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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正式實施的物流國家標準解讀

發布時間:2021-07-06 15:46:53 標準化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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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底,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正式發布,由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hui) 提出並歸口的四項物流國家標準正式發布,包括:《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規範》(GB/T 39439-2020)、《汽車整車物流多式聯運設施設備配置要求》(GB/T 39448-2020),《物流設施設備的選用參數要求》(GB/T 39660-2020)、《電子商務冷鏈物流配送服務管理規範》(GB/T 39664-2020)。為(wei) 了方便廣大物流工作者了解標準,現就四項標準從(cong) 標準製定的背景、主要技術內(nei) 容和意義(yi) 對標準進行解讀,供大家參考使用。

一、《電子商務冷鏈物流配送服務管理規範》(GB/T 39439-2020)

標準已於(yu) 2021年6月正式實施

1、標準製定背景

(1)國家和政府高度重視

《關(guan) 於(yu) 加快發展冷鏈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進消費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17〕29號)提出部署推動冷鏈物流行業(ye) 健康發展,保障生鮮農(nong) 產(chan) 品和食品消費安全;《電子商務十三五發展規劃》中提出“逐步完善電子商務物流標準體(ti) 係,加強重點標準製修訂工作,進一步提升電子商務物流服務水平”。此外,《國務院關(guan) 於(yu) 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中指出,鼓勵發展社區自提櫃、冷鏈儲(chu) 藏櫃等新型社區化配送模式,完善冷鏈倉(cang) 儲(chu) 建設等關(guan) 鍵問題。同時各地方政府也相繼出台冷鏈專(zhuan) 項規劃,給冷鏈物流發展創造有利環境,冷鏈物流行業(ye) 發展前景巨大。

(2)居民消費需求的提升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居民消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men) 對於(yu) 冷鏈產(chan) 品的需求量日益增長,同時對其品質和安全的要求也越來越高。2019年中國生鮮電商交易規模達3225億(yi) 元,較2018年1950億(yi) 元,同比增長65.38%,而在今年新冠病毒疫情期間,居民減少了外出購物活動,平台購物成為(wei) 居民的主要渠道。

(3)食品安全要求

目前我國冷鏈物流配送尚處於(yu) 起步階段,特別是針對於(yu) 最後一公裏的操作規範缺乏相應的技術指導,發生在最後一公裏的食品安全問題也屢見不鮮,由於(yu) 服務不規範、服務水平低下、最後一公裏的冷鏈管理不到位等,導致消費者投訴的案例也非常多,行業(ye) 內(nei) 亟需製定冷鏈物流配送服務管理規範,以使冷鏈物流配送服務規範、快速、穩妥的發展。

2、標準主要內(nei) 容

標準規定了電子商務冷鏈物流配送的基本要求、管理要求、作業(ye) 流程及要求和評審及改進。適用於(yu) 電子商務冷鏈物流配送服務提供方對配送作業(ye) 服務的管理,不適用於(yu) 醫藥冷鏈物流配送。

標準中冷鏈物流配送服務提供方是指提供冷鏈配送服務的組織及相關(guan) 個(ge) 體(ti) ,包括第三方冷鏈物流配送企業(ye) 、電子商務運營企業(ye) 內(nei) 的冷鏈物流配送部門、從(cong) 事冷鏈物流配送服務的個(ge) 體(ti) 工商戶或個(ge) 人等。

標準規定了末端的最後一公裏配送要求,規定了配送服務的保障要求,包括配送中的設施設備要求、配送人員要求、信息管理要求,以及配送物品的包裝要求和溫控所用的材料要求等。在作業(ye) 流程及要求中,規定了配送站暫存、收貨和垛碼等相關(guan) 要求,規定了配送前、交付時,以及交接的相關(guan) 要求,規定了物品拒收後的撤回要求,標準還給出了配送服務提供方的內(nei) 審管理及改進要求。

3、標準實施的意義(yi)

生鮮電商被譽為(wei) 電商行業(ye) 的最後一片藍海,由於(yu) 冷鏈食品易腐爛變質的自然屬性,以及電子商務的虛擬性,使得電商的整個(ge) 供應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特別是冷鏈物流環節的時效性和食品安全性。2020年借助新冠疫情下“宅經濟”的崛起,“無接觸配送”模式的大火,給生鮮電商行業(ye) 迎來一個(ge) 新的發展機遇,各生鮮電商平台迎來了銷售額的井噴。標準化的運作是降本增效的有效方式。

