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11-04 14:51:30 人民網——人民日報

隨著物聯網、雲(yun) 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廣泛應用,我國智慧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顯著進步,許多城市建立了智慧城市係統,通過智能化、數字化手段,為(wei) 市民提供更高效的服務。與(yu) 此同時,也出現一些問題,如讀者來信所說,一些智能設施建好後缺乏維護成了擺設,還有的存在數據共享不足、安全性隱私性保護亟待加強等問題。記者就此走訪多個(ge) 城市,采訪讀者網友、專(zhuan) 家學者及相關(guan) 人士,為(wei) 促進智慧城市建設行穩致遠建言獻策。
在城市更新中,以數字化賦能城市建設,提升服務能力
對於(yu) 智慧城市建設,許多市民充滿期待。江西撫州市讀者黃衛華來信表示,“在行人較少的城郊路段,有時十字路口沒什麽(me) 車,也需等一分多鍾的紅燈。如果使用智能信號燈,根據車流量實況智能調節紅綠燈時間,可以大大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節約出行時間成本。”一名寧夏銀川市網友近日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希望設立智能化站牌,“不但可以顯示公交車能到哪些地方,還能顯示最近一輛車到哪兒(er) 了、車上大致人數”等。
有的構想在一些城市已經付諸行動。比如,在山東(dong) 東(dong) 營市乘坐公交車,通過電子屏或手機APP,就可實時查到公交車的準確位置和預計到達的時間——2016年12月,東(dong) 營推出智慧公交手機APP,此後多次升級,目前已成為(wei) 東(dong) 營市民公共出行的必選工具。
“昨晚,我的車就停在市政府的停車場了。”在湖北黃石市,一位市民告訴記者。為(wei) 了緩解停車難,黃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城市更新科負責人劉小成介紹,今年6月,包括市政府停車場在內(nei) 的首批15家共享停車場正式上線“黃石停車”APP,市民可以通過“共享預約”功能線上申請錯時停車。與(yu) 此同時,黃石對全市各類停車場統一改造,接入“一個(ge) 停車場”的智慧停車平台,推動包括醫院、景區、文體(ti) 場館及部分物業(ye) 小區共92家政府定價(jia) 停車場先行先試,共接入停車泊位11.9萬(wan) 個(ge) ,其中動態泊位10.2萬(wan) 個(ge) 。通過停車資源的科學整合,黃石中心城區停車難的矛盾得到有效緩解。
智能化手段在提升城市韌性方麵也展現出優(you) 勢。今年夏季的一天,河南鄭州市突降大雨,當地新型智慧城市運行中心迅速進入應急狀態,通過遍布市區的傳(chuan) 感器,大屏幕上各種數據實時更新。經過測算與(yu) 分析,運行中心對暴雨可能影響到的區域提前發出警告,並將關(guan) 鍵信息發送給相關(guan) 市民。同時,“鄭好辦”APP上的“積水點地圖”,以紅、黃、綠三色標記出實時積水情況、潛在積水風險以及最近的應急避險點,供市民隨時了解最新動態。
同樣,在安徽宣城市,2024年入汛以來,通過城市生命線安全監測係統對城區雨量、管網液位、易澇地段積水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安徽廣德市則依托無人機遙感巡航技術,為(wei) 居民提供治安巡邏、安保預警、鎖定追蹤等多元化安全服務。以傾(qing) 倒垃圾為(wei) 例,自2024年4月開展巡查以來,發現違法傾(qing) 倒固體(ti) 垃圾80餘(yu) 處,直接反饋到市城市執法局等部門進行處置。
不僅(jin) 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數字化治理正在深入社區。近年來,山東(dong) 東(dong) 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將智慧化手段融入社區治理。作為(wei) 試點社區之一,興(xing) 盛社區的智慧管理平台鏈接了包括煙感報警器、智慧燈杆等在內(nei) 的上萬(wan) 個(ge) 智能感知設備。通過管理平台監控,及時查處了飛線充電、違章建築搭建、高空拋物等安全隱患事件。
