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8-24 16:12:24 中國物流與(yu) 采購網

“單一來源”是政府采購法規定的一種采購方式,但在實際工作中很多人對其適用條件認識迷茫,不知何時可以使用。究其原因,主要是人們(men) 在選擇采購方式時,不能將選擇理由與(yu) 法律規定精準對應,以至於(yu) 找不到適用依據。實踐證明,如果采購方式選擇不當,必然會(hui) 走彎路、出麻煩。要解決(jue) 選擇采購方式時存在的模糊理解問題,必須要理清楚采購設備或服務的用途、特點,隻有這樣,才能找到正確的法律切入點。
一、政府采購法的規定
政府采購法第二十六條明確了六種采購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zheng) 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jia) 以及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同時指出:公開招標應作為(wei) 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此外,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又明確了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適用的幾種情況:
隻能從(cong) 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cong) 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cong) 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雖然法律有了明確規定,但實際中一些情況與(yu) 法律描述似像非像,使得人們(men) 選擇采購方式時很難受,既不敢輕易選擇單一來源,又感覺其他方式也不恰當。有的擔心被追責,一概采用公開招標,結果導致評標環節問題多多,使一些簡單的工作複雜化,甚至可能導致招標失敗和重複,增加采購成本。
上述問題很常見,也具有代表性,其原因是孤立的理解法律適用,沒有將其與(yu) 采購應用及特點相結合。很多人隻知道公開招標是標準方式,認為(wei) 單一來源很難被批準。但這顯然是誤解,監管部門批準與(yu) 否主要是看適用理由是否充分,如果說不出正當理由,當然不會(hui) 批準。所以,說清楚理由是關(guan) 鍵,而要說清楚這個(ge) 理由,就必須結合采購的用途或特點去分析,也就是說:要看采購的設備或服務是幹什麽(me) 用的、或者采購有什麽(me) 技術特點,這樣才能找到正確答案。
通常,在申報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時,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會(hui) 要求專(zhuan) 家論證。這種論證就是要討論“單一”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但要注意:論證不能隻關(guan) 注采購什麽(me) ,一定要考慮采購的目的、有什麽(me) 技術特點。有的設備或服務采購從(cong) 表麵看不出單一來源的跡象,但經過應用分析就會(hui) 發現其適用性。
二、采購人的應用或技術特點是要素
選擇采購方式要做到兩(liang) 點:一是要分析采購目的及特點;二是要清楚法律適用。操作中首先應當理清楚用途或技術特點,再結合法律找準契合點。參與(yu) 論證的專(zhuan) 家不僅(jin) 僅(jin) 要掌握法律適用,還必須懂應用的專(zhuan) 業(ye) 業(ye) 務。
1. 競賽訓練設備采購
參加競賽是各大、中專(zhuan) 院校的常規行為(wei) ,取得名次對學校有重要意義(yi) ,它影響著學校的招生、就業(ye) 、經費支持等,關(guan) 係到學校發展,各個(ge) 學校都極其重視。
對於(yu) 專(zhuan) 業(ye) 類競賽,主要比拚選手專(zhuan) 業(ye) 知識掌握程度,大多數都包含實際操作內(nei) 容。而實際操作都是在指定的設備上完成的動作,比如網絡知識競賽的實操部分,會(hui) 要求選手將指定的交換機、路由器、電腦、手機等網絡設備連接、調試,使之互聯互通、並訪問互聯網或指定網絡;加工中心實操題會(hui) 要求選手根據競賽試題完成圖紙分析、數學計算、工藝規劃、刀具和工裝準備、編程以及實際加工全過程。
競賽的實操都是在設備上完成。因此,選手若想取得好成績就必須苦練,而訓練就必須有設備,所以,學校為(wei) 了訓練采購設備是常見現象。為(wei) 了參加競賽購買(mai) 的訓練設備,是否應該采用單一來源方式,要根據情況分析。
一般來說,競賽組織者在賽前都會(hui) 發布競賽規程,載明各種限製與(yu) 要求,包括相關(guan) 實操所使用的設備等。為(wei) 了保證公平,大賽使用的專(zhuan) 業(ye) 設備都有統一要求,選手的題目、時間和目標任務也都相同,以便評委在一個(ge) 尺度打分評判。因為(wei) 大賽設備的品牌型號一般都已經明確,所以選手訓練應該使用同款設備。否則就會(hui) 因為(wei) 其他設備用法不同而導致無效訓練,賽時必然因為(wei) 設備的適應性、技術性存在障礙而影響成績,有的在緊張情緒下甚至可能根本不會(hui) 操作了。
所以,競賽訓練設備須按大賽使用的品牌型號采購,這種指明品牌型號的設備采購是特定應用決(jue) 定的,不能簡單的判斷為(wei) 違反政府采購法第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撓和限製供應商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ye) 的政府采購市場)。否則,若允許多個(ge) 品牌競標,中標品牌若非大賽使用設備,選手的訓練很可能是浪費時間。
