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02-12 09:34:01 新華社

2月4日,烏(wu) 魯木齊宣布提前結束兩(liang) 條城區快速路通行費收費,尚未還清的103億(yi) 元貸款本息,將由當地政府財政全額“埋單”。政府掏錢,讓收費公路提前邁入免費時代,真正實現還路於(yu) 民,使公路回歸服務公益的本質,這一做法贏得一片“讚”聲。
公路姓“公”,本應包含在政府公共服務範疇內(nei) 。長期以來,各地政府以財政緊張為(wei) 由,通過貸款等方式修建公路,再伸手向車主收費,償(chang) 還債(zhai) 務,用於(yu) 養(yang) 護。但現實情況是,一些地方不僅(jin) 不顧民意,大上“貸款修路”項目,收費路段比比皆是;還有的地方想方設法延長收費期,儼(yan) 然把公路當成“搖錢樹”。“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異化為(wei) “留下買(mai) 路錢”的民生頑疾。
不僅(jin) 如此,巨額公路收費去向不透明、交通領域尋租腐敗滋生、“高級路”暴露“低質量”等問題,讓社會(hui) 各方對收費公路的質疑聲不斷。適時取消公路收費,轉變公路發展方式,民意呼聲很高。
可喜的是,已有地方政府願意回應民眾(zhong) 期待,體(ti) 現責任與(yu) 擔當,擺脫公路經濟效益依賴,還公路服務以公益性本質。如去年1月,深圳市提前取消一條正在運營期內(nei) 的高速路收費,政府為(wei) 此花費約27億(yi) 元回購資金。再如烏(wu) 魯木齊市此次取消兩(liang) 條快速路通行費收費,將使當地小型車輛車主每年免去1220元開支,大型車輛車主將免繳1450元。同時受益的還包括外地進入烏(wu) 魯木齊的車輛。
收費公路免費後,短期來看,地方政府好像做了“虧(kui) 本買(mai) 賣”,但從(cong) 另一個(ge) 角度看,還路於(yu) 民帶來了良好的社會(hui) 效益,不僅(jin) 減少民生支出,減低物流成本,而且改善了交通環境,為(wei) 地方“軟實力”加分不少。同時也有利於(yu) “倒逼”政府在“公路賬本”上精打細算,從(cong) 建設項目招投標,到防範金融風險,擠壓成本泡沫,變以往的傳(chuan) 統粗放管理方式,向精細化管理轉變。
同時,應當看到收費公路回歸公益服務,也是交通運輸業(ye) 適應新常態,服務國家戰略、改善民生的大勢所趨。當前,交通運輸投融資改革正步入“深水區”,應推動建立規範的支持交通發展的地方政府舉(ju) 債(zhai) 融資機製,積極推進政府購買(mai) 服務,推廣使用政府與(yu) 社會(hui) 資本合作模式。過去那種“政府修路,百姓湊錢”的模式有望被打破。
作為(wei) 公共基礎設施,地方政府在管理運營公路時,應多算社會(hui) 效益“大賬”,少計較經濟效益得失,兼顧效益與(yu) 公平,要深化收費公路改革,更好地服務和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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