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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有了新動作!物流企業和貨車司機注意啦!

發布時間:2016-10-20 10:15:45 萬(wan) 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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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下發的通知是: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關(guan) 於(yu) 規範治理超限超載專(zhuan) 項行動有關(guan) 執法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文末附通知全文),發布日期10月18日。

通知中有句很重要的話:   

“各地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突出重點,集中查處三軸及以上貨運車輛車貨總質量超過限載標準的違法行為(wei) ,確保整治效果,外廓尺寸超過限定標準的,另行部署整治。”   

是的,大家沒有看錯,“突出重點”“集中查處”“確保整治效果”“另行部署政治”。   

但絕對不要以為(wei) 國家就降低此次限超的力度。   

通知還說,超限超載的認定,要嚴(yan) 格按照交辦公路﹝2016﹞109號文件所附公路貨車最大允許總質量,認定貨車是否超限超載,並以貨車最大允許總質量計算超載比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guan) 規定處罰。   

這意味著:執法部門從(cong) “綜合治理”變為(wei) “集中治理”,更有針對性,那就是“限超載”。還想著多拉快跑的企業(ye) 和司機們(men) 不能忽視。

五種車型政策鬆綁

新國標、方案、新規的實行中,來自卡車司機的抱怨之聲確實不少,他們(men) 主要的意見集中在車型的載重和尺寸上。

這次通知帶來的福音,也正好契合了部分卡車司機和物流企業(ye) 的需求。尤其是針對以下五大特殊車輛,通知提出了專(zhuan) 項行動期間的具體(ti) 執行要求:

①針對危化品運輸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違法超限超載的,由公安機關(guan) 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八條的有關(guan) 規定進行處罰。

②針對鮮活農(nong) 產(chan) 品運輸車:運輸鮮活農(nong) 產(chan) 品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的,通行收費公路時,該運次不得給予免收車輛通行費的優(you) 惠政策;通行非收費公路時,以批評教育為(wei) 主,暫不實施處罰。

③針對集裝箱掛車列車:載運標準集裝箱的掛車列車,重點檢查其車貨總質量是否超過限載標準的行為(wei) ,專(zhuan) 項行動期間暫不對外廓尺寸進行檢查。

④針對車輛運輸車,也就是常說的轎運車:車輛運輸車治理要嚴(yan) 格執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ui) 辦公廳、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辦運〔2016〕107號)要求,按照過渡期政策分期治理、逐步到位,目前重點治理雙排裝載的車輛運輸車,對未到整改期的單排裝載車輛運輸車,不得以車輛超長、非法改裝等理由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或者進行處罰。

⑤針對低平板半掛車:低平板半掛車運輸普通貨物的整治工作另行部署,專(zhuan) 項行動期間重點查糾其車貨總質量超過限載標準和假牌套牌違法行為(wei) 。

對此,不難看出,麵對民間呼聲,兩(liang) 部門聽到了也吸取了大家的意見。相信一定會(hui) 有司機和企業(ye) 突然有種“釋然了”的感覺,而這也的確是在一定程度上的政策鬆綁。

當然,我們(men) 也必須留意,這樣的過度階段到底多久不得而知,所以,各路企業(ye) 和司機理應做好長遠打算,調整運力結構也好,全新布局業(ye) 務發展也罷,這功夫省不得。

這七條司機們(men) 注意了

10月18日的通知強調: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嚴(yan) 格按照以下流程進行執法。

對於(yu) 物流企業(ye) 和廣大貨車司機來說,一定要注意以下七個(ge) 方麵:   

注意一:

引導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超限檢測站入口設立引導崗,指揮引導車輛到超限檢測站接受檢測。   

注意二:

1噸以內(nei) :公路超限檢測站執法人員對車輛進行檢測。對確認未超過規定限載標準的車輛,直接予以放行;超過規定限載標準1噸以內(nei) 的,予以警告後放行。   

注意三:

兩(liang) 證會(hui) 被暫扣:對經檢測確認超限超載運輸的車輛,公路超限檢測站執法人員打印檢測單(過磅單)兩(liang) 份,由駕駛員簽字確認,並暫扣貨運車輛道路運輸證和從(cong) 業(ye) 人員資格證。   

注意四:

消除違法狀態:公路超限檢測站執法人員責令並監督超限超載車輛消除違法狀態。  

注意五:

已卸載的車輛再次進行檢測直至完全符合相關(guan) 規定:公路超限檢測站執法人員引導已卸載的車輛再次進行檢測。對經複檢確認違法狀態已按規定消除的車輛,超限檢測站執法人員打印檢測單(過磅單)兩(liang) 份,由駕駛員簽字確認。     

對經檢測發現違法狀態尚未按規定完全消除的車輛,公路超限檢測站執法人員應責令並監督其繼續消除違法狀態,直至完全符合相關(guan) 規定。   

注意六: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公路超限檢測站執法人員填寫(xie) 稱重和卸載單,加蓋公路超限檢測站公章後,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留存聯交駕駛員。  

交通民警收到駕駛員提供的稱重和卸載單後,依據稱重和卸載單載明的超載比例,依法作出處罰並製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當場交付被處罰的駕駛員。   

公路超限檢測站執法人員將駕駛員提供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複印留存後,放行已消除違法狀態的車輛。   

注意七:

嚴(yan) 格實施“一超四罰”:公路管理機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有關(guan) 信息抄送車籍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嚴(yan) 格實施“一超四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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