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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我國調整部分商品進口關稅

發布時間:2019-12-23 09:15:39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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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hui) 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精神,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guan) 稅稅則委員會(hui) 近日印發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進口關(guan) 稅。
為(wei) 積極擴大進口,激發進口潛力,優(you) 化進口結構,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850餘(yu) 項商品實施低於(yu) 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其中,為(wei) 更好滿足人民生活需要,適度增加國內(nei) 相對緊缺或具有國外特色的日用消費品進口,新增或降低凍豬肉、冷凍鱷梨、非冷凍橙汁等商品進口暫定稅率;為(wei) 降低用藥成本,促進新藥生產(chan) ,對用於(yu) 治療哮喘的生物堿類藥品和生產(chan) 新型糖尿病治療藥品的原料實施零關(guan) 稅;為(wei) 擴大先進技術、設備和零部件進口,支持高新技術產(chan) 業(ye) 發展,新增或降低半導體(ti) 檢測分選編帶機、高壓渦輪間隙控製閥門、自動變速箱用液力變矩器和鋁閥芯、铌鐵、多元件集成電路存儲(chu) 器、大軸膠片原料、光刻膠用分散液、培養(yang) 基等商品進口暫定稅率;為(wei) 鼓勵國內(nei) 有需求的資源性產(chan) 品進口,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紙製品進口暫定稅率。
為(wei) 推進貿易與(yu) 環境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全麵禁止進口環境危害大、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固體(ti) 廢物的有關(guan) 精神,與(yu) 進口廢物管理目錄的調整時間相銜接,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鎢廢碎料和铌廢碎料2種商品進口暫定稅率,恢複執行最惠國稅率。
為(wei) 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構建麵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實施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根據我國與(yu) 有關(guan) 國家或地區簽訂的自貿協定或優(you) 惠貿易安排,2020年我國將繼續對原產(chan) 於(yu) 23個(ge) 國家或地區的部分商品實施協定稅率。其中,進一步降稅的有中國與(yu) 新西蘭(lan) 、秘魯、哥斯達黎加、瑞士、冰島、新加坡、澳大利亞(ya) 、韓國、格魯吉亞(ya) 、智利、巴基斯坦自貿協定以及亞(ya) 太貿易協定。2020年,繼續對與(yu) 我國建交並完成換文手續的最不發達國家實施特惠稅率,並根據聯合國最不發達國家名單和我國過渡期安排,調整特惠稅率適用國別。
2020年7月1日起,我國還將對176項信息技術產(chan) 品的最惠國稅率實施第五步降稅,同時與(yu) 此相銜接,相應調整其中部分信息技術產(chan) 品的進口暫定稅率。
國務院關(guan) 稅稅則委員會(hui) 辦公室表示,上述調整措施有利於(yu) 降低進口成本,促進國際國內(nei) 要素有序自由流動,推動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ti) 製;有利於(yu) 提高對外開放水平,不斷拓展貿易發展新空間,加快高標準自由貿易區建設;有利於(yu) 與(yu) 其他國家和地區共享發展成果,開創開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贏的國際貿易新局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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