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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快遞進入200億件時代如何告別野蠻生長

發布時間:2016-02-17 11:21:43 法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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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上午10時零8分,當年全國的第200億(yi) 件快遞寄出。

我國快遞業(ye) 務量從(cong) 100億(yi) 件到200億(yi) 件,僅(jin) 僅(jin) 用了432天。

作為(wei) 我國經濟的“黑馬”,快遞業(ye) 務5年新增就業(ye) 崗位100萬(wan) 個(ge) 以上,對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yu) 起步晚、發展快,快遞業(ye) 也遭遇了“成長的煩惱”,逐漸暴露出行業(ye) 政策法規體(ti) 係不夠完善、基礎設施滯後、安全風險不斷暴露、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交通運輸能力較弱等問題。

為(wei) 此,交通運輸部和國家郵政局於(yu) 2013年就啟動了快遞條例起草工作,在廣泛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形成了快遞條例草案,並征求各有關(guan) 方麵和專(zhuan) 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

目前,國務院法製辦修改形成的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共8章51條,並於(yu) 2015年11月再次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

快遞立法能否解決(jue) 種種亂(luan) 象?圍繞快遞條例的製定,多位全國政協委員和企業(ye) 代表建言獻策。

煩惱:“最後一公裏”難配送

建議:製定快遞車輛通行標準

“最後一公裏”物流是配送的最後一個(ge) 環節,但是從(cong) 配送中心到用戶手裏的過程,卻出現了難題。

“最後這一公裏已成為(wei) 快遞業(ye) 發展的瓶頸之一。”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jun) 勝說,我國的勞動力便宜,不少快遞員都是農(nong) 民工,而與(yu) 此相輔相成的是,快遞行業(ye) 的激烈競爭(zheng) ,已經使得各快遞企業(ye) 成為(wei) 微利的企業(ye) ,由於(yu) 資金不足,他們(men) 缺少再生產(chan) 、再投入的能力。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總經理李國華十分認同,快遞企業(ye) 資金不足,使得終端網點的建設能力也陷入困難,大量快件在路邊分揀處理,不僅(jin) 造成安全隱患,也影響市民出行和市容市貌。

不少城市都能看到快遞三輪車在城市中穿梭的現象,這在快遞業(ye) 通用的配送方式,不僅(jin) 給交通帶來隱患,也使快遞員的安全受到威脅。“全國地級以上城市有74個(ge) 不允許三輪車通行。”李國華說,但實際效果並不好。

“沒有三輪車,這個(ge) 行業(ye) 基本上很難發展。”京東(dong) 集團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劉強東(dong) 直言,每個(ge) 快遞員一天快遞量是100件左右,一個(ge) 包裹不到1公斤,汽車體(ti) 積過大,兩(liang) 輪摩托車又裝不上,北京市大約有5000輛電動三輪車,每天能投遞50萬(wan) 個(ge) 包裹。

劉強東(dong) 認為(wei) ,既然無法完全取締快遞三輪車的通行,那就最好製定相關(guan) 的快遞車輛通行的安全標準和減排措施,既能減少城市管理的尷尬,也為(wei) 環境帶來好處,更多的是減輕企業(ye) 的負擔,為(wei) 電動車爭(zheng) 取更多的路權。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浙江省林業(ye) 廳巡視員吳鴻建議,應由交通主管部門牽頭,會(hui) 同快遞行業(ye) 主管機構,廣泛征求生產(chan) 企業(ye) 及快遞行業(ye) 的意見,盡快出台符合企業(ye) 實際需求的電動三輪車標準和管理規範。同時,結合標準出台相應的認證體(ti) 係,對生產(chan) 企業(ye) 和電動三輪車進行認證,對符合標準的電動車統一標識,並給予城市配送車輛便利通行權益。

吳鴻還認為(wei) ,應鼓勵企業(ye) 為(wei) 專(zhuan) 用電動三輪車安裝智能終端設備,對電動三輪車實行動態管理,推動末端配送物聯網的建設。“可以在同一區域內(nei) 建立起麵向不同快遞企業(ye) 和電商配送的平台,投資共建一個(ge) 配送網點,不同的快遞公司和電商配送部門可以將包裹送到共同配送網點進行集中分揀、儲(chu) 存和配送,可有效減少各快遞公司在同一區域內(nei) 的人員、車輛往來配送的資源浪費。”