本標準的製定旨在對電子商務冷鏈物流配送服務提供方的配送作業(ye) 及其管理予以規範,為(wei) 冷鏈產(chan) 品的最後一公裏冷鏈物流運輸服務提供指導性的標準,引導企業(ye) 綜合開展服務,優(you) 化組織管理,推動服務評價(jia) ,提高冷鏈物流配送企業(ye) 的服務質量,構建服務質量管理體(ti) 係,形成“法律落實、體(ti) 係建設、標準實施”的良性機製,有利於(yu) 提升行業(ye) 服務質量監管水平,從(cong) 技術標準層麵和操作規範性提供基礎依據。

二《汽車整車物流多式聯運設施設備配置要求》(GB/T 39448-2020)

標準已於(yu) 2021年6月正式實施

1、標準製定背景

隨著我國汽車產(chan) 業(ye) 的快速發展,我國已成為(wei) 世界第一大汽車生產(chan) 國和消費國,汽車整車銷量從(cong) 2009年的1362萬(wan) 輛增長到2019年的2577萬(wan) 輛,年均增長8%左右。汽車市場的良好發展前景吸引越來越多的物流企業(ye) 、裝備製造企業(ye) 和投資機構進入汽車物流領域,加快了汽車物流的發展。由於(yu) 汽車銷售多采用訂單式銷售的模式,對於(yu) 汽車整車物流的時效性要求較高;汽車產(chan) 業(ye) 布局比較集中,銷地分布比較分散,且進出口貿易物流頻繁,多數產(chan) 銷地之間的運輸距離較遠。時效性強、中長距離多等特點使得采用單一的運輸方式已無法滿足汽車整車物流的運輸需求。

汽車整車物流由於(yu) 公路運輸常年處於(yu) 超限違規運營狀態,低價(jia) 競爭(zheng) 導致鐵路、水路運輸不具備競爭(zheng) 優(you) 勢,聯運難以開展。2016年,隨著GB1589車輛新標準的出台, 9月21日,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信部等五部委聯合開展了車輛運輸車專(zhuan) 項治理工作,逐步淘汰行業(ye) 內(nei) 一直以來違法運營的“雙排車”和超長“單排車”,經過兩(liang) 年的努力,為(wei) 期2年的專(zhuan) 項治理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公路運輸市場合規運營,多式聯運得到快速發展,運輸價(jia) 格合理回歸。自2018年7月1日起,全行業(ye) 全麵淘汰了4萬(wan) 餘(yu) 輛不合規車輛運輸,新增符合國家標準的中置軸車輛運輸車2萬(wan) 輛,半掛車5萬(wan) 輛,全麵實現了車輛運輸車標準化、合規化,公路運輸市場安全運營水平全麵提升,整車物流市場已經由以公路運輸直送為(wei) 主的運營模式轉變為(wei) 以鐵水幹線運輸、公路兩(liang) 端短駁的多式聯運組織模式,鐵路、水路運輸比例明顯提高,鐵路和水運能力進一步釋放,綜合運輸體(ti) 係建設不斷完善。

鐵路方麵,中鐵特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製定了鐵路商品汽車物流發展規劃,規劃108個(ge) 物流基地,其中14個(ge) 區域性物流基地,94個(ge) 地區性物流基地,節點網絡覆蓋國內(nei) 主要整車製造基地及主要消費城市,極大的推動汽車整車物流鐵路運輸的發展。2018年中鐵特貨完成汽車整車運輸量580萬(wan) 輛,較2017年增長26%;新增鐵路商品車運輸專(zhuan) 用車輛4000輛,增長了28%,總計擁有專(zhuan) 用車輛18500輛;同時進一步優(you) 化運輸組織,汽車運輸周時為(wei) 10.1天,較2017年減少了0.7天;擁有42個(ge) 物流基地,可同時存儲(chu) 23.1萬(wan) 台汽車,鐵路運輸優(you) 勢明顯增強。

