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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政策輯要 (援企穩崗專題2)

發布時間:2020-02-15 08:56:10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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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政策輯要(援企穩崗專(zhuan) 題2)

华体会登录界面   2020年2月14日

國家政策:

1.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銀保監會(hui) 證監會(hui) 外匯局:《關(guan) 於(yu) 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2020.2.1)

2.財政部:《關(guan) 於(yu) 支持金融強化服務 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0.2.2)

3.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審計署:《關(guan) 於(yu) 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資金支持的緊急通知》(2020.2.7)

4.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guan) 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2.7)

5.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關(guan) 於(yu)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幫助中小企業(ye) 複工複產(chan) 共渡難關(guan) 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2020.2.9)

6.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guan) 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2.10)

地方政策:

1.河南省:運輸物流企業(ye) 享受金融和財稅政策支持

2.湖北省:給與(yu) 送餐平台提供的無接觸送餐財政補貼 

3.浙江省:各級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助力防疫物資運輸

4.福建省:著力降低企業(ye) 物流成本,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國家政策

1.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銀保監會(hui) 證監會(hui) 外匯局:《關(guan) 於(yu) 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銀發〔2020〕29號)2020.2.1

政策亮點:把物流運輸行業(ye) 列入疫情防控信貸支持企業(ye) 名單

政策範圍:疫情防控、金融支持疫情防控、骨幹企業(ye) 名單製管理

關(guan) 鍵詞:運輸物流、信貸支持、金融服務、優(you) 惠利率、人民銀行

《通知》要求,加大對疫情防控相關(guan) 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間,人民銀行會(hui) 同發展改革委、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對生產(chan) 、運輸和銷售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醫用護目鏡、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負壓救護車、消毒機、84消毒液、紅外測溫儀(yi) 和相關(guan) 藥品等重要醫用物資,以及重要生活物資的骨幹企業(ye) 實行名單製管理。人民銀行通過專(zhuan) 項再貸款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金融機構對名單內(nei) 的企業(ye) 提供優(you) 惠利率的信貸支持。中央財政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給予貼息支持。金融機構要主動加強與(yu) 有關(guan) 醫院、醫療科研單位和相關(guan) 企業(ye) 的服務對接,提供足額信貸資源,全力滿足相關(guan) 單位和企業(ye) 衛生防疫、醫藥用品製造及采購、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攻關(guan) 、技術改造等方麵的合理融資需求。

《通知》要求,為(wei)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區、行業(ye) 和企業(ye) 提供差異化優(you) 惠的金融服務。金融機構要通過調整區域融資政策、內(nei) 部資金轉移定價(jia) 、實施差異化的績效考核辦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響嚴(yan) 重地區的金融供給能力。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ye) ,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ye) ,特別是小微企業(ye) ,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yan) 重的企業(ye) 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guan) 企業(ye) 戰勝疫情災害影響。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應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嚴(yan) 重地區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減半收取再擔保費。

《通知》要求,支持開發性、政策性銀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nong) 業(ye) 發展銀行要結合自身業(ye) 務範圍,加強統籌協調,合理調整信貸安排,加大對市場化融資有困難的防疫單位和企業(ye) 的生產(chan) 研發、醫藥用品進口采購,以及重要生活物資供應企業(ye) 的生產(chan) 、運輸和銷售的資金支持力度,合理滿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點評:以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對包括運輸類的骨幹企業(ye) 實行名單製管理,利於(yu) 激勵相關(guan) 骨幹物流企業(ye) 參與(yu) 應急運輸保障。把參與(yu) 小微企業(ye) 列入扶持提供差異化優(you) 惠金融服務,利於(yu) 參與(yu) 應急物流的中小微物流企業(ye) 紓解資金困境。

2.財政部:《關(guan) 於(yu) 支持金融強化服務 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財金〔2020〕3號)2020-2-2

政策亮點:金融服務支持疫情防控重點應急保障企業(ye)

政策範圍:疫情防控、財政資金支持防疫、融資擔保

關(guan) 鍵詞:財政貼息、普惠金融、快放貸、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

《通知》要求,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支持。對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貸款,在人民銀行專(zhuan) 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you) 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貼息資金從(cong) 普惠金融發展專(zhuan) 項資金中安排。