電子商務企業(ye) 往往集中在大城市,而越來越多的訂單來自於(yu) 中西部或者三四級中小城市,不少農(nong) 村的道路不通,配送網點和網絡設施都不健全,這也給“最後一公裏”的解決(jue) 出了難題。

據悉,中國郵政正在江西、重慶等地試點“快遞超市+村郵站”的“快遞下鄉(xiang) ”模式,向民營快遞企業(ye) 開放農(nong) 村配送網絡,力爭(zheng) 2017年實現“鄉(xiang) 鄉(xiang) 有網點、村村通快遞”。

“目前在廣大農(nong) 村快遞末端配送網絡少,建設成本和運營成本高,如果讓企業(ye) 來承擔壓力較大,應當在條例中明確政府‘服務三農(nong) ’的實際舉(ju) 措。”李國華建議,各地政府出台政策,鼓勵有實力的快遞企業(ye) 建設公共配送平台,滿足城鄉(xiang) 居民快遞服務需要。

“現在包裹量這麽(me) 大,有一些人反映,在機關(guan) 的人不時地下樓簽收包裹,可能會(hui) 影響工作,而有些工位上的人不可能出來簽收包裹,投遞隻能在晚上,造成快遞企業(ye) 投送困難。”李國華說。

因此,李國華建議推廣智能包裹櫃,他介紹說,智能包裹櫃相當於(yu) 過去的信報箱,將包裹放進空箱,並電話告知用戶,用戶可以隨時去取,並在驗收的時候以身份證號來核對,這樣也與(yu) 實名製的規定不衝(chong) 突。因此,可以在機關(guan) 、企事業(ye) 單位、寫(xie) 字樓、居民社區、大專(zhuan) 院校等適宜設立智能包裹櫃的單位,以及公交站、地鐵站、停車場等公共場所,為(wei) 快遞企業(ye) 設立智能包裹櫃提供場地、電力和網絡方麵的支持。

煩惱:快遞收寄驗視落實難

建議:細化收寄環節義(yi) 務規範

2015年9月30日,發生在廣西柳州市柳城縣的多起爆炸,就是由多個(ge) 裝在快遞包裹中的爆炸裝置引發的。

“安全問題是快遞業(ye) 發展過程中的一個(ge) 突出問題,有關(guan) 部門已經作出決(jue) 定,要實行收寄驗視、實名收寄和X光檢查措施。”馬軍(jun) 勝說,但實際情況卻很難做到三個(ge) 100%。

不少企業(ye) 表示,要做到三個(ge) 100%,無疑會(hui) 加大工作量、增加成本。

對此,馬軍(jun) 勝建議,為(wei) 提高落實的針對性和精確度,應在法律上明確三項措施原則的基礎上細化收寄環節的義(yi) 務規範。

在順豐(feng) 速運有限公司董事長王衛看來,對於(yu) 開箱檢驗用技術手段就可以解決(jue) 。首先,通過分析發現,最容易有問題的快遞物品多是個(ge) 人對個(ge) 人的寄遞。其次,人工開箱成本太高,也容易出現誤差,因此通過大數據去挖掘問題,利用專(zhuan) 控的後台係統去管控,可以讓快遞企業(ye) 和電商企業(ye) 很好的發展,又可以保護到國家的安全環節,讓法律執行落地。

有消費者擔心隱私被泄露,不願意進行實名收寄,這也成為(wei) 實名製的難點之一。“現在生活中很多人郵寄快遞是直接寫(xie) 好快遞單,如何知道對方填寫(xie) 得是否真實,如果對方不配合,要核對是根本不可能的。”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侯欣一說,必須在操作層麵增加規定,比如收寄快遞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等。

近年來,利用快遞用戶個(ge) 人信息,進行詐騙、盜竊的案件時有發生。2012年7月,30歲的離職快遞員張昆鵬謊稱送快遞,騙開喜歡網購的北漂女歌手付麗(li) 的家門。

“從(cong) 案例可以看出,公民個(ge) 人信息的流出對公民保護是非常不利的,這需要我們(men) 從(cong) 業(ye) 人員、快遞企業(ye) 和監管部門同心協力來把公民信息保護的製度完善起來。”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甄貞說。

對此,甄貞提出三點具體(ti) 建議:

第一,規範快遞人員從(cong) 業(ye) 標準。快遞企業(ye) 應加強對快遞從(cong) 業(ye) 人員尤其是數據庫運維人員的招錄、把關(guan) 、審核,建立快遞從(cong) 業(ye) 人員檔案。完善快遞從(cong) 業(ye) 人員執業(ye) 規範,強化其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牢牢守住保障快遞用戶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線。

第二,強化監管部門監督管理。應利用信息技術建立快遞業(ye) 安全監管信息平台,將泄露用戶個(ge) 人信息的快遞企業(ye) 和快遞人員納入違法失信“黑名單”,並向社會(hui) 公開。同時,要加強對快遞企業(ye) 用戶信息安全情況的監督檢查,完善行政執法與(yu) 刑事司法銜接機製,建立快遞用戶信息安全共享機製,以常態化的強力監管迫使快遞企業(ye) 責任落地。

第三,統一個(ge) 人信息采集源頭。應加強個(ge) 人信息源頭管理,對需要大量采集個(ge) 人信息的企業(ye) ,實行統一授權管理,通過審核認證的企業(ye) ,方可采集公民個(ge) 人信息。應當統一商業(ye) 活動中個(ge) 人信息的采集標準,基於(yu) 便捷、安全原則,最小範圍采集個(ge) 人信息,采集的信息應由企業(ye) 統一留存,不得留存在采集人員的個(ge) 人采集終端上。

在全國政協委員、民革浙江省委副主委計時華看來,要保護用戶信息安全,應將快遞企業(ye) 定期銷毀快件運單中的時間期限作出具體(ti) 規定。鑒於(yu) 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wei) 兩(liang) 年,為(wei) 避免快遞糾紛訴至法院時出現對糾紛雙方最重要的快遞服務合同已經被銷毀的情況,建議對“定期”的“期”作出適當規定。

對於(yu) 快遞包裹經常麵臨(lin) 的暴力分揀、延誤、損毀、丟(diu) 失等不安全問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認為(wei) ,隻處罰款是不夠的,還需要完善保價(jia) 製度和保險製度。“這兩(liang) 個(ge) 製度是避免糾紛、減少消費者損失非常好的製度。”湯維建建議,應建立快遞保價(jia) 的信息係統,統一不同快遞公司之間保價(jia) 費率,並且建立保價(jia) 的儲(chu) 備金,實行專(zhuan) 款專(zhuan) 用,同時應當充分發揮保險製度在快遞損失賠償(chang) 中的作用。

煩惱:高鐵運輸能力受製約

建議:設計適合快遞運輸專(zhuan) 列

目前國內(nei) 快遞80%采用公路運輸,15%采用航空運輸,利用其他方式運輸的不足5%。

“在運輸方麵,我們(men) 國家的航空飛機、貨運專(zhuan) 機數量偏少,在鐵路和公路的交接點更缺乏現代的物流樞紐,造成公路的提貨運距太長,降低了運輸的效率。”劉強東(dong) 建議,加大鐵路電商專(zhuan) 列的開放力度。

劉強東(dong) 說,電商專(zhuan) 列開了之後對電商企業(ye) 幫助很大,我們(men) 高鐵裏程全世界第一,如果能把高鐵和鐵路發動起來完全可以實現美國式的高效和快速投遞的任務。

2011年,鐵路開始試水快遞業(ye) 務,2014年4月正式啟動以“當日達、次晨達、次日達”為(wei) 主的高鐵快運業(ye) 務。2015年高鐵快運運量達303萬(wan) 件,比上年增長3.24倍。

“但是這和整個(ge) 快遞行業(ye) 運輸量200億(yi) 件比,高鐵運輸量還是太低。”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鐵路總公司原副總經理胡亞(ya) 東(dong) 說,其主要問題是:第一,設施不完備,當初高鐵設施建設主要考慮客運,沒有考慮貨運和快件;第二,動車組沒有相關(guan) 設計,沒有行包房、專(zhuan) 用車輛等配套設施;第三,鐵路運輸政策,包括價(jia) 格、運行圖的鋪劃、作業(ye) 時間,都與(yu) 快件企業(ye) 不銜接。這三個(ge) 原因製約了現在高速鐵路在承辦快件運輸的能力。