水路方麵,沿江沿海整車進口口岸及汽車水運樞紐及配套設施建設不斷推進,滾裝碼頭汽車整車進口口岸建設不斷完善,推動了汽車整車物流水路運輸的發展。2018年完成汽車整車運輸量320萬(wan) 輛,我國整車水路運輸仍以滾裝運輸模式為(wei) 主,少量采用集裝箱運輸,2018年,深圳長航、上海安盛、民生輪船、中遠海運、中甫航運和華嘉船務、大豐(feng) 港暢明海運等船務公司共計擁有90多艘滾裝船,為(wei) 我國水路運輸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務基礎。各種運輸方式的比較優(you) 勢充分發揮的多式聯運格局逐步形成。

與(yu) 此同時,隨著國家對降本增效、節能減排的不斷重視,發展多式聯運工作逐漸被提到國家層麵來。2011年5月,交通運輸部與(yu) 原鐵道部共同簽署了《關(guan) 於(yu) 共同推進鐵水聯運發展合作協議》,積極推進集裝箱鐵水聯運示範通道建設工作;2013年6月,交通運輸部發布的《交通運輸部關(guan) 於(yu) 交通運輸推進物流業(ye) 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將多式聯運作為(wei) 交通運輸促進物流業(ye) 發展的重中之重;2016年,交通運輸部印發《2016年推進多式聯運發展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多式聯運全產(chan) 業(ye) 鏈大調研,研究起草促進多式聯運發展的若幹意見等。2017年1月,《交通運輸部等十八個(ge) 部門關(guan) 於(yu) 進一步鼓勵開展多式聯運工作的通知》的印發實施,使多式聯運上升為(wei) 國家戰略。2018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提出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推動公路運量向鐵路水運轉移。多式聯運的發展環境不斷向好。

目前我國汽車整車幹線運輸鐵水運量比例不斷提升,汽車多式聯運發展快速,但由於(yu) 汽車物流過程中所采用的設施設備具有較強的專(zhuan) 業(ye) 性,多式聯運所涉及的設施設備是汽車整車物流多式聯運的核心基礎。而不同運輸方式管理部門對於(yu) 設施設備的要求規範不盡相同,並且運輸方式間信息共享率低,導致多式聯運過程中設施設備間難以有效銜接,不僅(jin) 影響運作效率、增加物流成本,還可能增大整車受損的風險。製定《配置要求》標準有助於(yu) 提高汽車整車物流不同運輸方式間的順暢銜接,達到提升汽車整車物流係統運行效率,降低汽車整車物流成本,助推汽車整車物流高質量發展的目的。

2、標準主要內(nei) 容

本標準主要包括7個(ge) 章節: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yi) 、總體(ti) 要求、設施配置要求、設備配置要求和信息係統配置要求。

第1章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整車物流多式聯運設施設備配置的總體(ti) 要求、設施配置要求、設備配置要求、信息係統配置要求,適用於(yu) 作為(wei) 商品乘用車多式聯運過程中所使用的設施設備的規劃、選用、配置,不適用於(yu) 汽車整車集裝箱多式聯運方式。

第2章 規範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通過規範性引用相關(guan) 標準的方式簡化了內(nei) 容,並參考了已發布的各項標準,共計引用10個(ge) 國家標準。

第3章 術語和定義(yi)

標準中“汽車整車”、“多式聯運”、“車輛運輸車”、“滾裝船”、“躉船”、“浮碼頭”等術語、引用了GB/T 8487、GB/T 31152-2014、GB/T 18354-2006以及GB/T 26774-2016。

根據《汽車物流術語》(GB/T 31152-2014)中5.7汽車專(zhuan) 用鐵運貨車的定義(yi) 對“雙層運輸汽車專(zhuan) 用車”進行了改寫(xie) 定義(yi) 。參考《乘用車水路運輸服務規範》(WB/T 1033-2006)版本對“滾裝”進行了定義(yi) 。並對盡端式站台、雙層可調式裝卸站台、短駁司機擺渡車等術語進行了定義(yi) 。

第4章 總體(ti) 要求

本標準對汽車整車物流多式聯運設施設備配置提出了滿足基本作業(ye) 和生產(chan) 生活配套要求,空間銜接、能力匹配、流程順暢、作業(ye) 便捷的銜接要求,以及安全、經濟、高效、環保的屬性要求。並明確了設施設備的基本構成,對設施進行了基本要求。汽車整車物流多式聯運的設施設備實際是由公、鐵、水(空運整車在我國汽車整車物流中的占比極低,編製小組在征求企業(ye) 意見後決(jue) 定本標準不考慮空運整車的相關(guan) 要求)多種運輸方式設施設備的集合,為(wei) 避免分別列舉(ju) 不同運輸方式的設施設備的配置要求時與(yu) 其他相關(guan) 標準的要求有過多的重複,將聯運的相關(guan) 設施按照功能類別劃分為(wei) 銜接設施、配套設施和辦公設施,設備按照作業(ye) 類別分為(wei) 運輸設備、裝卸設備、固定裝置等。