《通知》明確,經發展改革委、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可憑借2020年1月1日後疫情防控期內(nei) 新生效的貸款合同,中央企業(ye) 直接向財政部申請,地方企業(ye) 向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貼息支持。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衛生防疫、醫藥產(chan) 品、醫用器材企業(ye) ,經省級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後,可一並申請貼息支持。

    各省級財政部門匯總編製本地區貼息資金申請表(見附件),於(yu) 2020年5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財政部審核後,向省級財政部門撥付貼息資金,由省級財政部門直接撥付給相關(guan) 借款企業(ye) 。5月31日後,再視情決(jue) 定是否受理貼息資金申請。

  《通知》要求,優(you) 化對受疫情影響企業(ye) 的融資擔保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ye) 提供信用貸款支持,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應當提高業(ye) 務辦理效率,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幫助企業(ye) 與(yu) 金融機構對接,爭(zheng) 取盡快放貸、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於(yu) 受疫情影響嚴(yan) 重地區的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減半收取再擔保費。對於(yu) 確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ye) ,為(wei) 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chang) 義(yi) 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chang) 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chang) 損失。

點評:財政資金支持疫情防控,利於(yu) 解決(jue)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的物流企業(ye) 後顧之憂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物流企業(ye) 的資金困境。通知附有《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貸款貼息資金申請表》。

3.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ye) 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審計署:《關(guan) 於(yu) 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資金支持的緊急通知》(財金〔2020〕5號)2020.2.7

政策亮點:給與(yu) 應急物資及醫藥物資收儲(chu) 、運輸企業(ye) 資金支持

政策範圍:疫情防控、應急保障資金監督管理

關(guan) 鍵詞:企業(ye) 名單、申報流程、發放對象、利率和期限

《通知》要求規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名單管理。明確支持範圍是,發展改革委、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對以下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實施名單製管理:

1.生產(chan) 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隔離服、醫用及具有防護作用的民用口罩、醫用護目鏡、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負壓救護車、消毒機、消殺用品、紅外測溫儀(yi) 、智能監測檢測係統和相關(guan) 藥品等重要醫用物資企業(ye) ;

2. 生產(chan) 上述物資所需的重要原輔材料生產(chan) 企業(ye) 、重要設備製造企業(ye) 和相關(guan) 配套企業(ye) ;

3. 生產(chan) 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幹企業(ye) ;

4. 重要醫用物資收儲(chu) 企業(ye) ;

5. 為(wei) 應對疫情提供相關(guan) 信息通信設備和服務係統的企業(ye) 以及承擔上述物資運輸、銷售任務的企業(ye) 。

《通知》明確名單申報流程。各省級發展改革、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審核匯總本地區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名單,報發展改革委、工業(ye) 和信息化部。中央企業(ye) 可由相關(guan) 行業(ye) 主管部門或直接向發展改革委、工業(ye) 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請。發展改革委、工業(ye) 和信息化部根據疫情防控物資調撥需要,研究確定全國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名單(以下簡稱全國性名單)。

湖北省和浙江省、廣東(dong) 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重慶市、江西省、北京市、上海市等省份,可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主建立本地區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名單(以下簡稱地方性名單),由省級發展改革、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門報發展改革委、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備案。

《通知》要求,通過專(zhuan) 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發放對象是,人民銀行向相關(guan) 全國性銀行和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地方法人銀行發放專(zhuan) 項再貸款,支持其向名單內(nei) 企業(ye) 提供優(you) 惠貸款。發放對象包括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nong) 業(ye) 發展銀行、工商銀行、農(nong) 業(ye) 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政儲(chu) 蓄銀行等9家全國性銀行,以及疫情防控重點地區的部分地方法人銀行。全國性銀行重點向全國性名單內(nei) 的企業(ye) 發放貸款,地方法人銀行向本地區地方性名單內(nei) 企業(ye) 發放貸款。

《通知》要求,中央財政安排貼息資金支持降低企業(ye) 融資成本。對享受人民銀行專(zhuan) 項再貸款支持的企業(ye) ,中央財政給予貼息支持。

點評:五部門聯手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資金支持,同時明確支持範圍,申報流程並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資金監督管理。相關(guan) 生活物流服務企業(ye) 、醫藥物資儲(chu) 運企業(ye) 及應急保障物資運輸企業(ye) 可享受該政策。“通知”還提出湖北等十省市省市自主建立本地區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名單。

 4.財政部、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guan) 稅收政策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2020.2.7

