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10-23 09:41:33 搜狐

國家郵政局向各地郵政管理局發出通知,要求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郵政專(zhuan) 用標誌車輛的執法檢查,發現問題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國家郵政局還要求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立即組織對電視節目報道的相關(guan) 內(nei) 容進行核實,查明情況。
《郵政法》第28條規定,郵政企業(ye) 不得利用帶有郵政專(zhuan) 用標誌的車船從(cong) 事郵件運遞以外的經營性活動,不得以出租等方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ge) 人使用帶有郵政專(zhuan) 用標誌的車船。同時,《郵政法》第79條還規定,冒用郵政企業(ye) 名義(yi) 或者郵政專(zhuan) 用標誌,或者偽(wei) 造郵政專(zhuan) 用品或者倒賣偽(wei) 造的郵政專(zhuan) 用品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偽(wei) 造的郵政專(zhuan) 用品以及違法所得,並處1萬(wan) 元以上5萬(wan) 元以下的罰款。
國家郵政局提醒廣大群眾(zhong) ,發現出租、冒用帶有郵政專(zhuan) 用標誌車輛等行為(wei) ,可撥打“12305”郵政行業(ye) 消費者申訴電話舉(ju) 報。
相關(guan) 閱讀
每日 推薦
熱門 專(zhuan) 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