第5章 設施配置要求

本標準在規範設施選用要求時不僅(jin) 考慮了設施本身,還考慮了與(yu) 之相關(guan) 的設施的關(guan) 聯關(guan) 係。在參考《鐵路物流中心設計規範》(Q/CR 9133-2016)等標準的基礎上,保證了汽車整車物流多式聯運中設施設備配置要求的實用性及與(yu) 相關(guan) 標準的一致性,對鐵路裝卸線、鐵路站台、車輛運輸車裝卸場地、碼頭、交接緩衝(chong) 場地、整車存儲(chu) 場地等設施的空間銜接、能力匹配、作業(ye) 銜接給出了明確的要求。

第6章 設備配置要求

本標準在設備配置要求中對汽車整車物流多式聯運作業(ye) 具有特定服務屬性的設備在本標準中進行重點說明,主要包括運輸設備、 裝卸設備、固定裝置和其他配套設備。

第7章 信息係統配置要求

由於(yu) 高效的信息傳(chuan) 遞也是提高多式聯運效率的重要手段,本標準將信息係統配置要求專(zhuan) 門獨立出一章,凸顯信息化在多式聯運過程的重要性,針對信息係統、信息設備給出了明確要求。

3、標準實施意義(yi)

本標準的製定實施對推動國家及行業(ye) 多式聯運發展,提高汽車整車物流多式聯運協調性,促進汽車物流多式聯運發展具有重要意義(yi) 。

(1)本標準的實施切實符合國家推進多式聯運的發展方向

近年來,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物流業(ye) 發展,尤其是對推動物流業(ye) 多式聯運發展方麵很重視,2016年,交通運輸部印發《2016年推進多式聯運發展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多式聯運全產(chan) 業(ye) 鏈大調研,研究起草促進多式聯運發展的若幹意見等。自2016年,連續三年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推動了三批多式聯運示範工程申報工作;2018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提出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推動公路運量向鐵路水運轉移。這些政策的推動與(yu) 實施大大促進了我國多式聯運的發展,並且在今年下發的“十四五綱要”中提出了“加快建設交通強國,完善綜合運輸大通道、綜合交通樞紐和物流網絡”。總的來說,本標準的實施切實符合國家推進多式聯運的重要方針,對推動完善我國物流網絡,建設交通強國、物流強國有著重要的意義(yi) 。

(2)本標準的實施能夠推動汽車整車物流降本提效

汽車整車物流具有時效性強、專(zhuan) 業(ye) 度高、中長距離多等特點。就汽車物流領域而言,專(zhuan) 業(ye) 性強,多采用專(zhuan) 用型設施設備;汽車銷售多采用訂單式銷售的模式,對於(yu) 汽車整車物流的時效性要求較高;汽車產(chan) 業(ye) 布局比較集中,銷地分布比較分散,且進出口貿易物流頻繁,多數產(chan) 銷地之間的運輸距離較遠。

采用單一的運輸方式,無法滿足汽車整車物流的運輸需求。尤其是在2018年全麵實現公路合規化運輸之後,運價(jia) 體(ti) 係回歸,鐵路、水路運輸方式優(you) 勢凸顯,多種運輸方式組織優(you) 勢在行業(ye) 內(nei) 得到了廣泛認同,但如何更好地發揮多式聯運的優(you) 勢,實現各運輸方式間順暢銜接,本標準給出了明確的要求,本標準實施後可以幫助企業(ye) 在使用不同運輸方式時,更順暢、便捷、高效的進行銜接,從(cong) 而改善周轉過程中效率低下等問題,更好的利用各設施設備,從(cong) 而實現汽車整車物流降本提效。