注意:這裏指定品牌型號是根據“應用”決(jue) 定的,因為(wei) 改用其他品牌產(chan) 品訓練不能滿足參賽需求,隻有這個(ge) 品牌產(chan) 品才能滿足訓練需要,而這個(ge) “隻有一個(ge) 品牌產(chan) 品滿足需求”的結論是根據“應用”分析得出的,也是選擇采購方式的依據,在此基礎上就可以準確找到法律適用條款。如果我們(men) 不深入分析應用的特殊性、或者論證人員不懂競賽業(ye) 務和規則,他就找不到問題的焦點,也得不到恰當的論證。
綜上,這是一個(ge) 指定品牌的采購,就是說:隻有這一個(ge) 廠商產(chan) 品滿足供貨需求,也就說明隻能從(cong) 唯一供應商處采購,因而適合采用單一來源方式。
2. 特殊競賽設備采購
有的競賽可能允許選手自己帶設備,此時,選手自帶設備也應該是大賽統一的,還是應當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如果大賽未統一要求設備,選手則應該使用自己最熟練的,而這個(ge) 屬於(yu) 自己特長範圍的設備采購,也應采用單一來源方式,因為(wei) 公開招標不一定能夠買(mai) 到自己熟練掌握的設備。
有人也對此質疑,大賽沒有指定設備,采購訓練設備就應該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這種觀點不全麵,通常組織競賽時,都會(hui) 統一設備,至少明確幾種品牌。否則,任由參賽選手自行使用不同的設備,那麽(me) 水平高的選手可能吃設備的虧(kui) ,水平低的則會(hui) 占設備的光,這就不再是選手水平競賽了,而變成了設備性能競賽,競賽結果的公平性必遭質疑。
即使是組委會(hui) 提供了幾種參考品牌,也不適合公開招標采購訓練設備,否則中標產(chan) 品可能不是組委會(hui) 要求的。有的競賽已經開展了多屆,參賽單位往往在當年競賽規程還沒有發出之前就要準備,以增加訓練時間,他們(men) 根據經驗選擇往屆使用設備,也適合采用單一來源方式。
總之,參加競賽使用的訓練設備采購多數適用采用單一來源方式。實際中,首先要分析業(ye) 務需求,再結合法律適用,才能準確的給出論證意見,所以專(zhuan) 家懂不懂應用業(ye) 務很重要。
3. 軟件升級采購
一般來說,軟件升級應該采用單一來源。
我們(men) 在評標時多次遇見到“軟件升級項目”采用公開招標選擇開發商的情況。開標時有三、四個(ge) 商家前來投標,其中一家是原軟件的研發者,他的標書(shu) 精致完美、功能齊全;而其它幾家則方案不全、論述簡單,商務分數低、技術負偏差多,就是讓評委扣分的,給人感覺像是圍標的,但評委又沒有證據,隻能硬著頭皮評下去。假如原開發商沒有中標,其它中標商是否能夠完成任務就是一個(ge) 大問號。這種例子揭示出一種現象,就是本應該正常的單一來源采購,被人為(wei) 演化成一種具有違規嫌疑的操作。
軟件升級,涉及軟件本身核心技術,而這個(ge) 核心技術可能包含在軟件任何部分,別人短時間幾乎不可能完全讀懂。有的人可能認為(wei) :軟件交付時都提了供技術資料、源代碼,我們(men) 可據此實現升級、改造。但實踐告訴我們(men) ,這不可能實現。如果是別人寫(xie) 的數據庫軟件,將資料提供給我們(men) ,我們(men) 隻從(cong) 數據庫中提取數據是沒有技術障礙的。但是,如果想在源代碼上修改軟件,則是難上加難,很多人寧願自己重新編寫(xie) 一套,也不願意改別人的東(dong) 西。從(cong) 事軟件開發的人知道,編寫(xie) 軟件不僅(jin) 依據整體(ti) 框架,還要編寫(xie) 代碼,裏麵的變量、代碼、編寫(xie) 習(xi) 慣都是具有個(ge) 人特性的,同一個(ge) 功能,每個(ge) 人的編程方法幾乎都不一樣。因此,要讀懂別人的代碼就要明白他的想法,這比自己編寫(xie) 代碼難多了。很多人都做WINDOWS係統分析,但隻有很少人成功,就是這個(ge) 原因。
由於(yu) 軟件升級涉及核心技術,而該核心技術隻掌握在原開發團隊手中,因此,隻能從(cong) 這個(ge) 團隊所屬供應商處購買(mai) ,符合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另外,具有行業(ye) 特點的專(zhuan) 業(ye) 軟件開發,如果國內(nei) 開發商隻有一家,就適合單一來源。
4. 學校與(yu) 企業(ye) 聯合開發課程實驗項目
有的大中專(zhuan) 院校和企業(ye) 聯合開發課程,或者為(wei) 企業(ye) 用人培養(yang) 學生,這也是當今訂單式人才培養(yang) 的一種模式。而在這種模式下派生出來一些采購也很特殊,如:學校和企業(ye) 聯合開發教材、課程,課程中涉及的教學、實驗針對性很強,學校購買(mai) 實驗設備時必須要符合企業(ye) 用人要求,這時,學校若需從(cong) 該企業(ye) 購買(mai) 實驗設備時,應考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
例如:某計算機生產(chan) 企業(ye) 與(yu) 學校合作,聯合開發本企業(ye) 品牌計算機維修課程、共同培養(yang) 企業(ye) 用工人員,那麽(me) 學生維修實驗就必須有針對性的使用該企業(ye) 生產(chan) 的計算機。因為(wei) 計算機的各個(ge) 部件都是課程學習(xi) 和實驗內(nei) 容,而品牌計算機的部件不一定都是通用板卡,相當一部分具有廠商特征,包括芯片、軟件等,不同廠商計算機軟硬件又不一定完全相同。所以,學校采購實驗設備具有單一來源的特征。
三、小結
采購方式選擇很重要。是否能夠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其理由充分性是關(guan) 鍵因素。而理由的充分性需要通過對采購的技術特點及應用目的分析而得來,不能隻看表麵。上述我們(men) 討論適合單一來源的幾種情況,最終落腳點還是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三一十條規定,隻是很多理由是經過認真分析采購的技術特點和應用後才能看清楚的。
實踐中既要防止因為(wei) 對某種產(chan) 品特別鍾情而無依據的選擇單一來源,但也不能不顧實際一味采用公開招標,更不能憑慣性思維或想象決(jue) 定。(鄭州工程技術學院數字媒體(ti) 研究中心 周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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