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1-13 20:43:29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

2022年1月12日,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聯合發布了《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chan) 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針對車輛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的突出問題提出了全麵、具體(ti) 的治理舉(ju) 措,對提升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安全技術性能,保障道路運輸安全意義(yi) 重大。為(wei) 準確的理解和把握《通知》精神,貫徹落實好《通知》具體(ti) 要求,裝備中心結合車輛《公告》管理,從(cong) 三個(ge) 方麵對文件進行理解:
一、《通知》是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chan) 要求,治理“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現象的重要舉(ju) 措。
製定《通知》是深入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安全生產(chan) 的重要論述,落實國務院安委會(hui) 《全國安全生產(chan) 專(zhuan) 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和《道路運輸安全專(zhuan) 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
道路運輸安全整治是《全國安全生產(chan) 專(zhuan) 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中9個(ge) 專(zhuan) 項整治之一。明確要求到2022年基本消除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現象。為(wei) 落實此項任務,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聯合多部門開展全方位、全鏈條、多層次的整治行動。牽頭發布《關(guan) 於(yu) 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專(zhuan) 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通過集中排查、重點檢查、突擊抽查、專(zhuan) 項治理等方式,強化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自卸貨車、半掛車、輕型載貨汽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等5類重點貨車生產(chan) 改裝監管,嚴(yan) 厲打擊“大噸小標”、“百噸王”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從(cong) 嚴(yan) 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生產(chan) 企業(ye) 和非法改裝“黑窩點”;配合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等部門共同開展道路運輸安全專(zhuan) 項整治、常壓液體(ti) 危險貨物罐車治理等工作;貫徹落實相關(guan) 安全標準,聯合約談違規企業(ye) ,與(yu) 市場監管總局實施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加大對違規企業(ye) 的處理處罰和曝光力度。專(zhuan) 項治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效,但“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問題仍未根除,輕型貨車“大噸小標”、小微型載客汽車違法載人載貨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多發,給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成為(wei) 嚴(yan) 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此次發布《通知》,就是持續推進“大噸小標”專(zhuan) 項治理工作,通過進一步加強對輕型貨車和小微型載客汽車的管理,明確相關(guan) 技術規範,科學謀劃和推動客貨車安全源頭整治,切實落實國家對車輛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的治理工作。
二、《通知》是以問題為(wei) 導向,緊抓源頭,精準施策。
“大噸小標”主要表現形式是企業(ye) 不按照《公告》許可的車輛整備質量(空車質量)進行生產(chan) 或者用戶擅自對車輛進行加強車架、加高車廂等非法改裝。“大噸小標”成因複雜,但其中最主要的因素還是利益驅動。部分運輸從(cong) 業(ye) 者為(wei) 了達到賺錢的目的,在不增加運輸頻次的基礎上,想盡辦法增加單次運輸載貨量,優(you) 先選購貨廂尺寸大、承載能力強的車型,根據需求將貨廂、鋼板彈簧、車橋等零部件進行加強,導致發動機功率越來越大,大梁越加越厚,車廂材料也是越用越厚,甚至出現非法改裝,導致流入市場的車輛產(chan) 品超出規定的整備質量誤差要求,形成了車輛“大噸小標”。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城市物流運輸的發展需要,市場上輕型貨車的供給增多,物流運輸行業(ye) 競爭(zheng) 加劇,部分運輸業(ye) 主為(wei) 了降低成本、獲得利潤,減少黃牌、B照及“雙證”帶來的通行限製,違規使用“大噸小標”車型,導致4.5噸以下輕型貨車“大噸小標”現象更為(wei) 突出。
此次《通知》緊盯產(chan) 生“大噸小標”的源頭和突出矛盾,對輕型貨車和小微型載客汽車精準施策,在車輛生產(chan) 和注冊(ce) 登記管理各個(ge) 環節進行加強和規範。一是製定《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安全技術規範》,加嚴(yan) 技術要求,從(cong) 產(chan) 品開發設計源頭扼製輕型貨車“大噸小標”、超載運輸隱患,壓縮小微型客車非法改裝空間;二是強調生產(chan) 企業(ye) 應確保批產(chan) 產(chan) 品符合國家強製性標準和有關(guan) 規定要求,確保批產(chan) 產(chan) 品與(yu) 公告型式批準車型規格參數一致,明確委改生產(chan) 責任,要求進一步加強合格證管理,從(cong) 車輛生產(chan) 源頭壓實了企業(ye) 主體(ti) 責任;三是要求檢驗機構嚴(yan) 把產(chan) 品檢測關(guan)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年檢機構要嚴(yan) 格登記查驗,從(cong) 產(chan) 品進入市場的源頭加強和規範管理要求。
三、《通知》著眼於(yu) 建立長效機製,協同配合,將有效扼製“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
治理“大噸小標”需要建立長效機製,不斷鞏固治理效果。《通知》從(cong) 提高車輛技術要求、強化企業(ye) 生產(chan) 和一致性責任、嚴(yan) 把車輛檢驗檢測、規範車輛注冊(ce) 登記管理、嚴(yan) 肅追責等各方麵,全鏈條的明確要求,壓實責任,加強監管,全方位落實源頭治理。同時也強調各級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生產(chan) 一致性監管,強調各方要加強協作配合,進一步完善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信息交換和聯動預警、聯合處置的機製。後期,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還計劃將《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安全技術規範》盡快轉化為(wei) 強製性國家標準,加快車輛管理立法,聯合相關(guan) 部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協同配合、聯合執法的工作機製,形成合力。《通知》著力在車輛生產(chan) 和登記管理環節構建和一體(ti) 推進不想、不能、不敢“大噸小標”的有效管理機製,將對預防和遏製輕型貨車和小微型客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增量起到積極的作用。隨著《通知》的實施及相關(guan) 管理體(ti) 製的完善和健全,也必將在長期內(nei) 對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規行為(wei) 形成強力震懾。當然,“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現象的根治,更需要市場監督、交通管理等部門的積極參與(yu) ,通過完善政策、聯合監管、協同處置形成製度化、常態化的工作機製,疏堵結合、長效治理,共同保障道路運輸安全。
下一步,裝備中心將嚴(yan) 格按照《通知》要求,堅決(jue) 貫徹落實《通知》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履職盡責,配合做好實施工作。堅決(jue) 把好車輛產(chan) 品準入關(guan) ,不符合《通知》技術規範要求的,堅決(jue) 不予準入;對《公告》內(nei) 車型產(chan) 品進行全麵梳理,不符合要求的堅決(jue) 要求企業(ye) 整改;嚴(yan) 格按照《通知》部署,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組織開展專(zhuan) 項的生產(chan) 一致性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規產(chan) 品要從(cong) 嚴(yan) 從(cong) 快處理。以高度的社會(hui) 責任感,積極推進行業(ye) 治理工作,堅決(jue) 扼製非法改裝、“大噸小標”車輛新增,淨化行業(ye) 秩序,不斷鞏固和擴大“大噸小標”治理成效,為(wei) 汽車行業(ye) 健康可持續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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