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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建國代表建議:加強監管超級電商品牌封鎖行為

發布時間:2018-03-12 09:28:52 法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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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利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huo) 人閻建國代表今天接受《法製日報》記者采訪時建議,加強對互聯網企業(ye) 特別是超級電商平台品牌封鎖行為(wei) 的監管。

 

近年來,互聯網電商競爭(zheng) 日趨白熱化,代表性事件就是“二選一”之爭(zheng) ,即某超級電商平台要求提供商品的品牌商選擇站隊,非此即彼,以犧牲商家利益為(wei) 手段,排擠其他電商平台,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品牌封鎖行為(wei) 製約了互聯網品牌商做大做強,不利於(yu) 互聯網行業(ye) 形成自由公平的競爭(zheng) 秩序,也嚴(yan) 重危害消費者自由選擇、公平交易等權益,製約上遊品牌商最終危害到我國實體(ti) 經濟的發展。

 

閻建國分析說,“二選一”等品牌封鎖行為(wei) 愈演愈烈,主要原因是我國目前的反壟斷在立法和執法方麵尚存不足,而與(yu) 之相關(guan) 的反不正當競爭(zheng) 法也有缺陷,造成在“二選一”問題上法律很難啟用;國家相關(guan) 監管部門沒有形成有效的監管和治理能力,從(cong) 而變相縱容了這種濫用行為(wei) ;超級電商平台的“品牌封鎖”行為(wei) 單靠市場無法對其進行切割,已非某一個(ge) 商業(ye) 主體(ti) 就能與(yu) 其抗衡,需要國家進行有效監管。

 

閻建國建議,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等部門加大對超級電商平台不正當競爭(zheng) 和壟斷行為(wei) 的認定、檢查和處罰力度,以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國家工商總局出台有關(guan) 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範性文件,嚴(yan) 肅查處互聯網電商平台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各種行為(wei) ;推動電商平台更開放,算法更透明,形成開放式的協同治理機製,讓業(ye) 界、社會(hui) 、政府等利益相關(guan) 方成為(wei) 電商平台治理的主體(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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