短期內(nei) ,高速鐵路僅(jin) 適應於(yu) 小批量快件運輸。但我國高速鐵路條件得天獨厚,具有能力、質量、設備、安全度多項優(you) 勢。胡亞(ya) 東(dong) 認為(wei) 應鼓勵其成為(wei) 主要的、骨幹的運輸方式。對此,他建議,應鼓勵高科技應用,促進航空和高速鐵路的推廣和應用,給全社會(hui) 用戶、企業(ye) 一個(ge) 明確信息。促進電子商務、交通運輸和快遞業(ye) 深度融合,在此基礎上設計製造適合快遞運輸的高鐵電商專(zhuan) 列。同時,國家或者政府主管部門應該促使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公正、公平地對所有快遞企業(ye) 開放。

“應當明確國家為(wei) 快遞企業(ye) 增強航空運輸能力提供便利。”馬軍(jun) 勝說,現在我國快遞和國外快遞相比最大的短板就是航空,而且現在我國的航空資源很緊張,特別在十大機場裏麵,要拿一個(ge) 時刻、開一個(ge) 航線是難上加難,但是這個(ge) 行業(ye) 要發展,我們(men) 不應該逆潮流而行。

★★★ 委員諫言 ★★★

全國政協委員、民革浙江省委副主委計時華: 保護快遞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

快遞行業(ye) 發展很快,給我們(men) 的生活帶來了極大便利,但快遞延誤、損毀、丟(diu) 失及泄露消費者個(ge) 人信息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情況時有發生。

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第十三條中涉及的格式合同是快遞服務合同。合同當事人是寄件人和快遞企業(ye) ,大多數情況下,收件人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但是合同又不可避免的與(yu) 收件人有利害關(guan) 係,可如果收件人沒有簽合同,法院是不承認收件人有訴訟主體(ti) 資格的。

建議增加“該格式合同是為(wei) 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表述,以明確收件人是屬於(yu) 對快遞企業(ye) 享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郵政公司原資深經理孫步新:

應在條例中明確公文寄遞專(zhuan) 營

國家機關(guan) 公文寄遞專(zhuan) 營和禁止外商經營信件是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的重要舉(ju) 措。從(cong) 快遞條例的立法目的看,快遞條例向上承接的是郵政法,向下銜接的是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如果不對郵政法和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已經明確的內(nei) 容進行規定,會(hui) 使快遞條例在銜接上缺位,導致郵政行業(ye) 法律製度在立法邏輯上的脫節和斷檔。從(cong) 國際上看,實施郵政企業(ye) 信件專(zhuan) 營是國際上的普遍做法,信件專(zhuan) 營體(ti) 現的是國家對經濟命脈的保障,任何一個(ge) 主權國家設立信件專(zhuan) 營製度基本的政治考量是保障國家信息安全,形成郵政在前、安全在後的國家信息安全保障機製。

建議在快遞條例中進一步明確國家機關(guan) 公文寄遞專(zhuan) 營和禁止外商經營信件業(ye) 務的有關(guan) 規定。對於(yu) 國家機關(guan) 公文的具體(ti) 範圍,可由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規定。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

傳(chuan) 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冠巨:

加強快遞業(ye) 與(yu) 物流業(ye) 協同發展

快遞業(ye) 是物流業(ye) 的組成部分,快遞業(ye) 的高效規範發展,離不開全社會(hui) 物流服務體(ti) 係的支撐,特別是公路物流體(ti) 係的完善。目前,快遞業(ye) 發展已經局部領先,但服務於(yu) 生產(chan) 資料和生活資料高效流動的基礎公共係統還沒有建設起來。雖然全國已經建設了四通八達的公路網絡,但公路物流長期以來缺少基礎設施共享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倉(cang) 儲(chu) 和運力等物流資源無法信息互通和集聚共享,不僅(jin) 製約著物流行業(ye) 整體(ti) 效率,也導致快遞業(ye) 出現基礎設施薄弱、運營效益不高、監管困難等問題。

因此建議:第一,加強快遞業(ye) 與(yu) 物流業(ye) 協同發展。當前,快遞業(ye) 務與(yu) 物流普運業(ye) 務交叉經營、融合發展的趨勢已經較為(wei) 明顯,界限越來越模糊,但兩(liang) 者又分屬不同的主管部門,在製定行業(ye) 規劃和開展監督管理等方麵,建議加強統籌協調。第二,在城市物流功能規劃上要注重統籌。政府在製定快遞業(ye) 規劃的時候,要進行統籌。第三,加快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設,實現信息互通與(yu) 共享。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

