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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量靠前 順豐申通被點名

發布時間:2015-03-24 09:49:59 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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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消委會(hui) 昨日對2014年深圳投訴量靠前的幾家快遞公司公開“點名”。據介紹,去年深圳全市快遞、物流類投訴1995宗,比去年同期的874宗增長了128.3%,占投訴總量的3.43%。其中,快遞服務1721宗,同比增長160.4%。
  行業(ye) 亂(luan) 象
  潛規則普遍加盟店混亂(luan)
  市消委會(hui) 認為(wei) ,隨著電子商務、網上購物的普及,快遞業(ye) 務量也隨之快速增長。大量存在欺詐行為(wei) 的網購賣家在快遞上門收貨時,故意在快遞單據上隱瞞實際地址,向消費者寄出假冒偽(wei) 劣商品;快遞經營者作為(wei) 運輸機構,僅(jin) 能確保包裹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及時,無法對商家寄出的物品辨別真假,為(wei) 消費糾紛處理難埋下“後患”。
  同時,“先簽單,後驗貨”的行業(ye) 潛規則普遍存在,收件人驗收商品時享有知情權,有權利對商品進行驗貨。另外,由於(yu) 各種原因,部分包裹需要收貨地址所在的公司前台、小區保安等協助簽收,導致後續發現郵寄物品出現問題,責任難認定。
  市消委會(hui) 特別指出,部分快遞物流經營者屬於(yu) 加盟店性質,經營者總部多半不在深圳,未設立深圳分公司及總部客服人員,各加盟店自行負責本經營者投訴,管理混亂(luan) 、標準各異、人員流動性大、消費糾紛調解難處理。快遞經營者內(nei) 部管理不嚴(yan) ,運輸、分揀和投遞過程中的野蠻、暴力裝卸導致物品損壞情況時有發生。
  典型案例
  手機沒保價(jia) 隻賠500
  羅先生去年3月通過申通速遞快遞員上門收件,郵寄價(jia) 值1520元手機一部,並與(yu) 收件快遞員一起對物品進行了拍照。因收件方未能收到物品,申通確認快件丟(diu) 失。羅先生按照申通公司要求,提交詳細的資料和照片,要求賠償(chang) 損失1520元。但申通最後回複是該物品沒有保價(jia) ,隻能按照相關(guan) 規定賠償(chang)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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