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联系方式

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聯合會(hui) 快訊 > 學會(hui) 工作 > 正文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道路運政管理信息係統互聯互通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05-05 11:23:01 公路貨運分會(hui)

關注华体会登录界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委):

為(wei) 加快推動全國道路運政管理信息係統建設,盡快實現跨區域、跨部門數據共享與(yu) 業(ye) 務協同,更好提升道路運輸行業(ye) 的服務、監管和決(jue) 策水平,交通運輸部決(jue) 定啟動全國道路運政管理信息係統互聯互通工作。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整體(ti) 規劃、統一接入,統一開發、複製推廣,重在主體(ti) 、兼顧個(ge) 體(ti) ”的聯網思路和“先聯後統再提升,邊聯邊用出成果”的工作原則,自2015年5月起,全麵啟動各地運政係統建設和聯網工作,在2015年度內(nei) 全麵實現全國道路運政基礎數據的共享交換,基本實現運政業(ye) 務跨區域、跨部門的業(ye) 務協同。到2016年底前,實現全國部、省、市、縣四級運政係統業(ye) 務的全麵協調聯動,為(wei) 構建“省際聯動、行業(ye) 協同、資源共享、互聯互通”的道路運輸行業(ye) 信息化體(ti) 係奠定基礎。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建設運政係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道路運政管理信息係統建設指南>的通知》(交辦運﹝2014﹞155號)要求,加快本省道路運政管理信息係統建設和完善,完成聯網接口開發。交通運輸部統一組織開發全國聯網應用軟件,包括道路運政管理信息係統基本版、從(cong) 業(ye) 人員考試係統基本版等,免費提供各地使用。各地可使用全國聯網應用軟件,也可自行開發應用軟件。自行開發應用軟件的,應當符合《道路運政管理信息係統建設指南》規定的技術標準,必須按期建成投入使用並實現全國聯網。

(二)加緊編製技術規範。加快做好道路運政管理信息係統的《數據資源采集接口規範》、《數據資源目錄服務接口規範》、《跨省數據交換接口規範》等相關(guan) 技術規範的編製工作,為(wei) 全國道路運政聯網提供技術支撐。各地要根據相關(guan) 規範要求,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nei) 的道路運政管理係統的建設、改造和聯網。

(三)按時完成數據清洗。各地要依據《數據資源采集接口規範》中各數據指標要求,於(yu) 2015年6月15日前完成“兩(liang) 客一危”車輛相關(guan) 數據的清洗工作。2015年12月1日前,要完成全部數據指標的清洗工作,確保信息數據質量。

(四)開展係統聯網調試。要積極協調相關(guan) 部門,做好軟、硬件設施設備及數據傳(chuan) 輸網絡準備工作,部省間將采用部省交通運輸專(zhuan) 網,請做好網絡聯調工作。

三、實施步驟

全國運政信息管理係統的互聯互通工作分為(wei) 四個(ge) 階段實施:

(一)數據整合階段(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

實現部級數據整合。編製印發《數據資源采集接口規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數據資源采集接口規範》要求,對原有道路運政管理係統進行改造,並完成與(yu) 部級平台的對接,實現全國道路運輸行業(ye) 的人、車、戶、執法、機構等基礎數據在部級層麵的有效集中。啟動與(yu) 公安、工信等部門的協調溝通,推進建立部門間駕駛人員、車輛、企業(ye) 相關(guan) 信息數據的交換共享製度。

(二)信息服務階段(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

實現部級信息服務。編製印發《數據資源目錄服務接口規範》,組織技術支持單位完成部級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基於(yu) 部級層麵采集的行業(ye) 基礎數據信息,為(wei) 各省提供數據查詢、數據下載服務功能。各省根據《數據資源目錄服務接口規範》和業(ye) 務需求,進行本省係統改造開發,使用部提供的相關(guan) 服務。

(三)業(ye) 務協同階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

實現跨省業(ye) 務協同。編製印發《跨省數據交換接口規範》。在建立跨省業(ye) 務協同機製下,各省按照《跨省數據交換接口規範》進行改造開發,基本實現跨區域執法、異地從(cong) 業(ye) 人員備案等業(ye) 務的協同聯動。

(四)應用提升階段(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實現四級協同聯動。在2015年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跨省業(ye) 務應用,全麵實現部、省、市、縣四級係統在跨區域執法、異地從(cong) 業(ye) 人員管理等業(ye) 務的協調聯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道路運政管理信息係統的全國互聯互通工作,將其納入年度工作安排,成立專(zhuan) 門的工作小組,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加強督促,確保係統建設和互聯互通各項工作目標的順利推進。

(二)加大保障投入。各地要積極協調有關(guan) 部門,加大資金投入,保障運政管理信息係統的建設和聯網順利實施,並建立運行維護長效機製。

(三)加強計劃管理。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製定切實可行的互聯互通工作實施計劃(附件1),並確定本省道路運政管理信息係統互聯互通工作責任單位(附件2),於(yu) 2015年5月20日前將實施計劃和責任單位有關(guan) 情況報部運輸服務司。同時,要超前考慮本行政區域內(nei) 市(地、州)、縣道路運政管理係統的聯網工作,及早作出工作安排。

(四)實行通報製度。為(wei) 加快推進各地建設和互聯互通進度,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將加強各項工作的統籌組織,建立運政係統建設和聯網工作的月度通報製度。部通信信息中心作為(wei) 全國道路運政管理係統的主要技術支持服務單位,要加強與(yu) 各省的溝通協調,做好部、省間聯網的技術支持和服務工作,配合各省完成聯網調試、接入工作,做好各省聯網數據質量的評估工作,並按月編製各地係統互聯互通進展情況。

來源:交通運輸部

相關(guan) 閱讀

首頁