(3)本標準的實施能夠有效指導汽車整車企業(ye) 配置多式聯運設施設備

由於(yu) 汽車產(chan) 品與(yu) 普通貨物具有很多的差異性,汽車物流過程中所采用的設施設備具有很強的專(zhuan) 業(ye) 性,例如,車輛運輸車、滾裝船、鐵路專(zhuan) 用車等專(zhuan) 用化設備,滾裝碼頭等專(zhuan) 用化場地,在多式聯運過程中,設施設備的協調運作將會(hui) 成為(wei) 提高聯運效率的重要手段,而不同運輸方式設施設備之間的協調運行需要標準化手段進行基礎性支撐。

本標準的實施彌補了之前汽車整車物流行業(ye) 沒有多式聯運設施設備相關(guan) 標準的不足,之前的標準多集中在公路運輸、水運或鐵路運輸的單一運輸方式領域;也有一些標準是針對運輸、倉(cang) 儲(chu) 等某一物流環節進行規定的。本標準解決(jue) 了汽車整車物流多式聯運過程中跨運輸方式快速轉運裝備缺乏、不同運輸方式載運工具不匹配、聯運場地布局不合理、物流信息共享不暢等製約發展等關(guan) 鍵性問題,汽車整車物流企業(ye) 可根據本標準的規定,在推動多式聯運發展時做好設施設備的配置。

三、《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規範》(GB/T39439-2020)

標準已於(yu) 2021年7月正式實施

1、標準製定的背景

電子商務已經滲透到社會(hui) 和人們(men) 日常生活的方方麵麵,作為(wei) 經濟發展的新動能、新業(ye) 態和新方式,成為(wei) 促進產(chan) 業(ye) 轉型、拉動國民消費、推動服務業(ye) 升級的重要抓手,逐漸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

我國電子商務法第46條、第65條、第71條等都提到倉(cang) 儲(chu) ,明確應采取措施,支持推動倉(cang) 儲(chu) 等服務,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目前電子商務的發展已經由前幾年的野蠻生長逐漸向規範化轉變。從(cong) 電子商務全產(chan) 業(ye) 鏈看,已由初期的工廠、運營、快遞物流各自為(wei) 政,轉向以倉(cang) 儲(chu) 為(wei) 中心,連結運營、工廠、快遞物流,倉(cang) 儲(chu) 在采購、銷售、配送3大環節中已經占據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電子商務倉(cang) 儲(chu) 是網絡經濟和現代物流一體(ti) 化的產(chan) 物,既要實現傳(chuan) 統的倉(cang) 儲(chu) 功能,又要滿足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而電子商務自建倉(cang) 儲(chu) 存在資金需求大、管理人員缺失、設備技術要求高等痛點,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是趨勢。提高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水平是保障電子商務全產(chan) 業(ye) 鏈交易質量和效率的核心所在。

緊密結合電子商務行業(ye) 發展的需求,充分發揮標準對電子商務提質增效的引領和支撐作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2018 年10月下達了《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規範》的標準立項,旨在引領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提升服務管理質量和水平,提升行業(ye) 服務支撐力度。該標準自立項開始,曆經標準調研、標準起草及內(nei) 審、征求意見及修改完善、標準送審及審定、標準報批等過程,於(yu) 2020 年11月19日,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批準,GB/T 39439—2020《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規範》國家標準正式發布,2021年6 月1 日起正式實施。

2、標準主要內(nei) 容

該標準規定了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提供商的基本條件、服務管理要求及其評價(jia) 指標,適用於(yu) 電子商務活動中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

(1)標準的主體(ti) 框架

標準由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yi) 、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提供商的基本條件、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要求、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提供商的服務管理評價(jia) 指標6個(ge) 部分構成,覆蓋了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的主體(ti) 、客體(ti) 和評價(jia) 的關(guan) 鍵要素以及服務管理過程。

(2)服務主體(ti) 關(guan) 鍵要素規定

對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進行規範,首先明確了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提供商的主體(ti) 責任。為(wei) 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提供商落實服務管理主體(ti) 責任提供好指引。規定了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提供商應具備獨立法人資質,具有固定經營場所,具備倉(cang) 庫設施及相關(guan) 技術裝備和專(zhuan) 業(ye) 人才,配備信息化服務能力和電子商務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體(ti) 係,滿足電子商務服務對象倉(cang) 庫貨品保管和訂單發貨管理等需求,保障電子商務交易服務。

(3)服務客體(ti) 關(guan) 鍵要素規定

在明確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主體(ti) 關(guan) 鍵要素的基礎上,研究梳理出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客體(ti) 關(guan) 鍵要素包含合同、貨品保管、訂單發貨、信息管理、投訴。規定了合同管理要求,貨品保管服務要求,訂單發貨服務要求,信息管理要求和投訴處理要求,規範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

