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8-14 14:05:40 標準化工作部

一、標準概況
標準編號:WB/T 1132-2023
標準名稱:《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物流服務規範》
發布時間:2023年7月7日
實施時間:2023年8月1日
二、標準編製背景
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車銷量達1465.3萬(wan) 輛,中國新能源汽車銷量占比近65%。十年來,中國新能源汽車產(chan) 銷量增長約126倍,連續9年產(chan) 銷量位居全球第一。產(chan) 銷量暴漲折射的是我國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從(cong) 跟跑到領跑的行業(ye) 地位,日益完備的產(chan) 業(ye) 支撐體(ti) 係。動力電池是新能源汽車最重要的零部件,2023年我國動力電池累計裝車量387.7GWh(吉瓦時), 累計同比增長31.6%。
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近年來銷量激增,圍繞動力電池的物流服務已經形成一個(ge) 新的物流市場。動力電池運輸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有很大的潛在運輸風險,鋰電池所造成的火災事故相比其他貨物通常更難完全撲滅,容易造成極大的人身財產(chan) 損害。
目前已實施的標準主要圍繞動力蓄電池的製造領域,並無針對汽車物流行業(ye) 動力蓄電池物流服務環節的國家或行業(ye) 標準。現行國家標準如:《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GB/T 31485-2015)、《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係統第3部分 安全性要求與(yu) 測試方法》(GB/T 31467.3-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GB/T 31485-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產(chan) 品規格尺寸》(GB/T 34013-2017)等,主要是對電動汽車蓄電池的性能、測試、尺寸等技術參數進行規定。由於(yu) 不同主機廠使用的動力蓄電池在型式、材料、技術特性等方麵存在差異,導致各主機廠隻能根據自身需求編製相關(guan) 技術文件,進而造成物流作業(ye) 要求的不統一。這種情況不僅(jin) 增加了物流作業(ye) 的複雜性和難度,還對動力蓄電池的安全運輸和高效管理帶來不利影響。
三、標準主要內(nei) 容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物流服務的基本要求、安全管理、運輸服務、包裝服務、倉(cang) 儲(chu) 服務、配送服務、裝卸和搬運服務、信息服務和評價(jia) 與(yu) 改進的要求,適用於(yu) 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物流服務活動。其主要內(nei) 容包括:
1.基本要求
本章對動力蓄電池的物流服務提出了基本要求,從(cong) 建立各項製度和作業(ye) 規範,到配備滿足物流服務作業(ye) 的人員、配備相關(guan) 的設施和設備、信息化係統及滿足安全、環保、職業(ye) 健康管理相關(guan) 要求等物流服務應具備的基本要求。在本文件後麵各章的具體(ti) 條款中對各項基本要求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以及給出了相應的依據。
2.安全管理
本章規定了要求建立安全生產(chan) 責任製、安全生產(chan) 規章製度等規章製度,通過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chan) 培訓,配備防護用具,可以鞏固物流服務人員安全意識。製定針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對於(yu) 事件的可追溯性有好處。
3.運輸服務
本章對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物流服務中的運輸車輛的相關(guan) 參數、廂式車要求、車輛應配置的標誌、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車輛技術狀況等方麵進行了要求。並針對動力蓄電池特性,在安全方麵對運輸車輛提出了相關(guan) 要求。
4.包裝服務
本章對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物流服務中包裝的通用技術條件、包裝材質應滿足物流作業(ye) 強度要求,裝表麵情況進行了規範。
5.倉(cang) 儲(chu) 服務
由於(yu) 動力蓄電池的特殊性,為(wei) 了滿足動力蓄電池存儲(chu) 要求,本標準參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2019年第46號公告)中7.1條款,引用了《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2014)中丙類的要求,耐火等級應不低於(yu) 二級;參照《物流建築設計規範》(GB 51157-2016)中選址、消防的要求,提出了應根據動力蓄電池化學性能配備消防沙箱、水基滅火器、消防栓、消防噴淋係統等消防設備,消防設備數量及滅火器類型應符合GB 50140的要求;倉(cang) 庫不應存在陽光直射、雨淋、濃煙等可能導致動力蓄電池性能下降/電池表麵腐蝕的環境;庫應遠離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cang) 庫及高壓輸電線路防護區域;倉(cang) 庫應按功能合理布局分區,各區域標識清晰;倉(cang) 庫應設置充電、檢測、隔離區域,充電、檢測、隔離區域應與(yu) 存儲(chu) 區進行物理隔離,並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並對入庫、儲(chu) 存、盤點、出庫、記錄、交接等物流環節的操作規範進行了說明。
6.配送服務
本章規定了在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物流服務中,應根據客戶需求製定配送方案,並對配送作業(ye) 過程進行了詳細說明。
7.裝卸和搬運要求
本章對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物流服務中裝卸和搬運的設備進行了說明,要求對設備選用不僅(jin) 要考慮設備本身,還要考慮與(yu) 之相關(guan) 的包裝類型、重量的關(guan) 聯關(guan) 係,以防止出現裝卸和搬運設備超負荷使用。並重點描述了作業(ye) 過程中的規範性,包括裝卸和搬運作業(ye) 前檢查、目視檢查包裝完好性、減少作業(ye) 次數、注意事項和設備使用結束放置區域等。
8.信息服務
本章規定了在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物流服務中信息服務應具備相關(guan) 能力,並對係統功能、數據安全、信息化管理等內(nei) 容進行了詳細說明。
9.評價(jia) 與(yu) 改進
本章規定了物流服務結束後,應對服務質量進行評價(jia) ,並規定了評價(jia) 方法,以及根據評價(jia) 結果,采取相應的預防和改進措施。
四、標準實施意義(yi)
本標準為(wei) 物流行業(ye) 標準,由行業(ye) 協會(hui) 、主機廠、電池企業(ye) 、物流企業(ye) 等多方參與(yu) 製定,經多次調研考察、研討交流,具有較好的應用基礎。本標準通過明確動力蓄電池入廠物流中包裝、運輸、倉(cang) 儲(chu) 、裝卸、信息追溯等關(guan) 鍵環節的服務要求,確保了物流服務過程中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本標準的實施對規範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物流服務作業(ye) 、保障作業(ye) 安全、提升服務水平均有重要意義(yi) 。
相關(guan) 閱讀
每日 推薦
- 2025(第十屆)物流技術大會在湖州召開
- 2025年2月份製造業PMI為50.2%
- 節後較快複工複產,製造業整體向好回升 ——2025年2月份製造業PMI分析
- 2025年2月份中國非製造業商務活動指數為50.4%
- 經營活動保持擴張,基建相關活動加速推進 ——2025年2月份非製造業PMI分析
- 2025年2月份綜合PMI產出指數為51.1%
- 《肉與肉製品冷鏈物流作業規範》等三項物流行業標準通過審查
- 华体会登录界面第六黨支部與中國黃金黨建工作黨支部、生產運營黨支部開展聯學共建交流會
- 何黎明:數智賦能 綠動未來 以技術創新引領物流業高質量發展
- 任豪祥在2025(第十屆)物流技術大會上的致辭
- 九州通醫藥集團副總經理張青鬆到訪华体会登录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