流效率;另一方麵可提高托盤標準化水平,推動構建現代物流體(ti) 係,適應國際貿易發展,促進我國物流行業(ye) 高質量發展與(yu) 國際物流合作。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