(4)服務提供關(guan) 鍵過程和內(nei) 容規定

界定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的關(guan) 鍵環節為(wei) 貨品保管服務和訂單發貨服務,並對提供過程及內(nei) 容進行了規定。對貨品保管服務的過程包括作業(ye) 準備、初步查驗、入庫驗收、在庫保管進行了內(nei) 容指引。對訂單發貨服務的過程包括發貨訂單生成、訂單揀貨、複核核驗、打包包裝、出庫發貨、退(換)貨代理進行了內(nei) 容指引。

(5)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

構建了對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提供商進行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的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包括倉(cang) 儲(chu) 績效、服務質量、綠色倉(cang) 儲(chu) 、信息化等方麵12個(ge) 評價(jia) 指標。倉(cang) 儲(chu) 績效指標包括評價(jia) 倉(cang) 儲(chu) 發貨能力的年發貨量,評價(jia) 倉(cang) 儲(chu) 存儲(chu) 水平的年平均存儲(chu) 量指標,考核揀貨作業(ye) 績效的人均日揀貨量指標,考核加工作業(ye) 績效的人均日加工量指標。服務質量指標包括衡量作業(ye) 準備、初步查驗、入庫驗收環節服務時效的收貨及時率指標,衡量和考核庫存準確率的賬貨相符率指標,考核作業(ye) 服務質量和衡量綠色倉(cang) 儲(chu) 服務的貨損率指標,衡量和考核出庫服務質量的出庫差錯率指標,衡量訂單及需求完成程度的訂單滿足率指標。評價(jia) 綠色包裝的綠色包裝材料使用率指標。信息化指標包括衡量信息服務準確程度的單據與(yu) 信息傳(chuan) 遞準確率指標和衡量信息服務準時程度的數據與(yu) 信息傳(chuan) 輸準時率指標。

3、標準實施的意義(yi)

該國家標準是對我國電子商務法中涉及的倉(cang) 儲(chu) 內(nei) 容的補充和延伸,可為(wei) 有關(guan) 部門加強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提供依據和借鑒。同時是對電子商務法中支持推動倉(cang) 儲(chu) 等服務的落地。

該國家標準的實施有利於(yu) 提高倉(cang) 儲(chu) 作業(ye) 標準化和規範化程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滿足電子商務倉(cang) 儲(chu) 近年來呈倍數增長趨勢中難以滿足多元化的市場需求,提升行業(ye) 服務支撐力度。

該國家標準的發布實施對引領電子商務第三方倉(cang) 儲(chu) 服務管理,提升服務管理質量和水平,保障並提升電子商務全產(chan) 業(ye) 鏈產(chan) 品交易效率起積極作用。

四、《物流設施設備的選用參數要求》(GB/T 39660-2020)

標準已於(yu) 2021年7月正式實施

1、標準製定背景

物流標準化是保障物流運作安全便利、高效暢通的重要手段,對於(yu) 提高物流服務水平和降低物流成本具有重要意義(yi) ,受到了黨(dang) 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2013年10月,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汪洋同誌在全國部分城市物流工作座談會(hui) 上,將“物流標準化”列為(wei) 六大任務之首。2013年11月,國家主席習(xi) 近平在臨(lin) 沂視察時指出,要加快物流標準化、信息化建設。2014年10月,國務院印發《物流業(ye) 發展中長期規劃(2014-2020年)》(國發〔2014〕42號),將“物流標準化工程”列為(wei) 十二大重點工程之一。2015年7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等15部門聯合印發《物流標準化中長期發展規劃(2015-2020年)》(國標委服務聯〔2015〕54號),提出“完善物流標準體(ti) 係,加強重點標準研製”的工作思路,並要求不斷提高物流標準間的協調性。

在政府部門積極推動和社會(hui) 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國物流標準逐步豐(feng) 富。根據《物流標準目錄手冊(ce) (2019版)》,我國現行的物流國家標準、行業(ye) 標準和地方標準共計1112項,其中通用類物流設施設備標準176項,涉及37家歸口單位管理。例如,公路場站、運輸車輛、港口等歸口於(yu) 交通運輸部,鐵路場站歸口於(yu) 中國鐵路總公司,設施布局歸口於(yu) 住建部,相關(guan) 技術裝備及信息化歸口於(yu) 工信部以及其他部門。

