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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貨運政策7月起施行

發布時間:2020-07-13 10:29:38 中國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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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

有一批貨運新規將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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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對貨車實行交通管製

7月起,多地對貨車實行交通管製。其中:

浙江東(dong) 陰、廣東(dong) 東(dong) 莞、廣東(dong) 佛山:全麵限製國三貨車通行

京哈高速河北段:限多種貨車通行

新疆:危化品車輛限定行駛路線

湖北鹹寧:兩(liang) 省道禁行六軸貨車

北京市延慶區:調整貨車限行區域

0 2

多地國三補貼下調

7月起,多地對國三報廢補貼的政策也出現了改變。有些地區國三補貼標準下調,有些將在本月截止。

廣東(dong) 深圳:申請時間已截止

河南洛陽:補貼下降30%

山東(dong) 青島:申請時間已截止

浙江麗(li) 水:補貼最多減少7000元

湖北武漢:本月底,申請時間將截止

03

車輛必須帶選裝ETC

4月7日,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ye) 發展中心發布了關(guan) 於(yu) 調整《公告》產(chan) 品準入相關(guan) 要求的通知,通知主要對安裝ETC車載裝置在技術要求方麵做一步明確和調整。

通知提到:自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請產(chan) 品準入的車型應在選裝配置中增加ETC車載裝置,供用戶自主選裝。對提供選裝ETC車載裝置的車型範圍也有所規定:乘用車、貨車、客車及專(zhuan) 用車這幾類,對於(yu) 二類底盤改裝的專(zhuan) 用車就沒有強製要求。

04

國五輕卡禁止生產(chan)

5月15日,據生態環境部網站消息,生態環境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guan) 於(yu) 調整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guan) 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國範圍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禁止生產(chan) 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進口輕型汽車應符合國六排放標準。

對2020年7月1日前生產(chan) (機動車合格證上傳(chuan) 日期)、進口(貨物進口證明書(shu) 簽注運抵日期)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增加6個(ge) 月銷售過渡期,2021年1月1日前,允許在全國尚未實施國六排放標準的地區(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貴州、雲(yun) 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區,以及山西、內(nei) 蒙古、四川、陝西等省份公告已實施國六排放標準以外的地區)銷售、注冊(ce) 登記。

05

重型城市車輛要滿足國六標準

4月29日,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ye) 發展中心發布了一則《關(guan) 於(yu) 確認重型城市車輛產(chan) 品國六排放情況的通知》,《通知》顯示,按照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要求,相關(guan) 城市車輛產(chan) 品應於(yu) 2020年7月1日滿足國六階段排放要求

該《通知》規定的需滿足國六排放要求的重型城市車輛產(chan) 品包含桶裝垃圾運輸車、郵政車、自卸式垃圾車、渣料運輸車、車廂可卸式垃圾車、除雪車、壓縮式對接垃圾車、洗掃車、多功能抑塵車、灑水車、吸汙車、掃路車、擺臂式垃圾車、綠化噴灑車、沼氣池吸汙車、清洗吸汙車、護欄清洗車、餐廚垃圾車、下水道疏通清洗車、吸糞車、清洗車、吊裝式垃圾車、清淤車等專(zhuan) 用車型,以及城市客車、雙層城市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城市客車等重型城市車輛。

深圳、杭州、上海、寧波等地分布規定,在本市銷售和注冊(ce) 登記(含外省市轉入)的城市車輛應符合國六a階段排放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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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專(zhuan) 項整頓危化品車

為(wei) 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安全管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自7月1日至12月31日,開展為(wei) 期半年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安全“除隱患、防風險”專(zhuan) 項整治行動,嚴(yan) 防發生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群死群傷(shang) 事故,全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全力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

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交管部門要全麵落實壓實屬地責任、嚴(yan) 格證件核發、抓好路檢路查、整改道路隱患、強化動態監管、建立應急機製等6方麵共16項具體(ti) 措施,集中清理危化品運輸車輛、駕駛人交通違法,滾動清零逾期未檢驗、未報廢運輸車輛,持續淨化道路通行秩序,推動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全力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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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主確定車輛檢驗費標準

6月10日,浙江發布微博發布消息稱:7月1日起,浙江機動車檢測、檢驗服務收費由機動車檢測檢驗機構自主確定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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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豬收購販運需實名登記

日前,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強化生豬收購販運管理的通知》,文件提出,各地要完善產(chan) 地檢疫信息管理。

自7月1日起,指導從(cong) 事生豬收購販運的單位和個(ge) 人通過微信小程序(牧運通)登記單位名稱或個(ge) 人姓名、營業(ye) 執照或身份證、單位地址或家庭住址、聯係方式等基礎信息,實行全國統一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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