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1-07 16:55:40 中國交通新聞網

為(wei) 治理道路貨物運輸源頭超限超載行為(wei) ,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確保公路設施完好,維護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秩序,近日,湖南省株洲市治超辦出台《株洲市貨物源頭企業(ye) 違法超限運輸綜合治理管理製度(試行)》。
據悉,該製度對從(cong) 事煤礦、非煤礦山開采企業(ye) 、危險化學品貨運源頭單位、礦山采(洗)砂場、碎石場、水泥廠、沙石料中轉場、建築工地、重點工程項目、商品混凝土生產(chan) 企業(ye) 、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等貨物集散地、裝卸場地等貨物源頭企業(ye) 的違法超限運輸提出治理方案,對其提出“五必須”、“五不準”的具體(ti) 要求。
此外,該製度同時對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扣分處罰規定明確,其中為(wei) 無號牌、無車輛行駛證、無車輛營運證、擅自改裝或者拚裝的貨運車輛裝載配載貨物,扣1分/台;聘用無從(cong) 業(ye) 資格證或者從(cong) 業(ye) 資格證失效的貨運車輛駕駛人從(cong) 事貨物運輸,扣1分/人次;超過標準裝載配載貨物或者放行超限超載貨運車輛,扣1分/台;收納超標準裝載的車輛,扣1分/台;為(wei) 超限超載貨運車輛提供虛假裝載配載證明,扣1分/次; 指使、強令貨運車輛駕駛人超載或者未經許可超限運輸貨物,扣1分/台等。
根據製度要求,貨物源頭企業(ye) 超限運輸實行一年一十二分製管理,扣分情況分為(wei) 扣滿6分、9分和12分三個(ge) 階梯:扣滿6分後,由市治超辦對行業(ye) 監管責任單位分管領導、屬地監管責任單位分管領導及源頭企業(ye) 負責人進行約談,同時行業(ye) 監管責任單位、屬地監管責任單位應對貨物源頭企業(ye) 依法采取警告、約談等措施;扣滿9分後,由分管副市長對行業(ye) 監管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屬地監管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扣滿12分(一個(ge) 年度內(nei) 扣滿12分為(wei) 止)後,行業(ye) 監管責任單位、屬地監管責任單位應依法對該貨物源頭企業(ye) 的行政處罰、證照辦理、年檢年審、限發炸藥、退出整合、關(guan) 停等進行綜合整治,從(cong) 嚴(yan) 把關(guan) 處理,並將綜合整治結果報市治超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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