不同歸口單位製定標準時,常以自身業(ye) 務領域為(wei) 主要出發點,但由於(yu) 缺乏有效溝通協調機製,導致不同領域標準對同一設施設備存在不同的規定和要求。這使得物流節點、企業(ye) 在設施設備配置時選用標準不一,容易出現設施設備間能力不匹配、銜接不順暢的現象,進而導致設施設備利用率低、貨物重複裝卸、貨損貨差率高等問題,降低了物流作業(ye) 效率和資源利用率,增加了社會(hui) 物流成本,製約了物流業(ye) 降本增效空間。

隨著我國物流業(ye) 邁向高質量發展,特別是基礎設施網絡體(ti) 係日益完善和多式聯運等運輸模式逐步成熟,對物流一體(ti) 化運作要求越來越高,物流不同環節間設施設備標準化銜接匹配成為(wei) 行業(ye) 關(guan) 注的重點。2017年4月,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聯合出台《關(guan) 於(yu) 推動物流服務質量提升工作的指導意見》(國標委服務聯〔2015〕54號),提出“抓緊修訂托盤、周轉筐、包裝、集裝箱等集裝單元器具和相關(guan) 設施設備標準,明確推廣1200mm×1000mm規格標準托盤和600mm×400mm包裝基礎模數,使物流各環節標準相銜接”。2018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印發《國家物流布局和建設規劃》(發改經貿〔2018〕1886號),提出“研究國家物流樞紐間多式聯運轉運、裝卸場站等物流設施標準”,“推動多式聯運服務、設施設備等標準進一步銜接”。2019年3月,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印發《關(guan) 於(yu) 推動物流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強大國內(nei) 市場的意見》(發改經貿〔2019〕352號),要求“完善多式聯運轉運、裝卸場站等物流設施標準”,“加快物流信息、物流設施、物流裝備等標準對接”。2019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提出“推動鐵水、公鐵、公水、空陸等聯運發展,推廣跨方式快速換裝轉運標準化設施設備,形成統一的多式聯運標準和規則”,“構建適應交通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ti) 係,加強重點領域標準有效供給”。

綜上所述,物流設施設備是構建物流服務體(ti) 係的基礎要素,但由於(yu) 物流業(ye) 跨行業(ye) 、跨領域、跨部門的特性,物流設施設備標準存在一些不協調、不一致的地方,與(yu) 我國物流高質量發展要求不匹配,迫切需要推進物流設施設備標準相銜接協調。

2、標準主要內(nei) 容

本標準主要包括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yi) 、總體(ti) 要求以及9種通用物流設施設備的選用參數要求等部分組成。

第1章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通用物流設施設備選用參數的總體(ti) 要求,以及道路、鐵路裝卸線、堆場、庫房、貨架、起重機、叉車、運輸車輛與(yu) 裝卸站台等參數要求,適用於(yu) 物流活動中相互銜接的通用物流設施設備的規劃、設計及選用。

第2章 規範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通過規範性引用相關(guan) 標準的方式簡化了內(nei) 容,並參考了已發布的各項標準,共計引用5個(ge) 國家標準。

第3章 術語和定義(yi)

本標準對“物流設施”、“物流設備”、“物流節點”、“鐵路裝卸線”、“鐵路線束”、“鐵路裝卸線有效長度”、“庫房淨高”、“庫房跨度”、“庫房柱距”、“高度調節板”、“防雨棚有效寬度”等術語進行了定義(yi) ,引用了GB/T 15165對“堆場”的定義(yi) 。

第4章 總體(ti) 要求

本標準要求物流設施設備的選用參數要保證物流活動安全、能力匹配及銜接順暢,並滿足物流園區、鐵路貨場、港口碼頭、公路貨運站、空港、物流基地、物流樞紐、物流中心等各類物流節點的作業(ye) 要求。

