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資訊中心 > 綜合物流 > 正文

浙江:疫情期間這些運政業務網上辦 掌上辦 延期辦

發布時間:2020-02-07 17:33:24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關注华体会登录界面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來勢凶猛,行政審批窗口等人員密集場所病毒傳(chuan) 播風險高,部分需要辦理運政業(ye) 務的群眾(zhong) 犯了難。

  浙江省公路與(yu) 運輸管理中心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為(wei) 便利群眾(zhong) 、企業(ye) 辦事,同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人員聚集導致的交叉感染風險,已向各地市下發《關(guan) 於(yu) 疫情防控期間部分運政業(ye) 務允許延期辦理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推行運政業(ye) 務網上辦、掌上辦,允許部分運政業(ye) 務辦理和逾期道路運輸證件注銷程序適當延期。

1.webp (1)

  目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補證、到期延續,道路運輸證換證,從(cong) 業(ye) 人員變更服務單位、繼續教育,道路班車客運班線續營、包車經營權延續等網上運政業(ye) 務已全麵開通。

群眾(zhong) 和企業(ye) 可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公路與(yu) 運輸網上服務大廳(yzfw.96520.com)或“浙裏辦”手機APP等線上方式進行運政業(ye) 務辦理。

2.webp

  在疫情防控期間不能按期辦理的業(ye) 務,如營運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營運車輛年度審驗、班車和包車經營權到期延續、從(cong) 業(ye) 資格證到期換證等,允許道路運輸經營者和從(cong) 業(ye) 人員延期到疫情結束以後辦理。

  在此期間,道路運輸經營者和從(cong) 業(ye) 人員確有生產(chan) 生活物資運輸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物資和人員應急運輸、“三返”政府指定運輸需求的,各市運管局(中心、執法隊)會(hui) 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運輸安全,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逾期未換證、道路運輸證逾期未換證、從(cong) 業(ye) 資格證逾期未換證、未按照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等情形,不予處罰。

  同時,全省將延後啟動逾期道路運輸證件注銷程序。對於(yu) 在疫情防控期間證件期限屆滿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尚未公告的,將延後至疫情結束後再按照《浙江省道路運輸證件換證辦法(試行)》(浙運〔2012〕63號)的規定進行公告和注銷;已在公告的,公告期延長至疫情結束後60日。對於(yu) 在疫情防控期間以及在疫情結束後30日內(nei) 超過證件有效期180日的從(cong) 業(ye) 資格證件,各地將延後按照《道路運輸從(cong) 業(ye) 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18號)的規定進行注銷,允許相關(guan) 道路運輸從(cong) 業(ye) 人員在疫情結束後30日內(nei) 對上述從(cong) 業(ye) 資格證件申請換證。

  省公路與(yu) 運輸管理中心呼籲,在疫情防控期間,廣大道路運輸經營者要按照《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等有關(guan) 規定及時做好道路運輸車輛的技術狀況維護,特別是做好涉及車輛燈光、轉向、製動、輪胎等安全係統和部件的技術性能維護,確保車輛安全行駛,拒絕帶病上路。

  相關(guan) 政策恢複時間,將另行通知。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