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環節煤炭價格均應在合理區間內——煤炭價格調控監管政策係列解讀之三
發布時間:2022-05-12 14:49:04 國家發展改革委官微

近期,國家和地方有關(guan) 文件明確了港口、出礦環節煤炭(國產(chan) 動力煤,下同)價(jia) 格合理區間。對於(yu) 港口、出礦環節以外,在車板、到廠等環節銷售的煤炭,扣除流通環節合理費用後,折算的出礦價(jia) 、港口價(jia) 也應在合理區間內(nei) 。
例如,山西煤炭中長期交易價(jia) 格合理區間上限為(wei) 每噸570元,當地某煤礦與(yu) 電廠簽訂的一份中長期合同中,約定到電廠交貨,到廠價(jia) 格為(wei) 每噸800元,如煤礦到電廠的合理流通費用為(wei) 每噸200元,扣除合理流通費用後折算的出礦價(jia) 格為(wei) 每噸600元,超出合理區間上限,存在涉嫌哄抬價(jia) 格行為(wei) ;若約定的到廠價(jia) 格為(wei) 每噸750元,扣除合理流通費用後折算的出礦價(jia) 格為(wei) 每噸550元,則在合理區間範圍內(n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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