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4-07 09:28:15 中國交通新聞網

近日,甘肅省交通運輸廳與(yu)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貫徹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增值稅減免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對四類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或降低增值稅征收率,切實減輕交通運輸企業(ye) 負擔,助力企業(ye) 發展。
《通知》提出,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納稅人將自產(chan) 、委托加工或購買(mai) 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hui) 組織和政府等國家機關(guan) ,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chang) 捐贈用於(yu) 應對新型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為(wei) 支持年銷售收入不超過500萬(wan) 元的小規模納稅人應對疫情衝(chong) 擊,今年3至5月,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根據《通知》,享受增值稅免稅優(you) 惠的納稅人,無需辦理有關(guan) 免稅備案手續,隻需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自主進行增值稅免稅申報,並將相關(guan) 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即可。在政策出台前已經申報納稅,且按規定可以享受減免政策的交通運輸企業(ye) 可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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