政策亮點: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

政策範圍:疫情防控、稅收政策

關(guan) 鍵詞:免征增值稅、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

《公告》要求,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ti) 範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確定。

    《公告》要求,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ye) 企業(ye) 2020年度發生的虧(kui) 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困難行業(ye) 企業(ye) ,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guan) 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liang) 類)四大類,具體(ti) 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ye) 分類》執行。困難行業(ye) 企業(ye) 2020年度主營業(ye) 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公告》要求,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wei) 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點評:以稅收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對因疫情影響發生虧(kui) 損的四類企業(ye) ,最長結轉年限從(cong) 5年延長到8年,交通運輸業(ye) 是四類企業(ye) 之一。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所得收入享受收增值稅。

5.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關(guan) 於(yu)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幫助中小企業(ye) 複工複產(chan) 共渡難關(guan) 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工信明電〔2020〕14號)2020.2.9

政策亮點:推動發展供應鏈金融保企業(ye) 融資供給

政策範圍:疫情防控、金融服務

關(guan) 鍵詞:供應鏈金融、商業(ye) 保理、應收賬款抵質押

《通知》提出,強化融資擔保服務。引導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提高業(ye) 務辦理效率,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對於(yu) 確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ye) ,為(wei) 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chang) 義(yi) 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chang) 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chang) 損失。 

《通知》提出,創新融資產(chan) 品和服務。積極推動運用供應鏈金融、商業(ye) 保理、應收賬款抵質押、知識產(chan) 權質押等融資方式擴大對中小企業(ye) 的融資供給。充分發揮互聯網金融便利快捷的優(you) 勢,盡快開發疫情期間適合中小微企業(ye) 的融資產(chan) 品,滿足中小企業(ye) 需要。發揮各地中小企業(ye) 融資服務平台作用,積極開展線上政銀企對接。協調銀行、保險機構開放信貸、保險理賠綠色通道,加快放貸速度和理賠進度。

《通知》提出,促進大中小企業(ye) 融通創新發展。加快落實促進大中小企業(ye) 融通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充分發揮國有企業(ye) 和行業(ye) 龍頭企業(ye) 的作用,帶動產(chan) 業(ye) 鏈中小企業(ye) 協同開展疫情防控、生產(chan) 恢複與(yu) 技術創新。幫助中小企業(ye) 與(yu) 供應鏈上下遊企業(ye) 溝通合作、抱團取暖,營造共榮發展、共克時艱的融通生態。

點評:“通知”明確提出以供應鏈金融、商業(ye) 保理、應收賬款抵質押、紓解中小企業(ye) 資金困難,發揮產(chan) 業(ye) 金融服務作用,增強企業(ye) 在疫情防控戰中穩健發展。“通知”還提出以供應鏈上下遊合作促進大中小企業(ye) 融通創新,給疫情防控戰中的創新發展指明方向。

6.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guan) 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2020.2.10

政策亮點:出口貨物勞務應稅退免並可在線申請

政策範圍:疫情防控、稅收征收管理

關(guan) 鍵詞: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跨境應稅、

《公告》明確,疫情防控期間,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者標準版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出口退稅平台等(以下簡稱“網上”)提交電子數據後,即可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備案變更和相關(guan) 證明。稅務機關(guan) 受理上述退(免)稅事項申請後,經核對電子數據無誤的,即可辦理備案、備案變更或者開具相關(guan) 證明,並通過網上反饋方式及時將辦理結果告知納稅人。納稅人需開具紙質證明的,稅務機關(guan) 可采取郵寄方式送達。確需到辦稅服務廳現場結清退(免)稅款或者補繳稅款的備案和證明事項,可通過預約辦稅等方式,分時分批前往稅務機關(guan) 辦理。

《公告》明確,疫情防控期間,納稅人的所有出口貨物勞務、跨境應稅行為(wei) ,均可通過網上提交電子數據的方式申報出口退(免)稅。稅務機關(guan) 受理申報後,經審核不存在涉嫌騙取出口退稅等疑點的,即可辦理出口退(免)稅,並通過網上反饋方式及時將辦理結果告知納稅人。

《公告》明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ye) 企業(ye) 按照8號公告第四條規定,適用延長虧(kui) 損結轉年限政策的,應當在2020年度企業(ye) 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提交《適用延長虧(kui) 損結轉年限政策聲明》。