第5章 9種通用物流設施設備的選用參數要求

本標準根據與(yu) 物流核心功能直接相關(guan) ,通用性較強、應用廣泛、相關(guan) 標準數量較多,價(jia) 格較高或難以更換調,可以通過標準進行規範等原則,確定了道路、鐵路裝卸線、堆場、庫房、貨架、起重機、叉車、運輸車輛和裝卸站台等9種物流設施設備選作為(wei) 研究對象。針對這些設施設備之間尺寸、重量等選用參數存在的衝(chong) 突點或空白點,通過參考相關(guan) 標準、計算公式推理、專(zhuan) 家谘詢、現場調研等方式進行了明確,提高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道路。本標準明確了道路路麵寬度、車道走向的影響因素,並結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 1589-2016)和常見車型進行計算,對車道寬度、最小轉彎半徑給出了具體(ti) 要求。

★鐵路裝卸線。在參考《鐵路物流中心設計規範》(Q/CR 9133-2016)、《鐵路車站及樞紐設計規範》(GB 50091-2006)等標準的基礎上,本標準對鐵路裝卸線安全距離、線間距、布置形式和有效長度給出了明確要求。

★堆場。本標準對堆場內(nei) 運輸通道、作業(ye) 通道和集裝箱堆場貨位間距給出了明確要求。

★庫房。在參考《通用倉(cang) 庫及庫區規劃設計參數》(GB/T 28581-2012)、《海港總體(ti) 設計規範》(JTS 165-2013)、《物流建築設計規範》(GB 51157-2016)、《鐵路物流中心設計規範》(Q/CR 9133-2016)等多個(ge) 標準的基礎上,本標準重點對影響物流運作的庫房庫門尺寸、通道寬度、淨高、跨度、柱距以及庫房間距等給出了明確要求,使標準更具協調性和兼容性。

★貨架。本標準明確了貨架高度的影響因素,對托盤式貨架貨格尺寸給出了具體(ti) 要求。

★起重機。本標準結合物流實際運作,對起重機起升高度、額定起重量、配置數量、跨度與(yu) 懸臂長度給出了明確要求。

★叉車。本標準從(cong) 安全角度,對選用叉車時最大起升高度給出了明確要求。

★運輸車輛。本標準明確道路運輸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等相關(guan) 參數應符合GB 1589的相關(guan) 規定。

★裝卸站台。本標準對裝卸站台的寬度、高度給出了明確要求,並對裝卸站台上高度調節板、防雨棚的選用要求進行了說明。

3、標準實施的意義(yi)

本標準實施有助於(yu) 推動物流設施設備之間協調銜接,有助於(yu) 提升企業(ye) 物流設施設備選用水平,有助於(yu) 提高我國物流整體(ti) 運作水平,從(cong) 而促進物流業(ye) 降本增效,推動物流業(ye) 高質量發展。

(1)本標準實施有助於(yu) 推動物流設施設備之間的協調銜接

當前,我國物流設施設備匹配程度不高、銜接不順暢,影響了物流作業(ye) 效率。本標準按照協調發展的理念,結合我國物流發展現狀,綜合考慮不同物流作業(ye) 場景特點,以普遍性、通用性的作業(ye) 需求和流程為(wei) 基礎,從(cong) 類型匹配協調、選用參數協調等角度出發,給出設施設備的選用參數要求。本標準實施後,可為(wei) 其他物流設施設備標準修訂提供參考,推進物流設施設備之間協調銜接。

(2)本標準實施有助於(yu) 提升企業(ye) 物流設施設備選用水平

由於(yu) 物流設施設備標準眾(zhong) 多,企業(ye) 在選用物流設施設備時難以做到麵麵俱到、一應俱全,導致物流設施設備能力不匹配、銜接不舒暢,造成資源浪費。本標準根據針對物流過程中設施設備相互銜接環節,對設施設備的尺寸、重量、數量等參數在取值等方麵給出明確要求,可以幫助企業(ye) 做好物流設施設備配置規劃,提高設施設備選用的規範性、科學性和合理性,提高資源利用率。

(3)本標準實施有助於(yu) 提高我國整體(ti) 物流運作水平

近年來,我國物流業(ye) 獲得較快發展,但社會(hui) 物流總費用居高難下與(yu) 物流企業(ye) 利潤空間不斷壓縮的矛盾依然突出,而物流設施設備銜接不暢是導致我國物流整體(ti) 運行水平不高的一個(ge) 重要原因。標準的實施,可以推動不同行業(ye) 、不同領域、不同地區、不同主體(ti) 的物流設施設備協調一致,提升物流一體(ti) 化運作水平,減少貨物重複裝卸次數,降低貨損貨差,提升我國物流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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