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10-31 18:57:39 第一物流網

治超猛藥正一劑接一劑而來,公路運輸企業(ye) 和廣大卡車司機已然有些應接不暇。
可是,即便如此,公路物流行業(ye) 如今麵臨(lin) 的這一史上最嚴(yan) 治超令還將繼續發力。
尤其對危險品物流車來說,這樣的治超緊箍咒,必將收得更緊。
因為(wei) ,危險品運輸安全事關(guan) 重大,一旦發生事故,破壞力極強,對此嚴(yan) 加管控,實是大勢所趨。
也因此,對危險品物流車,將不隻是治理超載、超限問題,與(yu) 其相關(guan) 的治超字典裏,日後或要再加“超速治理”四個(ge) 大字。
而從(cong) 治理超載、超限到即將到來的車速嚴(yan) 控,對危險品物流車的管理,這一切也都是為(wei) 了如下五個(ge) 大字——防患於(yu) 未然。
嚴(yan) 打超載,嚴(yan) 限車速!危險品物流車苦日子剛開始?
█ 幾天前,還在為(wei) 治超鬆綁歡喜
雖然人們(men) 都很清楚,危險品物流車超載超限的危害很大,但對以此謀生的部分企業(ye) 和司機來說,不可否認,現階段,嚴(yan) 格治超還是讓其利益有所受損。
不過,就在日前,一則好消息傳(chuan) 來:
10月18日這天,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和公安部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guan) 於(yu) 規範治理超限超載專(zhuan) 項行動有關(guan) 執法工作的通知》,針對五種特殊車輛提出了新的執法要求。
其中,針對危化品物流車,通知指出: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違法超限超載的,由公安機關(guan) 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八條的有關(guan) 規定進行處罰。
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八條是這樣規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guan) 責令改正,處5萬(wan) 元以上10萬(wan) 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wei) 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超過運輸車輛的核定載質量裝載危險化學品的;
2.使用安全技術條件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車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
3.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未經公安機關(guan) 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製通行的區域的;
4.未取得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通過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顯然,依據新的執法要求和第八十八條內(nei) 容,已將危險品物流車的治超重點畫在了車輛超載、技術標準以及運營範圍、運輸資質身上,而將關(guan) 乎車身尺寸等超限問題暫放一旁,根本上講屬於(yu) 一定程度的政策鬆綁。
這自然贏得了危險品物流從(cong) 業(ye) 者的點讚,雖然這樣的政策鬆綁僅(jin) 為(wei) 暫時性的,但這畢竟證明國家對行業(ye) 的重視,以及對一線從(cong) 業(ye) 者利益的考慮,也給了企業(ye) 和司機更多的緩衝(chong) 時間。
然而,世事變化快,好消息來得及時,“壞消息“也隨之而到——剛剛過去不過一周多,另一則來自工信部的征求意見稿,又讓不少危險品物流行業(ye) 從(cong) 業(ye) 者開始了新的擔憂。
嚴(yan) 打超載,嚴(yan) 限車速!危險品物流車苦日子剛開始?
█ 現如今,工信部出手嚴(yan) 格限速
那麽(me) ,“壞消息”是什麽(me) ?真的很“壞”嗎?
自新版《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實施後,現在已有月餘(yu) 。但是,針對危險品物流車的治超管控還遠未結束。
日前,工信部又發布了關(guan) 於(yu) 征求強製性國家標準《車輛車速限製係統技術要求》意見的通知,針對車輛車速限製新國標征求意見,這讓不少物流人開始歎息。
其中,關(guan) 於(yu) 危險品物流車,意見稿中(經綜合梳理)指出:
1.危險貨物運輸車車速限值設定的最高車速不得超過80km/h;
2.危險貨物運輸車應具有限速功能,否則應配備限速裝置;
3.限速功能或限速裝置應符合GB/T 24545的要求,且限速功能或限速裝置調定的最大車速對危險貨物運輸車不得大於(yu) 80km/h;
4.在車輛出廠後,應確保設定車速Vset的設定值在任何使用情況下不被臨(lin) 時或永久性調高或刪除;
5.最高車速限製係統應防止非授權的任意調整或中斷對其供電;
6.在正常駕駛時,駕駛員對其可及範圍內(nei) 的所有加速裝置的操作,最高車速限製係統功能均有效。
而縱觀上述意見,不難發現,不久的將來,危險品物流車必然在車速上做已明確限製。即便80公裏每小時為(wei) 意見征詢階段,但是初步判斷,變動可能不大。
也因此,如果意見征詢完畢開始實行,也就宣告了危險品物流車正式告別了所謂的“多拉快跑”四個(ge) 大字。
此前,針對超載、超限的打擊行動早已啟動,未來還將更加凶猛;此後,速度也被鎖定在一定範圍,在該細分行業(ye) 實現更快運輸的希望已然非常微小。
更重要的是,這一標準的性質將從(cong) 推薦性變為(wei) 強製性,說明危險品物流車在生產(chan) 和使用端的管理都將更嚴(yan) ,“抗咒者”或將受罰。
進一步講就是:
對車車輛生產(chan) 企業(ye) ,必須生產(chan) 符合限速以內(nei) 標準的車輛,用作危險品物流運輸;
對於(yu) 用戶而言,用戶絕不可以私自和隨意調整出廠時已經設定好的最高車速。
而此間如何滿足高效運營,在速度和載重量受限的情況下,企業(ye) 和司機或許隻能從(cong) 運輸時間的長度及出勤率的高低上做文章。
記者點評:
數據顯示:去年我國公路運輸中,危險品運輸量約10億(yi) 噸,危險品運輸企業(ye) 約1.1萬(wan) 家,從(cong) 業(ye) 人員約120萬(wan) 人,運輸車輛約31萬(wan) 輛。
放眼國際,我國危險品貨運量居全球第二,第一美國。考慮到我國危險品貨運量年增長10%的速度,日後必然成為(wei) 世界第一。
故而,未雨綢繆,在現今階段逐步從(cong) 嚴(yan) 行業(ye) 用車管理,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也是保障行業(ye) 有序良性發展的必然舉(ju) 措。
當然,對從(cong) 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業(ye) 的企業(ye) 和司機來說,運輸的效率以及運營的收益的折損在所難免,但是運輸安全和市場秩序得到了保障,也是一大福音。
對於(yu) 車輛生產(chan) 企業(ye) 來說,其實更是機遇大於(yu) 挑戰,其需做到:
1.為(wei) 用戶提供合規車輛;
2.確保這類車輛較比以往有著更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出勤率必須夠高;
3.幫助用戶找到更合適的運輸方式和方案,讓用戶在此條件下也能提高收益。
總之,麵對挑戰,應該做的不是抱怨,而是齊力找尋辦法。麵對危險品物流車的治超緊箍咒收得更緊,當它是苦日子,日子會(hui) 更苦,當它是機遇,則黎明不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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