點評:利用稅收政策支持疫情防控,落實“穩外貿”政策,給與(yu) 國際商貿物流等服務企業(ye) 相關(guan) 申報出口退(免)稅,並可網上申報,充分考慮疫情期間企業(ye) 的申報便利。

地方政策

1.河南省:運輸物流企業(ye) 享受金融和財稅政策支持

《關(guan) 於(yu) 印發河南省應對疫情影響支持中小微企業(ye) 平穩健康發展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2020.2.13)

在強化金融支持方麵——

加大信貸紓困力度。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ye) 企業(ye) ,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生產(chan) 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ye) ,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要積極采取信貸展期、續貸、減免逾期利息等措施給予支持,不單獨因疫情影響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依托權益性交易場所建設供應鏈債(zhai) 權債(zhai) 務平台,為(wei) 參與(yu) 政府采購和國企采購的中小微企業(ye) 提供確權融資服務。發揮應急轉貸資金作用,降低應急轉貸費率,為(wei)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ye) 提供應急轉貸資金支持。2020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業(ye) 貸款增速要高於(yu) 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財政廳)

降低信貸融資成本。鼓勵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縣(市、區)為(wei) 我省確定的承擔保供任務的中小微企業(ye) 提供風險補償(chang) 、轉貸、貼息等服務,引導銀行壓降成本費率,確保企業(ye) 融資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小微企業(ye) 貸款綜合融資成本低於(yu) 2019年同期0.5個(ge) 百分點。爭(zheng) 取更多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ye) 納入國家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名單,享受國家有關(guan) 優(you) 惠政策;建立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名單,名單內(nei) 企業(ye) 獲得貸款利率不超過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jia) 利率減100基點,受疫情影響企業(ye) 續貸利率在原有合同約定基礎上可適當下浮。對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專(zhuan) 項再貸款,在落實國家貼息政策基礎上,省財政統籌資金給予25%的貼息支持,期限不超過1年。(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工業(ye) 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降低政府性融資擔保費率。降低或取消與(yu) 疫情防控相關(guan) 行業(ye) 融資擔保項目的反擔保要求,擔保費率不超過1%;對直接參與(yu) 疫情防控工作的中小微企業(ye) ,取消反擔保要求,實行“見貸即保、無縫續保”,並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對無還款能力的中小微企業(ye) ,要及時履行代償(chang) 義(yi) 務,適當延長追償(chang) 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chang) 損失。中原再擔保集團公司要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新發生的1000萬(wan) 元以下的中小微企業(ye) 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業(ye) 務全部納入增信補償(chang) 再擔保範圍,擔保機構按政策降低擔保費率。(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

創新融資產(chan) 品和服務。依托省金融服務共享平台等政府性平台,為(wei) 中小微企業(ye) 開展網上融資快速對接服務,提升金融服務可獲得性,降低企業(ye) 成本。積極推動運用供應鏈金融、商業(ye) 保理、應收賬款抵質押、知識產(chan) 權質押等融資方式擴大對中小微企業(ye) 的融資供給,大力推廣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協調銀行、保險機構開辟信貸、保險理賠“綠色”通道,加快放貸速度和理賠進度。(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河南銀保監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大數據局、發展改革委)

在加強財稅支持方麵——

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圍繞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將中小微企業(ye) 擴大產(chan) 能、改造生產(chan) 線項目優(you) 先納入省級企業(ye) 技術改造項目予以支持。支持重點醫療物資生產(chan) 企業(ye) 開足馬力生產(chan) ,對多生產(chan) 的、符合標準的政府兜底采購收儲(chu) 產(chan) 品,政府進行兜底采購收儲(chu) 。(責任單位:省工業(ye) 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減免相關(guan) 稅費。對受疫情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ye) ,依法減免房產(chan) 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生產(chan) 疫情防控物資的中小微企業(ye) ,優(you) 先落實相關(guan) 稅費減免政策。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chan) 企業(ye) 擴大產(chan) 能、購置設備的投入,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ye) 所得稅稅前扣除。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chan) 企業(ye) 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與(yu) 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wei) 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責任單位:省稅務局、財政廳)

延期繳納稅款。對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中小微企業(ye) ,依法延長不超過3個(ge) 月的稅款繳納期限。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ye) 企業(ye) 2020年度發生的虧(kui) 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2.湖北省:給與(yu) 送餐平台提供的無接觸送餐財政補貼 

