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6-30 16:36:27 商務部網站

根據《大宗農(nong) 產(chan) 品進口報告和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8年第10號,以下簡稱《辦法》),商務部對《實行進口報告管理的大宗農(nong) 產(chan) 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進行調整。現將有關(guan) 事項公告如下:
一、將關(guan) 稅配額外食糖(產(chan) 品目錄見附件1)納入《目錄》,自2020年7月1日起實行進口報告管理。進口上述商品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按照《辦法》履行有關(guan) 進口信息報告義(yi) 務。
二、自2020年7月1日起,取消橄欖油進口報告管理。
三、商務部委托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hui) 負責上述商品進口報告信息的收集、整理、匯總、分析和核對等日常工作。
四、進口上述商品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原糖加工生產(chan) 型企業(ye) 應向中國糖業(ye) 協會(hui) 備案,食糖進口國營貿易企業(ye) 和其他企業(ye) 應向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hui) 備案,並將《關(guan) 稅配額外食糖進口報告企業(ye) 備案登記表》(見附件2)抄報企業(ye) 注冊(ce) 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在京中央企業(ye) 抄報商務部(對外貿易司)。
五、商務部每半個(ge) 月一次(遇節假日順延),在商務部政府網站“大宗農(nong) 產(chan) 品進口信息發布專(zhuan) 欄”發布有關(guan) 進口信息。
附件:1.
2.
商務部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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