在湖北武漢市江漢區,當地將人、車、設施設備及城市部件通過互聯網聯通,實現了智慧化管理。“巡邏車攝像頭即時傳(chuan) 來視頻,係統可自動識別如垃圾桶滿溢、戶外小廣告亂(luan) 貼、共享單車亂(luan) 停放等問題,並直接轉化成相應工單。”負責江漢區物業(ye) 服務的江漢城資公司負責人介紹,工單直接被派發到作業(ye) 員的手機上,作業(ye) 員處理完成後,拍照反饋,AI自動驗收形成閉環。他還介紹,“江漢區所有公廁也實現了智慧化管理。如果傳(chuan) 感器傳(chuan) 送來的空氣質量沒達標,係統會(hui) 自動生成工單,立刻監督整改。”
智慧城市建設中存在數據壁壘、安全性不足、停擺浪費等問題
雖然智慧城市為(wei) 市民提供了更好的服務,但也帶來一些需進一步解決(jue) 的問題。有讀者來信反映,一些城市在居民小區推出通過人臉識別進出小區等智慧服務,盡管帶來了一些便利,也有居民並不認同。有居民認為(wei) 親(qin) 友到訪時進出麻煩,還有的認為(wei) 刷臉進出小區,存在泄露居民個(ge) 人隱私的風險。
對此,重慶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謝瀟提出,伴隨智慧城市的建設發展,城市數據亦呈現爆發性增長的態勢。但由於(yu) 理論研究不足、製度設計不完善,城市各係統之間的數據尚未完全實現共享,增加了數據存儲(chu) 與(yu) 治理成本的同時,也引發了數據安全、數據孤島以及算法歧視等諸多問題。“如若對數據濫用,可能侵犯自然人的個(ge) 人隱私權、企業(ye) 的商業(ye) 利益,乃至損害社會(hui) 公共利益。”謝瀟說。
數據壁壘導致的資源浪費問題也值得重視。比如,在一些城市的十字路口,有時可以看到多個(ge) 攝像頭並立。專(zhuan) 家表示,之所以會(hui) 出現重複建設現象,與(yu) 尚未建立起數據共享機製不無關(guan) 係。
“建設智慧城市需建好和用好物聯網、互聯網和算力網三張網。物聯網是基礎,有傳(chuan) 感器才能傳(chuan) 送數據。”江漢城資公司負責人說,“不同的管理需求對算法的要求不同。比如同一段道路的視頻,城管部門關(guan) 注的是周邊有沒有占道經營、垃圾堆積,交通部門關(guan) 注的是有沒有發生交通事故、交通堵塞,公安部門關(guan) 注的是有沒有暴力事件等。同一攝像頭、同一視頻,結合管理需要可以在背後植入不同的算法進行更高效的實踐應用。”
該負責人認為(wei) ,無論是法律法規層麵,還是相應的製度政策,目前對於(yu) 政企數據的共享與(yu) 使用都還缺乏係統性的引導。“早期各地智慧城市比較重視大腦建設,但城市是有機體(ti) 。企業(ye) 目前建的是‘小腦’,聯結了具體(ti) 做事的‘手’和‘腳’。還需要更新城市服務流程,進行係統融入,也就是要有‘血管和神經係統’,同時構建政府主導、企業(ye) 協同、公眾(zhong) 參與(yu) 、源頭治理的生態,城市這一有機體(ti) 才能更智慧地運營起來。”
實現數據共享和互聯互通,則需要建立統一的技術標準。安徽合肥市讀者李先生認為(wei) ,智慧城市建設涉及數字政府、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環衛等眾(zhong) 多領域。由於(yu) 頂層設計、發展規劃各不相同,圍繞智慧城市製定的建設標準、項目運營及後期維護等規則均自成一派。
謝瀟通過研究發現,標準在數據治理活動中亦發揮著基礎性、引領性作用。因此,要提升數據治理水平,除發展數據治理的技術和工具外,更要完善數據治理標準體(ti) 係,推動標準落地應用。“2018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發布了《信息技術服務—治理第5部分:數據治理規範》,對於(yu) 數據治理標準的製定具有提綱挈領的作用。不過,該規範較為(wei) 寬泛,還需進一步製定具體(ti) 、全麵而統一的標準。”
此外,資金問題也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難點。智慧城市建設需要投入大量資金用於(yu) 基礎設施建設、係統開發和運營維護,資金緊張或建設動力不足,都可能導致後續難以為(wei) 繼。作為(wei) 企業(ye) 界人士,李先生透露,有些地方為(wei) 了應付上級檢查而推動智慧城市建設,工程驗收結束,便處於(yu) 停滯狀態。不僅(jin) 如此,“有的項目停擺兩(liang) 三個(ge) 月甚至一年後,遇到領導換屆、上級壓力或外界影響,可能又重新啟動。還有的重啟一段時間再停擺,來回反複一兩(liang) 次”,造成大量資源浪費。前期投入不說,停擺時間越長重啟成本越高,如果停擺時間過長,機房、電腦、軟硬件等可能都需要更新甚至重建。
建立數據共享和協調機製,用數字化提升城市幸福指數