《關(guan) 於(yu) 印發湖北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財稅支持政策的通知》(2020.2.2)

一是全麵落實相關(guan) 稅收政策

落實深化增值稅改革的各項政策,突出抓好增值稅留抵退稅和小微企業(ye) 普惠性政策的落地落實,抓好醫藥、醫療、醫用物資,蔬菜等農(nong) 產(chan) 品,交通物流等方麵的增值稅減免稅政策落實。

二是支持農(nong) 副產(chan) 品和醫護物資供給補助政策

根據蔬菜等農(nong) 副產(chan) 品調運量,對企業(ye) 流通環節費用給予財政補助,支持流通企業(ye) 加大組織供應力度。對我省從(cong) 事蔬菜配送的企業(ye) ,根據配送量給予財政補貼。對組織銷售供應的大型超市適當給予財政補貼。

省級財政在原有醫藥儲(chu) 備資金基礎上,再增加資金、擴大儲(chu) 備,同時安排醫藥物資調配資金,鼓勵省內(nei) 各醫藥物資生產(chan) 企業(ye) 組織生產(chan) 、收儲(chu) 、調配。堅持急事急辦原則,省級統一調配醫藥物資,采取先行組織調配、再結算資金的方式,財政可先行辦理資金支付。

對省內(nei) 防控應急物資調運車輛通行費給予減免。

三是鼓勵推廣無接觸餐飲配送經營模式,對新建、改建無接觸餐飲配送設施審批實行綠色通道,對無接觸送餐訂單配送費用進行補貼

城市管理部門對新建、改建無接觸餐飲配送設施審批實行綠色通道,1日內(nei) 辦結。市場監管部門根據送餐平台提供的無接觸送餐訂單數據,按月統計,以每單1至3元標準申請財政資金進行補貼。鼓勵訂餐平台減免消費者無接觸送餐訂單配送費。

3.浙江省:各級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助力防疫物資運輸

《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關(guan) 於(yu) 支持小微企業(ye) 渡過難關(guan) 的意見》(2020.2.5)

在加強信貸紓困方麵。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物流運輸、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旅遊等行業(ye) 的小微企業(ye) ,全力做好紓困工作。各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因疫情麵臨(lin) 還款困難的小微企業(ye) ,予以展期、續貸、減免逾期利息等幫扶,妥善安排還款方案,直到“一級響應”解除為(wei) 止。鼓勵金融機構利用央行支小再貸款政策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ye) 融資,對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給予貼息性獎勵。積極爭(zheng) 取中央財政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e) 有關(guan) 貼息政策支持。(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

在降低融資成本方麵。發揮好貸款市場報價(jia) 利率(LPR)對貸款利率的引導作用,積極爭(zheng) 取內(nei) 部資金轉移價(jia) 格傾(qing) 斜,持續推進無還本續貸等還款方式創新,推進包括循環貸在內(nei) 的中期流貸服務模式,推動轉貸成本持續下降。靈活使用再貸款再貼現等央行貨幣政策工具,為(wei) 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放貸資金,力爭(zheng) 2020年普惠小微貸款綜合融資成本降低0.5個(ge) 百分點左右。充分發揮各地應急轉貸資金作用,支持受疫情影響小微企業(ye) 轉貸。(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

在優(you) 化金融服務方麵。組織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ye) 開展線上服務,了解企業(ye) 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需求,推動融資供需精準匹配。積極使用人民銀行防控疫情專(zhuan) 項再貸款資金,降低直接參與(yu) 疫情防控生產(chan) 運輸銷售的重點小微企業(ye) 融資成本。加強金融機構服務效能建設,建立對受疫情影響小微企業(ye) 的信貸、匯兌(dui) 等金融服務“綠色通道”,配置專(zhuan) 員,特事特辦,安排特定信貸額度,簡化信貸審批流程,精簡小微企業(ye) 申貸證明材料,有效滿足企業(ye) 流動性需求。(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

在發揮政策性擔保機構作用方麵。各級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要開辟“綠色通道”,著力做好涉及防疫物資生產(chan) 、銷售、運輸小微企業(ye) 的融資擔保服務,免收擔保費。加大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小微企業(ye) 和受疫情影響嚴(yan) 重的小微企業(ye) 提供增信服務,切實提高業(ye) 務辦理效率,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省再擔保有限公司對市縣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按不超過擔保責任額的0.3%收取再擔保費,省財政對減收費用給予專(zhuan) 項補助。有條件的市、縣(市、區)應加大對政策性融資擔保的政策支持力度。(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各市、縣〔市、區〕政府)

