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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聯合發文:堅決遏製鋼鐵煤炭違規新增產能

發布時間:2016-12-28 09:55:40 中國煤炭市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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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炭安全監察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guan) 於(yu) 堅決(jue) 遏製鋼鐵煤炭違規新增產(chan) 能 打擊“地條鋼”規範建設生產(chan) 經營秩序的通知》,對鋼鐵和煤炭的去產(chan) 能工作提出了更明確的要求。

《通知》要求,嚴禁新增產能,迅速開展違規新建項目核查,嚴防已退出產能死灰複燃,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加強動態監管和聯合懲戒。通知要求各地於2017年1月20日前報告相關核查結果及處理意見。
煤炭方麵,從2016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
鋼鐵方麵,不得已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產能的鋼鐵項目。
在違規新建項目核查方麵,各地發改委、工信部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分別牽頭對本轄區鋼鐵、煤炭新建、在建項目違規情況開展詳細梳理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國發6號、7號文件印發以來,是否存在違規建設鋼鐵煤炭新增產能項目情況,各省區市要做到對本轄區內鋼鐵、煤炭企業的全覆蓋,不得留有死角。國家有關部門將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督查。煤炭方麵,相關部門將對首批8個產煤省區進行重點督查,隨後對其他產煤省區市督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鋼鐵煤炭產能退出標準,做好驗收和公告,確保產能真去真退。建立健全舉報機製,鼓勵社會對產能退出情況進行監督,嚴防已退出產能死灰複燃。
在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方麵,《通知》進一步明確了非法及落後產能界定。
鋼鐵方麵,嚴厲打擊“地條鋼”非法生產行為,堅決拆除並銷毀工頻爐、中頻爐設備。全麵關停並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符合《鑄造生鐵用企業認定規範條件》的鑄造高爐除外)、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30噸及以下電爐(高合金電爐除外)等落後生產設備。
煤炭方麵,對於不符合煤炭產業政策、資源枯竭、災害嚴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落後小煤礦,采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藝且無法實施技術改造的煤礦,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能保證、安全設施設備和主要生產係統不完善的煤礦,資源整合主體不具備相關技術管理能力和安全業績的煤礦,生產高硫高灰等劣質煤的煤礦以及產能在30萬噸/年及以下的“僵屍企業”,要堅決予以淘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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