今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等部門發布《關(guan) 於(yu) 深化智慧城市發展 推進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城市數字化共性基礎,培育壯大城市數字經濟,促進新型產(chan) 城融合發展,豐(feng) 富普惠數字公共服務……全領域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
“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不同利益主體(ti) 需求不同。”廣州市委黨(dang) 校(行政學院)信息網絡中心張樺表示,政府應注重保障社會(hui) 公眾(zhong) 的利益和訴求,保障個(ge) 人權益和社會(hui) 公平,建立有效的數據共享機製和公平合理的利益協調機製,以實現城市各相關(guan) 主體(ti) 的共享和共贏。
專(zhuan) 家認為(wei) ,是否高效、安全地利用公共數據資源並及時與(yu) 有關(guan) 企業(ye) 共享,應當成為(wei) 智慧城市背景下政府政務公開水平的重要指標。“合理的數據公開有利於(yu) 促進數據流通交易,盤活數據市場;合理的共享也有利於(yu) 充分釋放數據價(jia) 值,進一步促進數據市場繁榮。”謝瀟說。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guan) 於(yu) 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提出統籌推進政務數據共享,強化已有數據共享平台的支撐作用,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推進跨層級、跨地域、跨係統、跨部門、跨業(ye) 務政務數據共享和業(ye) 務協同。同時,有序推動公共數據開放,健全公共數據開放政策體(ti) 係,明確公共數據開放的權責和範圍,在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ge) 人信息和商業(ye) 秘密前提下,依法依規有序開放公共數據。
河南淮濱縣讀者張全林來信表示,數據資源開發利用越充分,數據安全和個(ge) 人信息保護就越需要強化。《關(guan) 於(yu) 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的實施,對擴大公共數據資源供給、進一步激發全社會(hui) 數據應用的活力具有直接推動作用。他建議,數據資源應用既要滿足不同需求,也要有針對性地加強管理,確保公共數據資源安全流動並使用。
針對數據安全和個(ge) 人信息保護問題,浙大城市學院教授陳觀林建議,首先要加強法治保障,確保數據采集、處理和利用的合法合規。其次,加強製度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製度,製定數據分類分級管理辦法,嚴(yan) 格對數據采集、存儲(chu) 、共享等各個(ge) 環節的監督管理。最後,還應加強技術保障,充分利用病毒防護、訪問控製、加密認證等信息安全技術,構建一體(ti) 化的係統安全平台。
陳觀林認為(wei) ,智慧城市建設應鼓勵政府機構、企業(ye) 單位、社會(hui) 團體(ti) 和市民公眾(zhong) 共同參與(yu) ,特別是調動企業(ye) 的積極性,有效發揮企業(ye) 在信息采集、數據利用、係統開發等方麵的作用。例如采用“政府掌舵、企業(ye) 劃槳”的信息采集模式,政府將發現城市管理問題的職責交由社會(hui) 化企業(ye) ,采取“花錢買(mai) 服務”的方式提高信息采集績效,引導企業(ye) 以“市民眼光、專(zhuan) 業(ye) 標準”參與(yu) 城市管理。
由於(yu) 智慧城市建設是投資巨大的長期工程,陳觀林提出,智慧城市建設不能僅(jin) 僅(jin) 依靠地方政府的財政投入,還要建立投融資機製,通過稅收優(you) 惠等激勵政策,推動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智慧城市的建設運營。謝瀟則建議,通過賦予企業(ye) 、社會(hui) 組織、個(ge) 人等治理主體(ti) 較大的數據自主權,以促進數據的流通與(yu) 使用,實現數據的財產(chan) 價(jia) 值,釋放數據紅利,實現社會(hui) 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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