4.福建省:著力降低企業(ye) 物流成本,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福建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紮實做好“六穩”工作的若幹措施》(2020.2.6)

在減輕中小企業(ye) 稅費負擔方麵

減免相關(guan) 稅費。嚴(yan) 格落實中央出台的減稅降費政策和支持保供的稅費政策措施。同時,福建省因疫情遭受重大損失、正常生產(chan) 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的中小企業(ye) ,繳納房產(chan) 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征或者免征,具體(ti) 減免期限由各地根據疫情實際情況確定。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公路水路運輸行業(ye) 企業(ye) 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

延期繳納稅款。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ye) ,經稅務機關(guan) 批準,在疫情期間可以依法延期繳納稅款。

  延期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ye) ,麵臨(lin) 暫時性生產(chan) 經營困難,無力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的,可延期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疫情解除後3個(ge) 月內(nei) ,企業(ye) 補繳延期的社會(hui) 保險費,延期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依法享受社會(hui) 保險待遇,不影響參保個(ge) 人權益。對企業(ye) 受疫情影響延期繳納工傷(shang) 、失業(ye) 保險費,導致工傷(shang) 、失業(ye) 保險基金出現缺口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可按規定程序申請省級調劑金補助。疫情期間,將國家衛健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所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lin) 時納入工傷(shang) 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在著力降低企業(ye) 運營成本方麵

  減免中小企業(ye) 房租。對承租國有經營性房產(chan) 的中小企業(ye) ,可以免收或減半收取3個(ge) 月左右的房租;對資金支付困難的中小企業(ye) ,可以延期收取租金。鼓勵其他業(ye) 主(房東(dong) )為(wei) 租戶減免租金。

  實施創業(ye) 孵化基地運營補貼。對在疫情期間為(wei) 承租的中小企業(ye) 減免租金的國家級、省級創業(ye) 孵化基地,給予不低於(yu) 3個(ge) 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wei) 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wan) 元。各地可製定市級創業(ye) 孵化基地運營補貼辦法。

降低企業(ye) 用電用氣成本。增加春節短周期電量3億(yi) 千瓦時,將電力用戶春節短周期電量使用時間延長至3月底,支持企業(ye) 加大生產(chan) 。對日均用氣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工業(ye) 企業(ye) ,在2020年2月13日—3月12日期間,按實際用氣量繼續給予降低0.3元/立方米的優(you) 惠,單家企業(ye) 優(you) 惠金額不超過100萬(wan) 元。

  降低企業(ye) 物流成本。對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重要生產(chan) 生活物資實施綠色通道政策,優(you) 先保障綠色通道車輛快速通行。對因物流運輸等原因導致大宗幹散貨和油品不能及時疏運的,在港口原有免費堆存期基礎上,再延長30天。

  在加大援企穩崗力度方麵

  鼓勵企業(ye) 不裁員少裁員。2020年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ye) ,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ye) 保險費的50%;對麵臨(lin) 暫時性生產(chan) 經營困難且恢複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ye) ,返還標準可按6個(ge) 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ye) 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支持企業(ye) 引工穩工。對在疫情期間采取積極措施穩定職工隊伍、保持連續生產(chan) 的企業(ye) ,給予一次性穩就業(ye) 獎補。對各類社會(hui) 機構、個(ge) 人為(wei) 轄區企業(ye) 引進勞動力的,各地可適當提高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標準。對經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關(guan) 機構確認的為(wei) 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chan) 企業(ye) 引進勞動力(含用工調劑)的,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標準可提高到2000元/人;對上述企業(ye) 堅持在生產(chan) 一線工作的職工,給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補助,納入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範疇,補助期限為(wei) 30天。

  加強企業(ye) 複工服務。指導企業(ye) 做好複工各項工作,做到有效防控與(yu) 有序複工相結合。深化服務民營企業(ye) “三個(ge) 一百”活動等掛鉤幫扶企業(ye) 製度,用好“政企直通車”平台,整合“福企網”、“福企雲(yun) ”等平台資源,在疫情時期為(wei) 企業(ye) 提供信貸融資、減稅降費、人才用工、法律谘詢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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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企穩崗專(zhuan) 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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