建快遞案件多元糾紛解決(jue) 機製

快遞糾紛案件類型多種多樣,為(wei) 妥善解決(jue) 快遞糾紛,確保快遞用戶和快遞企業(ye) 的合法權益,應盡快完善快遞糾紛的投訴救濟機製和懲戒賠償(chang) 機製。建議:

完善目前已存在的各種救濟途徑,並建立專(zhuan) 門針對快遞糾紛的多元化糾紛解決(jue) 機製。目前征求意見稿中解決(jue) 糾紛的機製僅(jin) 僅(jin) 規定了投訴,沒有涉及到申述和起訴。建議增加用戶可以向企業(ye) 投訴的規定,投訴沒有解決(jue) 糾紛的可以向主管行政部門申訴,申訴解決(jue) 不了糾紛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當然用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同時,應由郵政主管部門設計專(zhuan) 門的快遞糾紛仲裁調解中心,及時解決(jue) 相關(guan) 的快遞糾紛,形成投訴、申訴、起訴、仲裁、調解五種救濟渠道多元化。

完善快遞行業(ye) 的法律責任製度,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建議增加罰款、拘留、警告、懲罰性賠償(chang) 以及黑名單製度等具體(ti) 規定。根據黑名單製度,凡是在快遞運營過程中出現嚴(yan) 重違法情節,對相關(guan) 主要負責人作出永遠禁止從(cong) 事快遞業(ye) 務,吊銷相關(guan) 快遞服務企業(ye) 營業(ye) 執照的懲治措施。同時,增加應當將刑事責任與(yu) 行政處罰相銜接機製,行政機關(guan) 若認為(wei) 快遞服務企業(ye) 涉及犯罪的,則應當將其主動移交司法機關(guan) 處理,而不得自行處理或以罰代刑。

完善保價(jia) 製度和保險製度。目前需要建立快遞保價(jia) 信息係統,統一不同快遞公司之間的快遞保價(jia) 費率,以及建立快遞保價(jia) 儲(chu) 備金,實行專(zhuan) 款專(zhuan) 用等。同時應當充分發揮保險製度在快遞損失賠償(chang) 中的作用。

全國政協委員、福建省泉州市政協副主席駱沙鳴:

快遞業(ye) 應具備“綠色發展”理念

快遞業(ye) 的高速發展帶來了快遞包裝和車輛運輸等對資源環境的壓力。條例應起到促進我國快遞業(ye) 在包裝、運輸及逆向物流和供應鏈管理方麵的綠色發展。建議:

一是應有利於(yu) 推進我國綠色物流包裝及回收利用。應吸納固體(ti) 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推進固廢減量化、無害化、再利用和資源化,明確國家鼓勵快遞包裝的充分回收和重複利用,明確固廢生產(chan) 使用者的汙染防治責任,防治過度包裝,促進現代物流產(chan) 品包裝設計源頭上的綠色化。建議增加規定,產(chan) 品包裝物的設計製造應當遵守國家有關(guan) 清潔生產(chan) 規定,促進包裝的標準化、成本低廉化、技術多功能化、智能化、可降解化、材質單一化、生產(chan) 易回收利用化;優(you) 先選擇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無毒低害的材料和設計方案。同時,政府應對快遞物流新材料、新技術、新設計、新工藝的綠色包裝和新型環保包裝材料使用予以資金獎勵和激勵優(you) 惠政策。二是各地應疏堵結合支持合規快遞電動車的城鄉(xiang) 物流配送。建議地方各級政府應製定規劃、采取措施、控製或逐步削減大氣汙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氣環境質量達到規定標準並逐步改善。各級政府應製定政策鼓勵快遞企業(ye) 使用新能源汽車。三是應為(wei) 綠色快遞量身設計適配的綠色金融產(chan) 品,以低融資成本促進綠色快遞業(ye) 做大做強。建議推進去產(chan) 能、降成本、補短板,通過科技創新和以政府采購、貼息、綠色產(chan) 業(ye) 基金等方式,支持快遞包裝循環固廢綜合利用和清潔新能源快遞電動車發展,鼓勵分質增值再生利用快遞包裝,促進綠色快遞業(ye) 循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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